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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宜昌市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栏目: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0-05-11 加入收藏
关于印发《宜昌市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0-05-11 16:21来源: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住建委法规科向代勤

宜市住建文〔201759

 

                                      

 

各县市区住建局、高新区建管办、葛洲坝基地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湖北省住建厅关于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市住建委制定了《宜昌市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410


宜昌市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市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的通知》(建质〔201757号)和《湖北省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鄂建文〔20172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和《中共宜昌市委、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质量强市工作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巩固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成果,围绕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政府监管两个重点,坚持企业管理与项目管理并重、企业责任与个人责任并重、质量安全行为与工程实体质量安全并重、深化建筑业改革与完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并重,严格监督管理,严格责任落实,严格责任追究,着力构建质量安全提升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以下简称提升行动),用3年左右时间,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提高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提升工程技术创新能力,有效防控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遏制较大以上安全事故,使全市工程质量安全总体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三、重点任务

  (一)落实主体责任

1.严格落实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主体责任。贯彻落实住建部、省住建厅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系列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各方主体的质量安全责任,特别是要强化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和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主体责任及图审、检测等单位的质量责任。

2.严格落实项目负责人责任。严格执行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规定,建立检测机构项目负责人质量责任制度,进一步完善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不良行为记分办法,加强对项目负责人履职情况的监管,严厉打击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不到岗履职的行为,强化项目负责人的质量安全责任。

3.严格落实从业人员责任。建立从业人员诚信管理制度,强化个人执业管理,落实注册执业人员的质量安全责任,对存在质量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的项目,除对责任单位实施处罚外,对相关从业人员按规定实施处罚;加强从业人员质量安全培训,严格执行注册人员教育培训制度,强化考核管理,规范从业行为;加大执业责任追究力度,对违反有关规定、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将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给予注册执业人员暂停执业、吊销资格证书等处罚。

4.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书面承诺、永久性标牌、质量信息档案等制度;凡不按规定提交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的不予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凡未设立永久性竣工标牌、质量信息档案不按规定移交的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对项目负责人未按书面承诺落实质量安全责任的,按规定实施处罚并记入个人信用档案。

(二)提升项目管理水平

1.提升建筑设计水平。贯彻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新时期建筑方针,倡导开展建筑评论,促进建筑设计理念的融合和升华。完善激励机制,引导激发优秀设计创作和建筑设计人才队伍建设。

2.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应用。深入贯彻落实《宜昌市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积极推广标准化试点试范经验,大力推进质量行为管理标准化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建立实施样板引路制度,开展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工程创建活动,实现建筑从业人员行为标准化、项目管理标准化、设计及实体施工标准化。探索建立质量管理标准化考评体系,制定并推广应用简洁、适用、易执行的岗位标准化手册,将质量责任落实到人。

3.提升建筑施工本质安全水平。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责任, 切实提升建筑施工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技术素养。强化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在施工现场建立视频监控系统。深入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督促建筑施工企业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推动安全行为规范化和安全管理标准化,提升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

(三)提升技术创新能力

  1.推进信息化技术应用。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在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和运营维护全过程的集成应用。推进勘察设计文件数字化交付、审查和存档工作。升级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系统,开发无线终端APP,建立质量检测信息监管平台,推行工程质量安全数字化监管。

2. 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推动建造方式创新,坚持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信息化管理、智能化应用,大力发展装配式混凝土和钢结构建筑,在具备条件的地方倡导发展现代木结构建筑,不断提高装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例。在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改造中推广智能化应用,实现建筑舒适安全、节能高效。

3.推广工程建设新技术。加快先进建造设备、智能设备的推广应用,大力推广建筑业10项新技术,积极支持施工企业创建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鼓励建筑施工企业加快建筑业科技成果的转化进程,带动行业整体技术进步。以技术进步支撑装配式建筑、绿色建造等新型建造方式发展,不断提升建筑工程质量水平和施工安全水平。

4.提升减隔震技术水平。推进减隔震技术应用,切实提高建筑抗震能力,加强工程建设和使用维护管理,建立减隔震装置质量检测制度,提高减隔震工程质量。

(四)健全监督管理机制

  1.加强政府监管。强化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管,重点加强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部位和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完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规范设计变更行为。实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理报告制度,充分发挥监理单位在质量安全控制中的基础性作用。依托宜昌市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健全企业质量安全诚信体系,营造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建设环境。

  2.加强监督检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式,加大抽查抽测力度,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深入开展以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为重点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建筑工程质量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参建各方主体项目负责人履职情况和工程实体质量。

3.优化市场环境。严厉打击围标、串标、转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不断净化建筑市场环境。完善招投标管理办法,逐步提高诚信分在招投标中所占比重,实行优质优价。加强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主体的信用管理,对于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建筑企业实行一票否决,不断提升建筑市场诚信自律水平。

4.强化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加强检测机构和人员管理,推进质量检测信息化建设,落实建筑材料、地基基础静载荷试验数据自动采集、实时上传制度。贯彻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工程质量检测市场专项整治的通知》(鄂建办[2017]88号)精神,持续开展工程质量检测市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虚假检测行为,大力整治检测市场秩序,有效遏制虚假检测报告,充分发挥检测对工程质量安全的保障作用。

5.加强队伍建设。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队伍建设,切实保障监督机构的人员、车辆、经费,加强一线监督人员业务能力培训,全面提高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水平。推进监管体制机制创新,不断提高监管执法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进行监督检查。完善监督层级考核机制,落实监管责任。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20173—5月上旬)。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按照市住建委统一部署,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提升行动。各地要在2017510日将实施方案报市住建委。

  (二)组织实施(20175月中旬—201912月)。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落实提升行动,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抽查抽测的基础上,每半年对本地区在建工程项目全面排查一次;市住建委每半年对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一次重点抽查和提升行动督导检查,并定期通报各地开展提升行动的进展情况。

(三)总结推广(20201月)。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深入分析问题及原因,研究提出改进工作措施和建议,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市住建委将对提升行动中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联动机制,精心安排,细化措施,明确工作的重点、步骤和要求,扎实开展提升行动,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层层落实责任。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提升行动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对工作不力的,要及时予以通报批评。

(三)加强舆论宣传。要通过报刊、广播、网络等媒体广泛开展提升行动宣传教育,提高全行业工程质量安全意识,用客观的情况、准确的信息向社会传递和释放正能量,营造有利于提升行动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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