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印发《宜昌市人社局系统干部职工 “八小时之外”集中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栏目: 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0-08-04
局机关各支部、局属各单位党组织,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现将《宜昌市人社局系统干部职工“八小时之外”集中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统筹实施集中教育活动。中共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2020年8月4日宜昌市人社局系统干部职工“八小时之外&rdq

局机关各支部、局属各单位党组织,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宜昌市人社局系统干部职工“八小时之外”集中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统筹实施集中教育活动。

  中共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20年8月4日

宜昌市人社局系统干部职工“八小时之外”集中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对市人社局系统干部职工“八小时之外”活动的监督管理,增强干部职工纪法意识、廉洁自律意识,经研究决定,在市人社局系统开展为期二个月的“八小时之外”集中教育活动(以下称“教育活动”)。为组织实施好教育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结合第二十一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开展干部职工“八小时之外”的纪法宣传教育,督促干部职工牢记党纪党规、国家法律法规,增加纪法意识、廉洁自律意识,净化干部职工在工作时间以外的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防止干部职工在业余时间发生违纪违法违规、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损害党和政府形象、有悖社会公德的行为。

  二、实施对象

  局机关、局属各单位在编在职干部职工。

  三、时间安排

  开展“教育活动”时间为2020年8、9月。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负面案例警示。组织干部职工集中认真学习八小时之外违纪违规警示案例,并组织集中讨论,做到人人发言、人人警醒。(责任单位:局机关各支部、局属各单位党组织)

  (二)开展书记党课教育。“教育活动”期间,局党组书记、分管领导或各级党组织书记为党员上一堂廉政党课。(责任单位:局机关各支部、局属各单位党组织)

  (三)组织主题党日学习。“教育活动”期间的每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增加廉政教育、纪律提醒、案例警示等相关内容,让守纪律讲规矩进一步入脑入心。(责任单位:局机关各支部、局属各单位党组织)

  (四)举行廉政纪法测试。聘请专家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进行专题讲座,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法律法规为内容,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知识测试。(责任单位:局人事科、直属机关纪委)

  (五)开展问题自查自纠。采取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干部职工个人查找八小时之外存在的问题和风险,深刻分析思想根源、明确整改方向措施,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责任单位:局机关各支部、局属各单位党组织)

  (六)实行卡屏随身提醒。制作《市人社局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八个带头”“八个严禁”提醒卡》,制作纪律提醒电脑桌面及手机屏保,发放、推送至每一位干部职工。(责任单位:局直属机关纪委)

  (七)签订个人守纪承诺。局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签订《八小时之外纪律承诺书》,局机关干部职工报局直属机关纪委统一存档,局属各单位干部职工报各单位党组织留存。(责任单位:局直属机关纪委、局机关各支部、局属各单位党组织)

  (八)开展专题谈心谈话。分管领导或各级党组织书记针对性的进行谈话提醒,促进干部职工绷紧八小时之外纪律之弦。(责任单位:局机关各支部、局属各单位党组织)

  (九)形成家庭联动机制。向局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家属寄送《纪律提醒函》;对干部职工家属告知市人社局及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联系方式,接受干部职工家属反映情况,发挥家人提醒、家庭促廉作用。(责任单位:局直属机关纪委、局机关各支部、局属各单位党组织)

  (十)完善常态管理制度。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在相关干部人事管理制度中补充八小时之外重要情况报告、八小时之外监督管理措施,在干部考核奖评、提拔任用过程中,要考核了解干部八小时之外的情况。(责任单位:局人事科,局机关各支部、局属各单位党组织)

  五、工作要求

  (一)局机关各支部、局属各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结合第二十一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扎实开展好“教育活动”。集中二个月时间,抓作风、强纪律,形成自我警醒、组织约束、家庭共管、社会监督的严管态势。

  非在编人员由各单位结合实际加强八小时之外纪律教育。

  (二)各级党组织要以开展“教育活动”为契机,完善加强“八小时之外”管理的长效机制。要引导督促干部职工坚持按照《宜昌市人社局系统干部职工八小时之外“八个带头”“八个严禁”》要求。局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要适应从严管理常态,严格规范自身言行,自觉维护人社部门良好形象。

  (三)“教育活动”结束后,局机关各支部、局属各单位党组织将活动开展情况,及了解收集到的干部职工八小时外重大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10月13日前送局直属机关纪委备案。联系人:况梦凡,电话:6056397。

  附件:宜昌市人社局系统干部职工八小时之外“八个带头”“八个严禁”

  
附件

  宜昌市人社局系统干部职工

  八小时之外“八个带头”“八个严禁”

  一、八个带头

  1.带头传播正能量,敢于见义勇为、同错误言行作斗争;

  2.带头奉献服务社会,积极参加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社会公益活动;

  3.带头培养高尚情趣,积极参加健康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

  4.带头倡导绿色生活,积极践行绿色出行、垃圾分类、使用公筷以及特殊时期勤戴口罩等健康环保生活方式;

  5.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做到尊老爱幼、夫妻和谐、家庭和睦;

  6.带头净化生活圈子,建立健康朋友、同事、男女关系;

  7.带头严格自我约束,做到公众场合言行得体、谦虚谨慎;

  8.带头加强自我学习,利用业余时间读书学习、提升自己。

  二、八个严禁

  1.严禁编造、发表或传播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歪曲党史国史军史、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言论;

  2.严禁在公共场合耍特权、逞威风;

  3.严禁违规进行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娱乐、公车私用等;

  4.严禁酒后驾车、酗酒滋事、工作日饮酒;

  5.严禁接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馈赠、宴请等活动;

  6.严禁组织、参加黄、赌、毒活动和不健康娱乐活动;

  7.严禁组织、参加封建迷信和非法组织活动;

  8.严禁违规操办和参加亲戚以外的婚丧喜庆事宜和升学宴。

http://www.zcbk.cn/uploads/allimg/20210508/1-21050Q11431415.jpg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