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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宜昌市电梯安全监管月度分析报告
栏目:宜昌市质量监督管理局-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18-07-16
各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局各分局,湖北特检院宜昌分院,各电梯维保单位、相关使用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府办文〔2017〕90号)精神,将电梯领域“打非治违”工作落细、落实,严打

  各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局各分局,湖北特检院宜昌分院,各电梯维保单位、相关使用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府办文〔2017〕90号)精神,将电梯领域“打非治违”工作落细、落实,严打实督,确保电梯安全,根据各县市区质监局、市局各分局、网格中心和湖北特检院宜昌分院的月度分析报告,现将我市电梯安全监管情况汇总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检验情况

  2018年3月,湖北特检院宜昌分院共检验电梯720台,一次检验合格数量686台、一次检验合格率95.28%。

  检验涉及使用单位183家、维保单位41家,一次检验合格率100%的维保单位32家,一次检验合格率低于80%的维保单位2家;使用多台(>3台)电梯一次检验合格率低于80%,且检验不合格原因为(或包含)使用单位因素造成或与使用单位有直接关系的因素造成的使用单位2家。

  一次检验不合格涉及15家使用单位共34台电梯,已复检合格4家使用单位共19台电梯,仍有11家使用单位共15台电梯未整改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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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逾期未整改已出具不合格报告或复检仍不合格电梯的分布情况

 

  区域

  

 

  受检单位

  

 

  维保单位

  

 

  当月检验数量

  

 

  一次不合格数量

  

 

  逾期未整改不合格

  

  或复检不合格数量

  

 

  远安县

  

 

  宜昌佳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三吉花园)

  

 

  宜昌海菱电梯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5

  

 

  1

  

 

  1(不合格)

  

 

  远安县

  

 

  宜昌市峡洲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远安分公司(海天凤凰城)

  

 

  宜昌海菱电梯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3

  

 

  1

  

 

  1(不合格)

  

 

  远安县

  

 

  远安县城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门安置小区)

  

 

  宜昌海菱电梯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3

  

 

  1

  

 

  1(不合格)

  

 

  远安县

  

 

  远安县金苑宾馆有限公司

  

 

  宜昌海菱电梯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1

  

 

  1

  

 

  1(不合格)

  

 

  远安县

  

 

  远安县鸣凤镇豪庭假日酒店

  

 

  宜昌海菱电梯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1

  

 

  1

  

 

  1(不合格)

  

 

  长阳县

  

 

  长阳江天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长阳江天一色)

  

 

  湖北和顺机电有限公司

  

 

  17

  

 

  12

  

 

  3(不合格)

  

 

  当阳市

  

 

  当阳香榭水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湖北和顺机电有限公司

  

 

  23

  

 

  3

  

 

  2(不合格)

  

 

  西陵区

  

 

  宜昌市沙龙宴餐饮有限责任公司(广场店)

  

 

  湖北美奥快速电梯有限公司

  

 

  2

  

 

  2

  

 

  2(不合格)

  

 

  伍家区

  

 

  宜昌坤达物业有限公司(蓝色经典)

  

 

  湖北宜达电梯有限公司

  

 

  6

  

 

  1

  

 

  1(复检不合格)

  

 

  伍家区

  

 

  宜昌合田物业有限责任公司(世纪阳光)

  

 

  宜昌富士电梯有限公司

  

 

  12

  

 

  1

  

 

  1(不合格)

  

 

  秭归县

  

 

  宜昌银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欧意大厦)

  

 

  湖北和顺机电有限公司

  

 

  8

  

 

  1

  

 

  1(不合格)

  

 

  (二)投诉举报情况

  3月份网格中心共受理投诉举报16件18次。按投诉举报渠道分,12345市长热线派件7件、12365热线受理6件、网络2件、他局转办件1件。被投诉举报的涉及14家使用单位,其中“蓝色经典”被投诉3次,“东辰心语”、“东南岸”被投诉2次,而“东辰心语”为上月投诉未解决问题的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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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环向比对及“红、黑榜”

  经过连续公示电梯安全监管月度分析报告和采取监管约谈措施,警示效应和各维保单位对维保作业质量的重视程度得到有效的提升,对电梯相关问题、隐患电梯的处理沟通方式、处置措施、整改途径等渠道进一步明晰,一次检验合格率得到进一步稳定,本月一次检验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一次检验合格率100%的维保单位和使用单位均稳定在较高水平,一次检验合格率低于80%的维保单位稳定在最低值。

  本月维保单位红榜

 

  维 保 单 位

  

 

  一次检验合格率

  

 

  累计上榜次数

  

 

  湖北鸿达电气有限公司

  

 

  100%

  

 

  5

  

 

  湖北睿捷机电有限公司

  

 

  100%

  

 

  5

  

 

  宜昌市宜菱电梯有限公司

  

 

  100%

  

 

  5

  

 

  宜昌福达电梯服务有限公司

  

 

  100%

  

 

  5

  

 

  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100%

  

 

  5

  

 

  湖北中巨电梯有限公司

  

 

  100%

  

 

  4

  

 

  湖北奥立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100%

  

 

  4

  

 

  湖北昱盛兴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100%

  

 

  4

  

 

  蒂森电梯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100%

  

 

  4

  

 

  湖北宇彩电梯有限公司

  

 

  100%

  

 

  4

  

 

  湖北楚唯特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100%

  

 

  4

  

 

  湖北鸿基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100%

  

 

  3

  

 

  湖北广财电梯有限公司

  

 

  100%

  

 

  3

  

 

  湖北立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100%

  

 

  3

  

 

  宜昌市宇恒机电有限公司

  

 

  100%

  

 

  3

  

 

  宜昌中迅电梯有限公司

  

 

  100%

  

 

  3

  

 

  宜昌速越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100%

  

 

  3

  

 

  宜昌长菱电梯有限公司

  

 

  100%

  

 

  3

  

 

  宜都市快菱电梯有限公司

  

 

  100%

  

 

  3

  

 

  通力电梯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

  

 

  100%

  

 

  3

  

 

  武汉市现代电梯装修工程有限公司

  

 

  100%

  

 

  3

  

 

  湖北必胜科技有限公司

  

 

  100%

  

 

  2

  

 

  湖北斯译电梯有限公司

  

 

  100%

  

 

  2

  

 

  宜昌顺捷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100%

  

 

  2

  

 

  宜昌市菱工机电设备公司

  

 

  100%

  

 

  2

  

 

  宜昌柏鑫科技有限公司

  

 

  100%

  

 

  2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

  

 

  100%

  

 

  2

  

 

  武汉德富电梯有限公司

  

 

  100%

  

 

  2

  

 

  宜昌蒂克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100%

  

 

  1

  

 

  本月维保单位黑榜

 

  维 保 单 位

  

 

  一次检验合格率

  

 

  累计上榜次数

  

 

  湖北国贸大厦集团有限公司

  

 

  75.00%

  

 

  1

  

 

  湖北和顺机电有限公司

  

 

  71.93%

  

 

  1

  

 

  本月使用单位黑榜

  注:检验不合格原因为(或包含)使用单位因素造成或与使用单位有直接关系的因素造成。

 

  使 用 单 位

  

 

  一次检验合格率

  

 

  区 域

  

 

  宜昌国贸新天地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75.00%

  

 

  伍家岗区

  

 

  长阳江天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9.41%

  

 

  长阳县

  

 

  二、主要问题和原因分析

  (一)主要问题

  1、定期检验不合格的原因既有维保单位的问题也有使用单位的问题,按问题解决途径分为三类。

  (1)应该由使用单位解决的问题,包括:机房内照明损坏、机房门损坏、机房通道有障碍物,不能保证安全方便的使用机房通道;救援通道有障碍物等不符合安全标准;底坑内有积水;现场楼层与合格证、使用登记表不符,安全技术档案不全等。

  (2)维保单位应协助、配合使用单位解决的问题,包括:限速器校验不合格、曳引轮轮槽严重磨损、曳引钢丝绳严重变形、限速器钢丝绳张紧轮磨损严重、光幕损坏,应更换;轿厢内紧急照明、紧急报警装置无效;进入底坑和底坑无方便操作的停止装置;对重与缓冲器最大允许垂直距离未标明,对重块无快速识别数量的措施;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不完善等。

  (3)应该由维保解决的问题,包括:电梯超载保护装置无效;上极限开关损坏;轿顶机械锁定装置位置验证电气安全装置无效;电动松闸无效;断相错相保护无效;电梯125%载荷制动试验无效;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无效;轿厢与面对轿厢入口的井道壁的间距不符合要求;平衡系数不符合要求;电梯运行时有明显震动;限速器上有油污、限速器校验报告不符合要求;自检报告错误等。

  2、本月被投诉举报的既有公众聚集场所也有住宅小区,反映的问题集中在:运行时“掉层”、停运时间长、运行不稳、电梯正常运行时噪音过大等。

  (二)原因分析

  1、维保单位未履行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守法意识淡漠,责任意识不强,管理严重不到位,质量管理体系未有效运转,未对更新后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组织宣贯;未按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组织开展日常维护保养、限速器校验、制动试验和年度自行检查工作;对明显存在的不符合项,未对其采取调整、更换、校验等措施进行整改,使电梯达到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未建立有效的维保、检验工作质量考核机制;对使用单位存在的问题,未及时告知使用单位予以整改或未协助、配合使用单位予以整改;电梯维保、修理停运期间,未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未公示进度安排和停运时间,缺少与使用者有效的沟通,引起乘客被困,造成顾客满意度不足。

  2、使用单位未履行使用管理主体责任。守法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规范管理意识淡薄,对所用电梯的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安全技术档案也是电梯的重要组成部分)未进行确认和公示(张贴《电梯使用标志》);未制定完善的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并有效落实,主观认为只要签订维保合同就万事大吉,发生一切责任事故均由维保单位负责的错误理念;未对维保单位的日常维护保养和年度自行检查活动履行监督责任;未认真组织开展定期自行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对存在的隐患或问题未及时进行整改治理;电梯维保、修理停运期间,未督促维保单位落实维保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公示进度安排和停运时间,管理、服务理念缺失。

  3、本月的电梯“掉层”投诉较多,2017年12月份的月度分析报告对所谓“掉层”现象做了解释,是电梯自身一种故障自我保护功能在工作,当监测到异常信号时,电梯就会退出正常运行,以检修运行(较低速度运行)返回端站(或基站),说明电梯的安全保护装置是有效的,通常不会对乘客造成身体伤害。而“山水华庭”的“掉层”故障并非上述原因,其直接原因是:由于地坑潮湿,导致减速开关接头腐蚀,线路接触不良造成。而维保人员在接到故障报修后,未认真对故障机理进行分析,排查工作不仔细、不彻底,直至第三次排查时才将故障真实原因查出,导致同一故障在一周多时间内多次发生。

  “宜城春晓”、“南山悦”投诉困人、掉层等故障频发,经现场核实,并未出现困人等故障。但“宜城春晓”由于业主入住以来地下车库一直不能使用,业主与开发商的矛盾加剧;“南山悦”由于业委会拟自治,业主与物业公司的矛盾日益显现。

  4、乘客使用不当或不文明行为增加电梯故障。新房交收装修高峰期间,乘客电梯运送装潢材料、建筑垃圾等货物,经常发生电梯超载,人为长时间强制阻挡电梯门动作、散落的沙石建筑垃圾等污损光幕致使电梯门动作不正常等,均会导致电梯故障。我局工作人员在“东辰心语”开展现场核查时,就发现有装修人员用电梯运送散装砂石,且不听劝阻的行为。

  5、物业公司与业主的矛盾直接加剧投诉举报率。物业公司对电梯安全管理不够重视、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安全使用宣传不到位,部分小区电梯故障频发得不到根本解决,业主对物业服务不满意,或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还存在其它纠纷等因素叠加,导致部分业主捏造、蓄意夸大电梯故障给政府部门施加压力、拒缴物业费等,使业主和物业公司的矛盾进一步加剧,物业公司更是疏于对电梯的安全管理,形成恶性循环,增加安全隐患。

  三、下一步措施和建议

  (一)由市局特监科组织对本月一次检验合格率低于80%的维保单位进行约谈,督促落实施工质量主体责任,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依照《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试行)》的规定,报请发证机关注销其《许可证》。

  (二)按属地管理原则,各辖区监管部门应组织对本月“黑榜”中的2家使用单位进行约谈,对检验不合格或复检不合格的使用单位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三)监管部门要加大对电梯安全监管,督促电梯使用单位建立健全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强化住宅小区、公众聚集场所监督检查,加强电梯安全宣传工作;对矛盾纠纷较深的住宅小区,要联系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时介入,了解分析情况,积极协调化解问题,保障电梯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得到落实;行政执法机构要加大执法力度,结合“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拳出击,严厉查处电梯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维保单位加强自身管理,提高维保质量和处理隐患的能力水平,建立以质量为先导、服务能力优先的市场竞争机制,扭转电梯维保市场低价恶性竞争、无序竞争的困局,大力提升我市电梯使用管理水平和维护保养质量。

  (四)检验机构要加强电梯检验质量控制,建立检验质量追溯机制,对历次检验应发现而未发现遗留到现在发现的问题,要予以追责和妥善处理;着力提升检验把关能力,对外地取证在宜开展维保工作,未按规定在监察机构备案的,应不予受理检验,并及时报告监察机构;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的时效性,在检验过程中发现电梯存在严重事故隐患,应当书面告知电梯使用单位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书面报告辖区监管部门;同时配合监管部门对维保质量的监督检查,以保障电梯安全稳定的运行。

  (五)使用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切实依法依规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加强电梯风险、隐患的排查治理,加强对电梯运行的日常巡视,认真开展应急演练和日常值守,强化电梯钥匙等管理制度的落实,组织、监督并配合电梯日常维保单位做好设备维护保养工作,发现电梯事故隐患或问题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排除。应积极引入视频监控等装备对电梯运行进行过程监控,在客流高峰时段,要在关键位置安排专人进行值守,疏导客流,引导乘客安全乘梯。发生“困人”故障发生后,使用单位在乘客被困时,应与被困乘客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心理疏导,事后,要将故障原因排查及修复情况反馈给被困乘客,消除乘客的恐慌心理;新房交收装修高峰期间,物业公司、维保单位要加强安全、正确使用电梯的宣传,提升电梯是业主共有财产,爱惜电梯、监督正确使用电梯人人有责的意识,强化与业主的沟通,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提高管理服务质量和顾客满意度。

  (六)维保单位要切实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开展维保活动,切实开展年度自行检查并如实、规范地记录,加强维保人员、质检人员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及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培训教育,建立有效的维保、检验质量考核机制;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通报使用单位采取整改措施,保障电梯安全运行,对由于使用单位原因存在重大隐患且无法整改的,维保单位要及时报告辖区监管部门;要强化应急演练和应急值守,接到故障通知要及时赶赴现场予以排除处置,防止引发事故,及时有效实施应急救援,故障消除后,要将故障原因、修复情况及时反馈给使用单位,并配合使用单位做好与乘客的解释、沟通工作;要积极协助使用单位制定电梯安全管理制度,配合使用单位开展电梯安全知识宣传。

  宜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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