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
栏目:宜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19-04-11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工商、质监)局:为贯彻落实国家油品质量升级工作要求,坚持集中清理整治与严格日常监管相结合,加强无证无照经营协同监管,加大油品质量抽检力度,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油品和计量作弊行为,切实加强成品油市场综合监管,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保护经营者、消费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工商、质监)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油品质量升级工作要求,坚持集中清理整治与严格日常监管相结合,加强无证无照经营协同监管,加大油品质量抽检力度,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油品和计量作弊行为,切实加强成品油市场综合监管,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成品油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省、市政府有关工作方案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知要求,现就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清理整治的时间

   成品油市场专项清理整治自2019年3月13日起至2019年7月30日止。

   二、专项清理整治的重点

   (一)未取得营业执照从事成品油经营的违法行为;

   (二)生产、销售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油品的违法行为;

   (三)计量作弊的违法行为;

   (四)其他扰乱成品油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

   三、清理整治的步骤安排

   (一)全面摸排阶段(3月20日前)。全市各市场监管(工商、质监)部门要根据当地政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全面启动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职责分工,主动协调商务、应急、环保等部门,开展综合摸底排查,对油品生产单位、仓储场点以及加油站(点)的主体经营资格、油品质量、计量器具等进行重点排查,全面掌握本地成品油市场状况、经营油品市场主体情况,并建立健全有关工作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问题排查要实行一户一表,排查人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

   (二)重点整治阶段(6月20日前)。全市各市场监管(工商、质监)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对摸底排查的问题和群众提供的线索逐一核查,根据职责分工,督促企业整改或依法予以查处。对经营单位的主体资格、销售的油品质量、使用的计量器具铅封、标识等内容进行重点检查,市局将组织质量检测和计量检定机构,对城区加油站(点)油品质量和计量器具进行统一抽查检查。同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三)指导检查阶段(7月20日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适时组织工作专班对各地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对检查存在问题负有责任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向地方政府告知情况,确保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总结完善阶段(7月22日前)。要以本次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建立健全成品油市场常态化监管工作机制,不断加大监管力度,持续打击成品油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坚决防止违法违规经营成品油行为反弹,巩固和发展专项清理整治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成品油质量升级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要正确认识成品油质量升级的重大意义。市局成立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党组成员、总经济师钟建任组长,原市工商局市场科牵头,原市质监局产品质量监督科、计量科、计量所为配合单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通知的相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原则,严防搞形式、走过场,以实际行动营造支持油品质量升级、改善大气环境的良好氛围。

   (二)突出重点,加大力度。要以质量不合格、与标号或标识不相符、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和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以不合格油品冒充合格油品、无照经营、改动或拆装计量器具为重点检查内容;以辖区水上加油站和社会(个体)加油站点等为重点检查对象,采取随机抽查、重点检查等方式,加强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计量器具和经营行为的监管,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油品、计量作弊等违法违规行为。在专项清理整治期间,各县市区加油站油品质量检测率达到50%以上,计量器具检查率达到30%以上。城区加油站油品质量计划抽检50个批次,计量器具检查率达到30%以上。

   (三)强化协同,落实责任。在地方政府的总体安排下,积极履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牵头责任,加强同发改、公安、环保、交通、商务、应急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成品油市场专项清理整治合力。运用重点检查、信用监管、协同监管等监管方式,提升监管工作效能。结合区域特点,在各加油站点设立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震慑不法行为,确保成品油质量升级效果,促进成品油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四)宣传引导,形成氛围。全市市场监管(工商、质监)部门要加强舆论引导,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成品油相关政策法规,适时曝光违法案例、公布整治成果,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营造全社会关注、群众参与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请各单位于7月22日前,将专项行动的总结、统计表(附件1、2、3、4)和开展油品质量检测情况报送市市场监管局原工商局市场科。

   附件:1.全市成品油市场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摸底排查情况统计表

   2.全市成品油市场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查处违法行为情况统计表

   3.全市成品油计量监督检查统计表

   4.全市成品油市场主体现场检查登记表

 

   宜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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