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地震局(办)、教育局、科技局、科学技术协会: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大力培养中小学生的公共安全意识,提高中小学生面对地震灾害自救自护能力,带动全社会强化防震减灾意识,提高抵御地震灾害综合能力,现将2017年度市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申报认定和“5.12”防震减灾活动周宣传教育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市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申报工作
(一)申报范围
符合条件的各中小学校均可申报。各县(市、区)地震局(办)、教育局、科技局、科协要加强协作,充分调查,把真正重视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的优秀学校推荐上来,发挥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的鼓励和示范作用,提高我市中小学生的防震减灾科学素质。
(二)考核标准
在鄂震发〔2007〕89号文件规定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宜昌市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考核验收标准》(见附件1)。
(三)相关要求
1.各县(市、区)要对照附件1规定的考核验收项目,进行自查自评,符合要求的学校,要填写《校舍抗震设防要求情况表》(见附件2)和《宜昌市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申报表》(见附件3)。材料要坚持简明扼要、准确规范、厉行节约的原则,杜绝搞繁杂的材料堆砌和奢华的包装。
2.2017年7月20日以前,各县(市、区)将《校舍抗震设防要求情况表》、《宜昌市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申报表》(含电子文本)报送至市地震局震害防御科。市地震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科协将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开展现场检查和验收认定工作。
3.各地可登录宜昌市地震局网站(http://www.eqyc.gov.cn)下载示范学校考核标准与申报表。联系人:刘道琳,侯雨曦(宜昌市地震局震害防御科)电话:0717-6775207; 传真:0717-6737313;E-mail:2697708695@qq.com。
二、关于开展“5.12”防震减灾宣传周活动
根据《湖北省防震减灾条例》规定,每年5月12日所在周为全省防震减灾宣传活动周(以下简称“活动周”)。各县(市、区)教育局和中小学校要在地震部门指导下,以活动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防震减灾知识的普及教育,帮助青少年掌握一定的防震减灾自我防护知识与技能,充分发挥“小手拉大手”的功能,推动全民防震减灾意识的深度提高。主要内容包括:
1.在活动周期间,组织师生开展一次模拟地震应急避震、紧急疏散和自救互救演练。
2.在活动周期间,在有条件的学校组织开展科普讲座、观看录像片、主题班会演讲、小品、手抄报、黑板报、书画、网页制作等多种形式的防震减灾科普教育活动。(参考标语见附件4)
3.对活动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并通过大众媒体向社会广泛进行宣传,提高社会知晓度。
附件:1.宜昌市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考核验收标准
2.校舍抗震设防要求情况表
3.宜昌市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申报表
4. 宣传周活动参考标语
宜昌市地震局 宜昌市教育局
宜昌市科学技术局 宜昌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7年4月12日
附件1
宜昌市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考核验收标准
项目 | 主要内容、考核指标 | 分值 |
组 织 领 导 (20分) | 1、学校领导重视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创建工作,成立创建工作指导小组。 | 5 |
2、专门指定辅导教师负责防震减灾知识科普教育工作。 | 5 | |
3、编制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创建计划或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 5 | |
4、保障科普示范学校创建工作必要的经费投入。 | 5 | |
教 学 计 划 (15分) | 1、将防震减灾知识作为专题教育的内容,纳入学校的教学计划,每学年至少安排一次地震科普知识讲座。 | 5 |
2、在地震部门的指导下,编制学校地震应急预案。 | 5 | |
3、建立防震减灾科普教育课外兴趣活动小组。 | 5 | |
科 普 活 动 (25分) | 1、学校平时能通过组织科普讲座、观看录像片、主题班会演讲、小品、手抄报、黑板报、书画、网页制作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防震减灾科普教育活动。 | 5 |
2、学校每年重点利用“全国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国际减灾日”等活动举办一次防震减灾知识科普活动。 | 6 | |
3、举办夏令营、知识竞赛等活动,保证在校学生参与率累计不低于90%。 | 6 | |
4、防震减灾科普教育课外兴趣活动小组每学期开展活动不少于1次。 | 4 | |
5、有组织开展模拟地震应急避震、紧急疏散和自救互救演练,幼儿园每季度、中小学每月不少于一次。 | 4 | |
科 普 场 所 (20分) | 1、学校建有相对固定的防震减灾知识科普场所(可充分利用已有的校内科技活动馆、多媒体教室等资源)。 | 5 |
2、室外设有防震减灾知识科普橱窗栏(可综合利用宣传栏、黑板报、壁画等),定期更换内容每年不少于2次。 | 5 | |
3、学校备有防震减灾活动指导用书或科普资料,在图书馆、科技活动馆、声像室等配备防震减灾科普展板、科普图书、光盘等。 | 5 | |
4、学校建有的防震减灾科普场所能定期向社会开放。 | 5 | |
示 范 效 果 (20分) | 1、学校师生基本掌握应知应会的防震减灾科普知识与应急避震技能,普及率不低于80%。 | 5 |
2、学校对防震减灾科普活动及时宣传报道,能借助校园宣传或社会公用媒体向社会宣传。 | 5 | |
3、创建示范学校活动得到学生家庭、社会的理解和支持,并能带动周边社区居民防震减灾意识的提高,增强了“二次宣传”的效果。 | 5 | |
4、结合学校的实际开展有特色、有新意的防震减灾科普活动,提高学生的兴趣和主动参与率,及时总结活动经验,对所在地区具有示范作用。 | 5 | |
合计 (100分) |
附件2
校舍抗震设防要求情况表
填表人: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校舍名称 | |||
建成时间 | 设计使用年限 | ||
校舍结构类型 | 层数 | ||
设计单位名称 | |||
设计图纸所采用的设防参数或者地震烈度 | 设计地震动峰值加速度g或者设计地震烈度度 | ||
施工单位名称 | |||
所在学校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县市区地震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注:本表格应逐栋填写,如“校舍名称:1号教学楼”;本表格信息均应来源于正式设计图纸
附件3
编号
宜昌市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申报表
学校名称(盖章):
详细地址:
邮编: E-mail: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二○一七年月日
填表说明
一、申报单位应具备有关文件规定的“宜昌市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认定的申报条件。
二、表达要真实、准确、严谨,字迹要清晰。
三、登记表必须经当地主管部门盖章后方可申报。
四、印证材料不得弄虚作假。
五、各栏空格不够时,请自行加页。
六、封面编号由受理单位填写。
法人代表 | 性别 | 年龄 | ||||||
科普责任 部 门 | 负责人 | |||||||
科普场地 | 室内面积(米2) | 科普橱窗 长度(米) | ||||||
室外面积(米2) | ||||||||
主要科普 工 具 | ||||||||
主要科普 形 式 | ||||||||
科普工作已被命名的情况(获得的荣誉): | ||||||||
防震减灾科普 示范学校创建工作概况 | ||||||||
县级推荐部门意见: 地震局(办) 教育局 科技局 科协 (盖章) 年 月 日 |
市级审批部门意见: 市地震局 市教育局 市科技局 市科协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4
宣传周活动参考标语
1、防震减灾,从我做起
2、掌握科学地震知识,远离地震谣言危害
3、大力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社会抵御灾害能力
4、防震知识进校园,家庭社会更安全
5、防震宣传进万家,平安相伴你我他
6、普及防震知识,弘扬减灾文化
7、防震减灾人人抓,幸福社会千万家
8、家事国事天下事,防震减灾是大事
9、防震减灾重如山,全民携手保平安
10、但愿千日平安无震,不可一日疏于防灾
11、防震减灾实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方针
12、防震减灾践于行,和谐幸福见于心
13、抗震预案在心中,有备无患保平安
14、学好防震救灾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15、群策群力防震减灾,同心同德利国惠民
16、防震减灾手牵手,美好生活心连心
17、天灾无情人有情,防震减灾要先行
18、财富积累千辛万苦,防震不当一无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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