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第四季度脱贫攻坚 督查工作的通知
栏目: 宜昌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17-10-11
检查各地脱贫攻坚问题整改、政策落实、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切实做好年度考核准备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年度脱贫攻坚任务,经市扶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开展2017年第四季度脱贫攻坚专项督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督查时间2017年10月11日--20日。二、督查对象有扶贫攻坚任务的10个县市区,牵头负责

检查各地脱贫攻坚问题整改、政策落实、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切实做好年度考核准备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年度脱贫攻坚任务,经市扶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开展2017年第四季度脱贫攻坚专项督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7年10月11日--20日。

二、督查对象

有扶贫攻坚任务的10个县市区,牵头负责专项扶贫及问题整改任务的部分市直单位。

三、督查内容

(一)市委、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重点是贯彻《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2016年度扶贫考核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宜办发〔2017〕23号)文件精神的情况;贯彻远安会议精神情况;贯彻产业扶贫、健康扶贫会议精神情况。

(二)脱贫攻坚重点工作推进情况。重点是市委、市政府部署的产业扶贫、健康扶贫、“三救助一兜底”、金融扶贫、危房改造、驻村帮扶工作情况。

(三)今年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对照年初脱贫攻坚责任目标,围绕“两不愁三保障” 标准,重点检查村脱贫出列、户脱贫销号及“四率一度”情况。

四、督查方式

(一)明查与暗访结合。本次督查采取点题督查的方式,不设线路,不打招呼,直接进村入户调查。2017年出列的60个村必查,任务较轻的地方可随机抽查。每个村调查、走访、座谈贫困户不少于10户。

(二)检查与指导结合。先摸清各地政策完善与落地情况,再与中央、省、市相关文件、会议要求相对照,帮助查找差距,分析问题,指导改进工作。涉及市直相关单位履行专项扶贫职责的事项,应共同分析研究,提出工作推进建议。

(三)督查与评价结合。采取政策修订完善方面定性、问题整改与年度任务完成情况定量相结合的评价方法,分别对秭归、长阳、五峰、远安、兴山等5个重点县,宜都、枝江、当阳、夷陵、点军等5个插花贫困市区打分排序,排名后2位的县市区由市领导约谈。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问题导向,把存在问题线索带回。突出查找政策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工作不作为、责任不担当的典型问题,把存在问题线索带回。同时要深入研究基层存在的突出矛盾和困难,为市委、市政府进一步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提供科学精准的对策建议。

(二)坚持目标导向,把各地工作进展带回。紧盯今年脱贫销号任务,聚焦“两不愁、三保障”标准,把各地完成年度工作目标进展等情况带回,全面掌握各地工作动态,为四季度接受各级考核验收做好准备。

(三)坚持效果导向,把各类经验亮点带回。发现并总结各地在政策落实、创新方法、激发群众内生动力等方面的先进典型和事例,提炼工作亮点,总结一批站位高、能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案例。

各督查组要严格遵守相关纪律规定,轻车简从,不给基层群众增加负担。督查结束后,形成专题报告。市领导将听取督查情况汇报,并对督查工作情况实地抽查回访。


宜昌市扶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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