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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市级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工作的通知
栏目:宜昌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3-08-14 加入收藏
宜府办发〔2013〕44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市级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高新区管委会: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程序,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政务服务质量,经市人民政府同意,自2013年7月起,启用宜昌市行政审批及政务服务电子系统(以下简称“

宜府办发〔2013〕44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市级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程序,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政务服务质量,经市人民政府同意,自2013年7月起,启用宜昌市行政审批及政务服务电子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实行市级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
实行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1〕22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鄂办发〔2012〕26号)等文件精神,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及水平的重要举措,对优化发展环境、建设现代化特大城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工作。
二、规范操作程序
针对不同的办件形式,进一步完善操作规程,形成协调统一、便捷高效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机制。
(一)直接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申报事项的办理规程。窗口工作人员接收申报材料后,即时将事项信息录入系统,扫描上传相关材料,并向申请人出具受理文书。审批工作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相关审查、审批工作,并将信息录入系统、结果上传系统,真实记载各个工作环节,同时及时通过系统短信将办理结果通知申请人。
(二)通过市政务服务网上大厅申报事项的办理规程。窗口工作人员及时预审申请材料,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审查意见。对需提交材料原件的,及时约请申请人到窗口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原件,审核通过后按规定程序办理。各部门要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将到窗口现场提交纸质资料与领取审批结果两个环节合并。
(三)并联审批及综合服务窗口受理事项的办理规程。市重点投资项目、工业建设项目由市政务服务中心并联审批服务窗口统一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将申报材料填写或扫描上传至系统,相关窗口承办人员接到联审通知后,按照限时反馈的原则,及时审查反馈审批意见;未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窗口部门的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由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统一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将申报材料填写或扫描上传至系统,各部门到窗口领取资料,并在系统内反馈审查、审批意见。
(四)县市区报请市级审批事项的办理规程。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部门窗口将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及经本部门审核的意见通过系统传输至市政务服务中心相关部门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部门窗口受理并按程序审批后,将审批意见在系统内反馈至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由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在线打印审批结果,并直接向申请人发送批文证件。对需要核对申报资料的,由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部门窗口负责递交,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进行集中核对或抽查。
三、推进业务协同
按照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分步实施的原则,原已建成业务系统的部门要做好与市行政审批及政务服务系统的对接,实现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
市政府部门自行开发运行的业务系统,2013年底前应完成与市行政审批及政务服务系统的对接。与建设项目审批相关的部门系统应采取由行政审批及政务服务系统统一进入的方式开发接口,满足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工作的需要。
垂直管理部门及使用全国、全省统一业务系统的部门,应主动争取上级部门支持,积极配合开发系统接口,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尽快与市行政审批及政务服务系统对接,实现互联互通、业务协同。
四、强化监管考评
(一)完善系统监督评价功能。市电子政务办、市监察局、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等部门要研究优化网上行政审批及政务服务系统设置,完善系统办件分析、绩效考核、服务评价功能,借助信息化手段对部门网上审批及服务行为进行定期量化评估。
(二)加强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充分发挥市综合电子监察系统的作用,开展网上行政审批及政务服务行为的同步监督,对系统反映的红、黄牌审批业务和其他异常情况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和督促整改。对不将办件信息录入系统、不主动开展系统对接以及因瞒报、漏报、补报导致电子监察结果不全面、不真实的,按《宜昌市行政审批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健全考评工作机制。市监察局、市电子政务办、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要加强对网上行政审批及政务服务工作的监察考评,明确考核重点,细化考核办法,完善考核措施,确保网上行政审批及政务服务工作按要求开展。将各地各部门网上行政审批及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市政府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7月8日

抄送:市委各部门,宜昌军分区,各人民团体。
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7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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