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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宜昌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栏目:宜昌市财政局-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1-12-26 加入收藏
根据市委领导要求,市财政局对全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查。近6年来,我市先后成立了10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为改善我市金融环境、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推动城乡经济发展发挥了一定作用。但总体而言,我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担保机构的运行与监管仍然面临诸多问题,需要

根据市委领导要求,市财政局对全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查。近6年来,我市先后成立了10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为改善我市金融环境、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推动城乡经济发展发挥了一定作用。但总体而言,我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担保机构的运行与监管仍然面临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理清思路,采取措施,不断完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现状及成效

(一)担保机构不断完善。担保机构的及时组建和顺畅运行是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前提和基础。近年来,我市各级政府对担保机构问题予以了高度重视和极大的支持,机构建设不断完善。一是基本建立起了覆盖全市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1999年以来,我市陆续成立了10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分别隶属市、县两级,由各级财政部门主管。10家公司中,使用了省财政专项借款资金(每家500万元借款)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9家,其中第一批扩权试点县2家(宜都市、当阳市),第二批扩权试点县2家(枝江市、秭归县),第三批扩权试点县1家(远安县),扶持贫困县1家(五峰县),非扩权县3家(夷陵区、长阳县、兴山县)。10家担保机构基本覆盖了全市所有的县市区,初步形成了全市性的担保机构体系(如表1)。二是基本建立起了一支具有一定专业水平的担保从业人员队伍。全市担保机构工作人员共计69人,其中,中高级职称的27人,占全部工作人员的39.1%,大专以上学历的50人,占72.5%(如表2)。这些工作人员一部分是由各地财政局工作人员转调或兼职,一部分是面向社会招聘的金融、担保及管理的专业人员,他们对财经领域都较为熟悉,具备一定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三是基本建立起了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公司化运作机制。我市所有担保机构都是按企业性质设立的,产权清晰,导向明确,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大部分公司建立了相应的企业制度,运行较为顺畅。宜昌市夷陵区平湖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成立较早,公司实行严格的法人化治理,成立了董事会、监事会,分设了担保业务、风险控制等工作部门,几年来逐步走出了一条县区级担保机构不断壮大发展的新路子。宜昌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起点较高,管理规范,运行顺畅,开展了大量融资担保业务。宜都市丰源投资咨询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当阳市国信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秭归县金桥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也都建立了一系列制度,正常开展了担保业务。其它5家公司成立较晚,正在理顺相关关系,做好基础工作,积极筹备开展担保业务。

(二)担保资金不断扩充。担保机构能否正常运作、信用担保体系能否发挥预期的效益,担保资金在其中的作用是不言而喻的。近年来,得益于政府投入和民间资本的双重力量,我市担保机构的担保资金总额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截至2006年底,全市担保资金总量已达24166万元,比200418903万元增长了27.83%。平均每家公司的担保资金规模超过2400万元,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如表3)。一是各级政府的支持力度不断增强。全市2.4亿担保资金中,政府出资21838万元,占90.4%。其中,省财政专项借款资金注入4500万元,市、县两级政府投入货币资金8261万元,实物资产9077万元,政府性资金处于主导地位。二是担保机构市场化融资渠道有所拓展。到2006年底,企业入股的担保资金为2328万元,其中货币资金1615万元,实物资产713万元。非政府资金的比例还有不断上升的势头,宜昌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宜昌市夷陵区平湖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等近期都有增资扩股计划。各担保机构还积极做工作,充分运用多种融资手段,如利用国家开发银行对担保机构补充资本金的政策性贷款,增加实际可担保资金额度。三是担保机构对实物资产的管理与处置更为灵活。对于总额占到相当比重的实物资产,部分担保公司采取了彻底清理、加强管理、变现用活等措施,将不动产变现,使死资产变活,使得实收资本的现金股本份额扩大,更好地发挥了担保资金的作用。宜昌市夷陵区平湖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3000万元的注册资本中,实物资产2000万元,占67%。为盘活资产,公司逐步将这部分不动产进行变现,目前小溪塔鄢家河村八组的房地产变现手续已办理完毕,价值160万元,小溪塔冯家湾二组的土地变现正在办理中。宜都市丰源投资咨询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为了对超过2000万元、分布在宜都市6个乡镇办事处的实物资产进行有效管理,2006年会同国土、房产部门对资产进行了全面清理,理顺了资产的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委托管理和日常管理,努力发挥资产效益。

(三)担保业务不断拓展。担保业务开展的多少、担保领域与服务范围的大小直接影响着担保机构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我市各担保公司自成立始,一直运用多种手段,千方百计扩展担保业务,优化担保结构,以期为企业提供最大限度的服务。一是担保业务量不断增加。 2006年全市担保机构共为338家企业提供了431笔担保,担保户数与担保笔数分别比2004年增加了59.8%53.8%,担保金额达35877万元,是2004年的4.4倍(如表4)。二是担保领域不断延展。在为中小企业的生产发展直接提供信用担保的同时,全市担保机构又从20037月起启动了城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业务。截止2006年底,全市累计为2508名下岗失业人员提供了两年期小额担保贷款5544万元,帮助4000多名下岗失业人员走上了创业之路。此外,部分担保公司还在融资担保业务之外拓展新的经营领域,工作范围延伸至投资、委托贷款、咨询服务等。三是担保结构不断优化。随着国家宏观政策的调整、区域经济的发展和市场需求的变化,我市担保机构不断调整担保业务结构,担保对象逐步向农业和公共品、半公共品生产领域倾斜。2006年宜昌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针对一部分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有时到年底才能陆续到位,项目面临资金临时短缺,严重影响项目进程的情况,主动上门服务,沟通银企信贷关系,提供短期担保,帮助项目单位筹措资金1355万元,其中,为发展三峡旅游筹集资金1135万元,为安琪集团公司科技攻关筹措资金220万元。目前,我市担保业务涉及工业生产、商业流通、农业种植及加工、环境保护、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事业等诸多项目,担保结构更为多样化和合理化。

(四)风险控制不断加强。作为高风险的金融中介行业,担保机构对风险的防范控制无疑是至为重要的。我市各担保机构及其主管部门将风险控制列为工作的重要方面,对各类担保风险进行严格控制和严密防范。一是实行严格的评审制度。聘请领域专家担任评保员,对申请担保的项目进行全面、科学的评审,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有效降低风险度。宜昌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采用评审一票否决制后,没有发生一笔代偿业务。二是实行严格的反担保制度。担保机构要求所有受保企业必须有反担保措施,并采取财产物质反担保与人员反担保双管齐下、用在职公务员进行反担保的办法,将反担保落到实处,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此办法也得到了省政府和省开行的认可和推广。三是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加强担保公司内部管理,明确工作职责,细化担保责任,强化内部控制。近年来,我市担保机构的担保代偿率和赔付损失率一直控制在较低数额,开展了担保业务的公司平均代偿率和损失率几近于零,远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如表5)。

(五)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不断提高。初具雏形的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对我市经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一是有力地促进了区域内财政经济的发展。2004年至2006年,全市担保机构已为各类中小企业提供了6.6亿多元的担保,由此增加就业人员17405人,增加销售收入60亿元,带来企业利润的增加额超过15亿元,增加税收9284万元。其中,2006年受保企业的利税增加额超过10亿元,是2004年的38倍(如表6)。信用担保体系对我市财政经济发展的影响力逐渐增强。二是有力地促进了区域内中小企业的发展。2004年以来,全市共有661家中小企业通过信用担保机构融通了66131万元的资金,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为中小企业的发展创造了较好的条件。而由于担保公司对受保企业经营与管理有一定的监督与制约作用,也促使受保企业加强管理,提高经营业绩,有效地促进了企业的改革与发展。三是有力地促进了区域内的社会稳定。全市担保机构启动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业务后,实行了担保“手续简化,费用减免,限期办理”的惠民政策,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贷款提供优质担保服务。截止2006年底,全市累计帮助4000多名下岗失业人员走上了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之路,为维护我市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担保体系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担保体系不全。从担保机构的层级上看,完整的担保体系应当由全国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省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和地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三个层次构成。地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主要以辖区内中小企业为服务对象;省级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机构以地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商业性信用担保机构以及企业间互助担保机构为服务对象展开再担保业务,同时也从事担保业务;全国性再担保机构是作为“最后担保人”的角色为省级再担保机构进行再担保。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全国性层次的中小企业再担保机构,省级虽然成立了担保机构,但并没有开展再担保业务,市、县级担保机构基本处于单打独斗的状况。从区域内担保机构的构成上看,我市仅有政策性的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没有商业性的信用担保机构和企业间的互助担保机构,尚未形成完整的担保体系。

(二)担保资金不足。我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虽然各担保公司在扩充担保资金上下了不少功夫,但担保资金仍然远远不能满足担保需求。一方面,担保资金规模较小。截至2006年底,全市担保资金规模最大的当阳市国信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的担保资金为5003万元,规模最小的远安县弘信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的担保资金仅300万元。另一方面,资本构成先天不足。担保资金来源单一,主要靠政府的一次性注入,非政府注入资本占比仅9.6%,比全省平均水平低7个百分点。且资本构成中有相当部分的实物资本。全市24166万元的担保资金中,货币资金14376万元,占59.5%,实物资产达9790万元,占到40.5%,比全省平均水平高近9个百分点。这部分实物资产大都质量不高,变现能力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担保公司的信用度。按照各担保公司2-5倍的担保资金放大倍数计算,全市10家担保机构仅能提供担保融资9亿多元,担保能力较弱,远远不能满足中小企业融资贷款的需求

(三)银保合作不顺。从调查的情况看,所有担保公司都谈及与银行的合作问题。目前,银保合作机制虽然在逐步建立,不少担保机构与当地银行建立了较为良好的关系,但总体而言,银保间关系尚未理顺。一是由于没有相关法规制度的规范和保障,担保机构和银行之间没有形成规范化、有序化的合作机制,担保机构与银行的协作主要依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程度、银行的认识程度及担保公司的工作力度。有些地方银保间出现了“一冷一热”格局,即对银保间的合作,担保公司积极做工作,而部分银行比较冷淡。即使象宜昌市、夷陵区等担保业务开展得比较好、担保公司与银行之间协作得比较顺畅的地方,合作银行的范围也比较窄,一般都是地方性银行,与几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合作难以展开。二是由于担保公司资本金构成的先天不足和公司信用尚未建立,部分银行对担保机构核定的担保资金放大倍数不高。除宜昌市、夷陵区、当阳市、枝江市的担保资金放大倍数为5倍,秭归县为4倍,宜都市为3倍以外,其余地方的担保资金放大倍数都为2倍,担保资金的放大效应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三是由于商业银行追求利益最大化和贷款零风险,所有的担保风险全部都由担保公司承担,一旦受保贷款企业无力还款,担保机构就要100%代偿,银行完全不承担风险,担保公司与银行之间的责任、收益与风险极不对称。而且银行一般将利率上浮夸10%30%,增加了贷款成本。担保机构与银行之间的这种不平衡的关系,势必影响银保合作机制的构建,影响担保业务的开展,影响担保体系的建设和发展。

(四)风险防范不严。对信用担保机构而言,完整意义上的风险防范体系至少包括两个方面:严格的风险控制机制与充分的风险补偿机制。就我市目前情况看,这两方面都有缺失。一方面,在风险控制上,虽然绝大部分担保公司采取了较为严格的措施,将风险控制在较小范围内,但每个公司控制风险的手段各不相同,有严有松,没有形成有机的防范体系。另一方面,在风险的补偿上,各地都尚未建立起稳定的风险补偿机制。担保资金的补偿方式一般有资金注入方逐年增加和担保公司从担保费收入中划转。我市中小企业担保机构都由政府出资支持建立,而财政尚没有对担保代偿损失建立补偿机制;由于担保机构的政策性特征,担保机构的担保手续费低,一般为2%左右,担保费收入十分有限,难以形成有效的资金补偿来源。担保资金几乎只出不进,担保机构的抗风险能力自然越来越弱,与银行的合作也越来越困难。目前,就有少数担保机构为规避风险,少开展或不开展担保业务。从全市的角度看,还存在局部性风险的问题。由于目前各地担保公司均按单个县市区设立,资本规模较小,所担保贷款都集中在一个地方,而单个县市区的担保公司很难化解区域性风险。一旦该地经济社会环境发生变化,抵押贷款违约率大幅上升,担保公司因超出赔偿能力甚至可能破产,风险最终还得由财政部门承担。

(五)征信系统不畅。担保体系的正常运转,是以整个社会良好的信用系统为前提的。而目前的情况是,一方面,全社会的信用系统尚未建立,信用制度缺失,相关的信用考评、信息发布、监管、奖惩等机制都未形成,对债务人或受保人的信用状况缺乏清楚了解的渠道,对其履约状况缺乏必要的监督与惩罚措施。另一方面,部分中小企业的信用状况堪忧,内部管理不健全,会计核算不规范,偿债意识不强,有的企业为骗取担保做假账,或采取不正当手段逃废债务,转嫁风险等。二者都大大增加了担保机构的征信难度,增加了企业担保贷款程序的复杂度、耗时长度和融资成本,增加了担保机构的运营成本和担保风险。

(六)外部监管不力。目前,对担保公司的业务经营活动缺乏有效的外部监管。一是缺乏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为担保机构的正常运行提供保障。涉及信用担保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主要有《担保法》和部门、地方性规章制度。《担保法》仅规范了担保行为,对担保行业规范运作等问题无明确规定。而部门性法规以文件为主,管理多头,难以操作。湖北省与宜昌市又尚未出台地方性法规,各地担保公司各自为政,规章制度、业务流程、操作办法缺乏统一的标准和规范。二是缺乏对担保业务关键环节的重点监管。比如对于担保风险防范问题,政府部门没有严格实在的控制与管理办法,各担保公司业务保证金比例普遍不足,偿还能力匮乏,一旦风险大面积发生,不仅影响到担保公司的命运,也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地方财政。三是缺乏行业自律。我市尚未成立担保行业协会,担保业的组织化程度还很低,担保机构之间没有形成合作与互律的机制。他律与自律机制的双重缺失,无疑加大了担保行业的风险,减损了担保业的功能与效益。

三、完善我市信用担保体系的思路及对策

着眼财政金融改革和经济发展的大势,立足我市信用担保体系的现有基础,今后一个时期,我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是: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理顺两个关系,成立三种机构,构建四大机制,力争在不长的时段内建立起较为完整顺畅的地方担保体系,最大限度地服务企业发展,服务宜昌财政经济,服务和谐社会建设。具体对策是:

(一)理顺两个关系,为担保体系建设创造良好环境

1、进一步理清政府与担保体系的关系。一方面要继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的发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属于半公共产品,政府应当对其进行扶持,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转变观念,充分认识信用担保公司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扩大社会就业、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进一步确立政府在担保体系建设中的主导地位,把发展信用担保作为促进经济发展的大事来抓。建议政府适时进行专题研究,尽快出台加快全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发展的指导性文件,推动我市担保体系建设。另一方面要继续遵循政府扶持、市场运作、加强监管、稳步发展的原则,减少直接的行政干预,放手让担保公司按市场经济规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健康发展。

2、进一步理顺银行与担保机构的关系。建议由政府召集人民银行和国有商业银行专题研究担保行业和银行的合作问题,对目前存在争议的有关问题,特别是基准利率不上浮问题达成共识,不增加中小企业贷款成本,鼓励并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同时,银行与担保机构要共同承担贷款风险,建议担保机构承担80%~90%的风险责任,银行承担10%~20%的风险责任为宜。这样既可增强双方的责任感,有效地防范和控制贷款企业的信用风险,也可有效分散和化解风险,真正建立起银行和担保公司的风险联动机制,以真正实现担保公司、银行、中小企业的三赢。

(二)成立三种机构,进一步加强对担保机构的监管

1、成立信用担保监督管理委员会建议由各级经委牵头,人民银行、财政、工商等部门参加,成立信用担保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的监督管理,既要注意监管到位,又要遵循市场化运作规律,防止对具体业务的行政干预。

2、成立风险处置委员会。建议由担保机构的主管部门牵头,成立风险处置委员会,协调处理担保机构相关事务。具体职能包括监督担保机构制定和严格执行风险防范制度,监督担保机构建立和提足风险准备金,监督担保机构核销担保赔付金,对担保机构实行考核,要求赔付代偿比例不高于年末担保责任余额的5%,以更为有效地防范担保风险。

3、成立担保行业协会。建议依托经委和财政部门,建立宜昌市担保行业协会,其主要职能是建立一个信息畅通、业务指导、规范管理的平台,确立行业准则和规章,加强行业的统一管理,对各担保机构实行资信评级,促使担保公司加强和改善管理。

(三)构建四大机制,确保担保体系持续健康发展

1、构建担保机构准入机制。目前我市仅有政策性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没有商业性的信用担保机构和企业间的互助担保机构。建议在建立严格而可行的担保机构准入机制的前提下,鼓励商业性的信用担保机构和企业间互助担保机构的尽快成立,推动政策性担保机构与市场性担保机构相互补充,协调发展。

2、构建担保资金的扩充机制。一是各级政府可以考虑将各种过去由财政、劳动、民政等部门安排给中小企业及下岗失业人员、伤残人员的各种发展、引导基金、资金转为对应的扶持担保基金,注入到担保公司的资本金帐户,这样既可以放大资金倍数,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更宽阔的渠道,又可以为担保行业发展建立长期而稳定的资金注入机制。二是建议还没有成立担保公司的四个区(西陵区、伍家区、点军区、亭区)要尽快成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不成立信用担保公司的区可比照开发区的做法,对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进行资金参股,每个区出资300万元股本金,增大市级担保机构的实力。三是各担保公司要积极扩充融资渠道,吸收民间资本,增大担保资金规模。

3、构建担保风险防范机制。一方面,担保机构要加强内部的风险控制与管理。要实行担保项目的全过程风险管理,规范担保的操作程序和担保管理制度,采取有效的反担保措施,全面推行评保员、专家担保业务评审制度,实行一票否决制,降低风险度。另一方面,政府要建立担保金补偿机制,每年从财政预算中安排一部分资金,用于担保机构风险准备金不足于弥补风险的部分,这样从内外两个方面防范、控制、化解担保风险。

4、构建信用信息征集机制。目前可以尝试由政府相关部门牵头,依托担保机构,确立以信用担保机构为主体的中小企业信用平台,可先在基础比较好的地方开展征信活动,然后在全市普遍展开,进而构建宜昌市区域性的信息数据库,推进建立统一的信用数据交换平台,为融资担保提供通畅便捷的征信服务。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建设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行政、财政、金融、投资、企管、征信、法律等多个领域,涉及政府、财政、经委、银行、企业等多个部门,需要各方协力,多管齐下,长期努力,在实践中积累经验,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大势和本地实际情况不断调整,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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