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家岗区民政局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根据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主管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临时救助、医疗救助、困难家庭认定工作;筹措安排全区最低生活保障金;指导督促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
3、主管救灾救济工作。组织核查和反映灾情,参与当地政府紧急转移、抢救和安置灾民;组织慰问、救助灾民;管理发放救灾款物,检查监督救灾款物的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指导救灾物资的储备和发放工作。承办区减灾委员会具体工作。
4、主管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和烈士褒扬工作。制订优抚对象优待抚恤具体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管理复员退伍军人、国家机关和群众团体工作人员及参战民兵、民工的评残;负责特、一等伤残军人的安置与供养;承办革命烈士的上报审批及光荣院的管理;承担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主管军队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工作。协调落实军休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指导开展退伍军人职业技能培训。
5、主管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指导村民委员会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指导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社区居委会建设。负责全区街道、路、巷的命名、更名工作;负责与毗邻地区行政区域边界勘查、协商、报批工作;指导区内行政区域边界勘定和年检工作;承办边界争议调处事务。
6、主管婚姻登记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办理辖区的婚姻登记和儿童收养登记。
7、主管社团登记、管理和监督工作。承办全区社团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年检工作;监督社团活动,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负责社团行政复议;指导全区社团登记管理工作。
8、主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承办全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成立、变更和注销登记;负责民办非企业单位行政复议。
9、主管五保供养工作。负责五保供养政策的贯彻落实;指导开展农村五保供养和农村福利院建设。
10、主管社会福利工作。指导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建设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督促落实社会福利生产的扶持政策;负责民办福利机构管理和社会福利企业审批年检工作。
11、主管社区建设工作。负责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
12、主管殡葬管理工作。负责殡葬工作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宣传贯彻和实施;负责殡葬事业单位建设。
13、主管民政计划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统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管理和使用。
14、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拟订民政社会工作人才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15、主管老龄工作。制定和实施老年人事业发展规划;承担区老龄办的日常工作。
16、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所属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民政局设5个职能科室。
1、办公室
职能:协助局领导处理政务和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秘、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史志、信访维稳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工作;承担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综合性文件起草及重要会议的组织服务工作;组织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和调研活动;协调业务科室办理党代表提议、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和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事务、后勤保障、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职工的组织、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培训、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民政系统干部培训工作。
2、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科
职能:负责村(居)委会组织法的贯彻实施,指导村(居)委会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居)民自治建设;组织开展村民自治示范乡、村的活动和创建模范社区活动;负责全区社区建设工作;指导社区服务管理工作,推动社区建设;组织指导、村(居)委会干部培训和表彰工作。承担区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3、优抚安置科(双拥办)
职能:负责拥军优属、优待抚恤、退伍安置工作。组织全区拥军优属慰问活动,指导基层开展拥军优属工作;负责贯彻落实抚恤优待法规、规章,落实对优抚对象的各项优待政策;负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役军人、人民警察及参战民兵、民工伤残等级的鉴定和审核报批;落实残疾军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民兵民工的伤残抚恤待遇;承办革命烈士的审核报批;负责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和病故军人遗属的定期抚恤工作;负责在乡复员军人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的定期定量补助工作;督促落实优抚医疗保障政策;组织全区拥军优属慰问活动;承担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负责退伍义务兵、转业志愿兵和复员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负责国家有关复退军人安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贯彻实施;拟订地方性复退军人安置工作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管理分配复退军人安置工作经费;指导军地两用人才的培训、开发使用工作;负责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军队无军籍退休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
4、社会福利与社会事务科
职能:负责全市社会福利工作。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社会福利机构的扶持政策和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福利机构建设管理和社会捐助工作;指导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建设管理和指导老年人、孤儿、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权益保护工作;负责社会福利企业的审核报批工作,检查、监督社会福利企业扶持保护政策的落实;
负责管理全区社会行政事务。负责全区婚姻登记工作;负责国内公民收养登记工作;负责资助过境麻风病人;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拟定地方性殡葬管理工作办法,推行殡葬改革,指导殡葬事业单位建设。
负责行政区划、边界争议调处和地名管理工作。承办乡(镇)以上行政建制的设立、撤销、更名、界线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负责制订、发布标准地名,监督检查地名的使用;组织地名调查,审定地名资料,管理行政区划和地名档案资料;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及边界争议的调处。
负责社团登记、管理和监督工作。承办全区社团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年检工作。负责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承办全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成立、变更和注销登记;负责民办非企业单位行政复议;指导全区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5、计划财务科(救灾科)
职能: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拟定民政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监督民政事业费使用;负责本级部门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和审计工作;负责民政统计工作。
负责救灾工作法规、规章及政策的贯彻与实施,拟定地方性有关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统一发布灾情,组织核查灾情、救济灾民;管理、调拨救灾款物,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承担国内外对区政府捐赠款物的接收、分配工作;负责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工作;承办区减灾委员会具体工作。
(三)2016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精心组织安排好元旦、春节期间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2、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农历春节前,为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医疗救助卡;巩固完善家庭收入经济比对机制,做到应保尽保;提高农村五保对象和城市“三无”人员供养标准,每人每月增加300元;做好迎接省城乡低保救助绩效考核体系验收工作。
3、认真落实优抚安置各项政策。按照国家和省市要求,为重点优抚对象提高抚恤优待标准;统一换发烈士证、伤残军人证;接收安置2016年度退役士兵,抓好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做好涉军人员的矛盾化解工作,维护涉军群体的稳定;完善优抚信息登录工作。
4、发展壮大社会福利事业。全面完善“一键通”即时呼叫服务;建设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提高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标准;推动高端养老项目建设,满足高层次养老服务需求。
5、全面推进城乡社区建设。迎接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区创建国家级检查验收;推行“村社并行”管理模式;组织指导完成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全面推进“幸福家园”创建,加强社工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社区居民自治水平;引进专业社工机构参与社会养老工作,带动全区社会工作水平整体提升;精心培育2-3个服务功能强、社会信誉度高、发展潜力大的社会组织,探索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工作机制。
6、提升社会公共事务管理和服务水平。扎实推进殡葬改革,确保火化率保持100%,进一步推动南湾村、灵宝村、共升村集中安葬点建设,强化规范管理;积极开展平安边界示范线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地名信息化建设和婚姻登记规范化服务。
7、加强作风建设,提高民政队伍整体素质。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和机关效能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抓好民政队伍的教育培训,提高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能力水平;办理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抓好计生、综治维稳等工作,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四、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1、关于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伍家岗区民政局2016年收支总预算为1338.4820万元。其中,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支出。
2、关于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伍家岗区民政局2016年预算总收入1338.48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17.482万元、占预算总收入的 9.8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21.00万元,占预算总收入的 1.56%。
3、关于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伍家岗区民政局2016年预算总支出1338.4820万元,本年支出合计1338.48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2.708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 12.15 %;项目支出1175.773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 87.84 %。
4、关于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伍家岗区民政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2.708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2.367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 69.06%;商品和服务支出13.809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 8.4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6.532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4.45%。
5、关于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伍家岗区民政局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21.5万元。比上年增加6.5万元,同比增加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6.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预算安排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没有发生变化与上年一致。
(2)公务接待费用
2016年预算安排16.5万元,比上年增加6.5万元,同比增加65%,具体开支范围:一是为完成政府的工作任务以及接待上级部门到我局调研、检查、培训、指导工作所发生的费用;二是省内外有关部门人员到我局学习交流工作经验所发生的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预算安排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二)2016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 ||||||||
单位:万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 | 预算数 | |||||
财政拨款收入 | 1317.482 | 一般公共服务 | 162.7089 | |||||
事业收入 | 公共安全 | |||||||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21 | 教育 | ||||||
其他收入 | 科学技术 | |||||||
文化体育与传媒 | ||||||||
社会保障和就业 | 555.8776 | |||||||
医疗卫生 | 619.8955 | |||||||
节能环保 | ||||||||
城乡社区事务 | ||||||||
农林水事务 | ||||||||
交通运输 | ||||||||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 ||||||||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 ||||||||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 ||||||||
住房保障支出 | ||||||||
储备事务支出 | ||||||||
其他支出 | ||||||||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 1338.482 |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 1338.482 | |||||
上年结转 | 结转下年 | |||||||
收入总计 | 支出总计 | |||||||
(三)2016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表 |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 对下级单位补助支出 | |
合计 | 1338.482 | 162.7089 | 1175.7731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 | 162.7089 | 162.7089 | |||||
20106 | 财政事务 | 162.7089 | 162.7089 | |||||
2010601 | 行政运行(财政) | 162.7089 | 162.7089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555.8776 | 555.8776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555.8776 | 555.8776 | |||||
2080504 |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555.8776 | 555.8776 | |||||
210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619.8955 | 619.8955 | |||||
21005 | 医疗保障 | 619.8955 | 619.8955 | |||||
2100501 | 行政单位医疗 | 619.8955 | 619.8955 | |||||
(四)2016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预算数 | 其中 |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合计 | 1338.482 | 162.7089 | 1175.7731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 | 162.7089 | 162.7089 | |||||
20106 | 财政事务 | 162.7089 | 162.7089 | |||||
2010601 | 行政运行(财政) | 162.7089 | 162.7089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555.8776 | 555.8776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555.8776 | 555.8776 | |||||
2080504 |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555.8776 | 555.8776 | |||||
210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619.8955 | 619.8955 | |||||
21005 | 医疗保障 | 619.8955 | 619.8955 | |||||
2100501 | 行政单位医疗 | 619.8955 | 619.8955 | |||||
(五)2016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 ||||||||
单位:万元 | ||||||||
经济分类 | 2016年基本支出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
合计 | 162.7089 | 148.8994 | 13.8095 |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112.3673 | 112.3673 | |||||
30101 | 基本工资 | 29.214 | 29.214 | |||||
30102 | 津贴补贴 | 24.782 | 24.782 | |||||
30104 | 社会保障缴费 | 22.2449 | 22.2449 | |||||
30107 | 绩效工资 | 35.3812 | 35.3812 | |||||
301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0.7452 | 0.7452 |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13.8095 | 13.8095 | |||||
30201 | 办公费 | 5 | 5 | |||||
30202 | 印刷费 | 3.7 | 3.7 | |||||
30205 | 水费 | 0.1 | 0.1 | |||||
30206 | 电费 | 1 | 1 | |||||
30211 | 差旅费 | 1 | 1 | |||||
30213 | 维修(护)费 | 0.4095 | 0.4095 | |||||
30232 | 工会经费 | 2.6 | 2.6 |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36.5321 | 36.5321 | |||||
30301 | 离退休费 | 19.4328 | 19.4328 | |||||
30302 | 离退休公用部分 | 0.16 | 0.16 | |||||
303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16.9393 | 16.9393 | |||||
(六)2016年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预算数 | |||||||
合计 | 21.5 | |||||||
1、因公出国(境)费 | ||||||||
2、公务接待费 | 16.5 | |||||||
3、公务用车费 | 5 |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5 |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
|||||||
(七)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
||||||||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