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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气象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栏目:宜昌市气象局-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9-02-28 加入收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宜昌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相关要求,根据《宜昌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规定,特编制本报告。报告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宜昌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相关要求,根据《宜昌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规定,特编制本报告。报告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五项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宜昌市气象局办公室,电话0717-6320910。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8年,市气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据各级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的条例和实施办法,切实抓好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制度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

   成立并及时调整电子政务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负责人任组长,政务公开领导机制进一步得到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统筹谋划力度进一步提升。

  研究制定符合本局实际情况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流程,修定完善了《宜昌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等制度和文件,提高了信息公开工作操作的规范性。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采用专项工作“一事一议”,日常工作“一月一议”的例会制度,及时召开工作会议和下发督查通报,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总结、研究和部署和监督,加强各科室部门的协同,确保了信息渠道的畅通。

   2.夯实基础工作,三级审核制度形成新格局

  根据市政府办《全市电子政务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细则》,结合我局实际,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面梳理,细化分类,制定局内信息公开三级审核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到人。

  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和气象预报预警信息;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渠道,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本局官方新媒体、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渠道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3.开展学习宣传,强化保障措施再上新台阶

   对局机关科室、直属单位、各县(市、区)局相关人员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制度,改善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工作条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推进。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8年,市气象局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围绕优化信息公开目录,补充完善各类信息,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申请等方面开展,取得了新的成效。全年在中国•宜昌政府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条,被网站“部门动态”栏目采用15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件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服务百姓、贴近民生的信息要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信息公开要更及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局拟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1.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调整、更新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使公开的信息更贴合公众实际需要,方便公众查询。

   2.进一步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加强信息公开管理部门与其他部门的联动协调机制,提高信息报送力度和质量。

   3.进一步加强考核力度。进一步修改完善考核细则,提高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比值,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力度。

  宜昌市气象局

  2019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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