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建设国家体育消费城市试点工作方案(2021—2022年)
栏目:宜昌市文化和旅游局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1-03-11
宜昌市建设国家体育消费城市试点工作方案(2021—2022年)
日期:2021-03-11 15:45来源:市文化和旅游局
责任编辑:文化和旅游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43号)精神,积极试点建设国家体育消费城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市民健康水平为根本目标,着力推动体育消费机制创新、政策创新、产品创新,释放体育消费潜力,促进体育消费发展,为构建新发展格局贡献力量。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政主导。将国家体育消费城市建设试点列入党政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实施,细化任务分解,明确时间节点,层层压实责任,促进体育消费。

  坚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突出特色,统筹规划,夯实基础,做到工作思路清晰、目标明确、定位精准、措施得力。

  坚持协同推进。广泛动员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家庭和居民参与创建,整合资源、协同推进,实现共建共享。

  坚持问题导向。及时研究解决制约体育消费的突出问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运动消费和健康生活的新期盼、新需求,真正使人民群众成为国家体育消费城市建设的参与者、受益者。

  (三)工作目标。到2022年,全市体育产业总产值达到260亿元,实现体育产业增加值60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1.33%。人均体育消费突破2300元,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56平方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达到全市总人口45%以上。国家级、省级体育产业基地分别达到3个、8个。引进和培育一批全国知名的体育企业、品牌和园区,形成比较完备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和各具特色的体育产业群。提升“中国漂流之都”“中国龙舟之乡”等城市品牌影响力,探索举办文体旅创意品牌赛事,打造以体育旅游为引擎的区域性体育消费中心城市

  二、主要任务

  (一)突破性发展体育旅游消费。探索通过发放体育消费券、康体消费卡等方式提振体育消费。鼓励创建国家级、省级体育产业示范基地、示范单位、示范项目、体育旅游精品线路等系列品牌。突出宜昌资源禀赋,打造四大特色体育旅游消费集聚区,构建“体育+旅游”消费格局。

  1.以宜昌城区为主体,构建体育旅游综合消费集聚区。健全体育设施共建共享长效机制,引进知名体育商业项目,支持社会力量参与体育场地设施建设运营,充分盘活体育场地设施资源,全力建设“10分钟健身圈”。合理布局周边业态,构建以体为主、多业融合、有机衔接的体育“生态圈”,打造“一站式”文体商旅消费综合体。落实宜昌市促进城区夜间经济发展“八条措施”,延长各类体育场馆开放时间,满足群众健身、娱乐、购物等多元化消费需求,适当拓展与健身休闲等功能相适应的生活性服务,打造夜间体育消费“新时间”。

  2.以夷陵、五峰为主体,构建冰雪旅游消费集聚区。积极推进“冰雪南展”,支持五峰滑雪场、夷陵区百里荒滑雪场开展冰雪季系列惠民活动,拓展冰雪季旅游产品,举办省级以上青少年冰雪冬令营等各类冰雪赛训活动,不断壮大冰雪运动消费群体。

  3.以秭归、兴山、远安、枝江等滨水项目富集地区为主体,构建水上体育旅游消费集聚区。大力推动漂流、龙舟、皮划艇、浆板、路亚(钓鱼)等水上体育项目,支持秭归徐家冲港湾国家级龙舟训练基地及秭归九畹溪漂流、兴山朝天吼漂流、远安横鼎漂流、枝江金湖等景区转型升级,以旅引赛,以赛促旅。

  4.以夷陵、长阳、宜都、枝江、当阳等户外休闲项目富集地区为主体,构建户外休闲运动消费集聚区。大力推动马拉松、自行车骑行、房车露营等大众健身休闲运动项目。积极支持夷陵区西陵峡越野赛、西塞国秘境越野赛,高标准打造越野车赛、山地车公园项目。积极支持长阳清江纵渡、枝江环百里洲自行车骑行、汽车越野、宜都天龙湾、当阳关雎河畔、当阳玉泉山·关陵等市场主体丰富体育消费产品业态,提升体育消费服务质量。

  (二)推动竞技体育优势项目引领体育消费。依托羽毛球、举重、排球等本地优势体育项目,积极争取国家级、省级高水平运动队集训(转训)基地落户宜昌。支持西陵省级跳水体操基地、长阳举重馆、五峰牛庄重竞技馆、宜都天龙湾水上训练基地、当阳沙滩排球训练基地等项目建设。加大“奥运续金计划”“体育争光计划”落实力度,发挥宜昌籍优势项目领军人才在体育消费中的引领作用,放大体育明星效应,以竞技体育引导体育消费风尚。推动市级体育俱乐部建设。支持西陵、伍家岗、夷陵、枝江、五峰等地拳击、羽毛球、击剑、足球、电竞、台球等体育俱乐部建设,对在国际、国内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俱乐部及其培养的人才,按照《宜昌市体育争光奖励办法》给予奖励。

  (三)发展体育竞赛表演业,打造“体育赛事之都”。积极引导体育观赏性消费,以市奥体中心和市体育中心体育场馆群为核心,以周边县市中型场馆为补充,形成具有辐射带动力的区域性体育竞赛表演功能区。鼓励体育健身企业和体育场馆运营机构开展连锁经营,输出管理和品牌,形成5-8家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自主品牌。全面开展“百千万"体育赛事活动,打造“一县一品,一乡一品,一企一品、一校一品”体育精品赛事。精心打造宜昌马拉松、远安田野马拉松、中国龙舟争霸赛、中国宜昌自然水域漂流大赛、中国三峡超级越野赛、中国宜昌汽车场地越野赛、全国大众高山滑雪赛、中国长江环百里洲自行车赛、“湖北长阳·清江画廊”全国公开水域游泳挑战赛等特色群体类体育品牌赛事。每年市级组织赛事30场次以上、各县分别组织县级赛事15场次以上、各乡镇(街道)分别组织乡镇级赛事3场次以上。以承办湖北省第十六届运动会为契机,推进城市交通、住宿、餐饮、通讯、场馆等基础设施提档升级,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提升举办高级别赛事的能力。招引国内知名体育赛事经纪公司、文体旅融合创新企业落户宜昌,积极培育本土专业性强、市场化程度高的体育赛事经纪类企业,组建体育赛事引进、创(承)办的“宜昌队”。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引进重大国际、国内体育赛事。制定《宜昌市品牌体育赛事名录库》,通过竞争性分配等办法对具有良好发展前景、带动效应显著的体育赛事进行资金补贴。

  (四)加快补齐体育制造业短板。建立促进体育装备制造业发展联动机制。坚持择优引进与转型培育相结合,培育一批骨干企业,构建较为完善的体育装备制造产业链。以湖北体育产业交流大会、湖北•武汉青少年体育博览会为契机,抓好体育产业招商引资,引进更多市场主体落户宜昌。引导宜都、当阳、枝江等制造业基础较好地区大力研发生产、推广销售体育装备、运动器材等产品并优先纳入本地全民健身设施设备政府采购目录。积极推进体育用品智能制造,鼓励企业积极研发新型运动健身指导装备、可穿戴式运动设备、虚拟现实运动装备等。积极开发智能化健身装备,实现运动场景感知化、运动体验数据化、运动社交情境化。重点支持特色体育用品制造,鼓励企业加快研发并量产龙舟、漂流、冰雪运动和房车露营等特种装备、特色用品等。

  (五)大力发展体育培训业。积极开展“双百培训”(百名管理精英、百名经营骨干)和“双百活动"(百名大学生进百企、百名干部结百企),创新举办体育企业品牌选树活动和体育产业专业技能大赛,打造一批具有带动力的体育龙头企业。大力发展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体育培训模式,扩大与国内外知名体育培训机构的合作,支持退役运动员接受再就业培训,鼓励社会机构培养的优秀运动员代表宜昌市参加重大体育比赛。支持职业教育学校开设体育专业班(系),大力培养高水平体育从业人员。积极支持击剑、攀岩、滑翔伞、台球等小众运动项目培训,充分利用小众运动项目培训商业化基础好、受众人群消费能力强等特点,提升体育消费市场活跃度。成立体育培训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强化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职责,指导行业协会探索考核评价机制,对体育教学、健身培训机构的开办条件、资产规模、经营范围、师资力量、管理服务水平等进行系统评估,定期向社会公布评价结果,充分发挥行业自律和舆论监督力量, 提高体育培训服务质量。

  (六)积极培育体育消费新业态。顺应体育消费发展趋势,落实体育惠民利民政策,积极推进体育与旅游、教育、互联网、科技、医疗、文化等行业融合发展,拓展体育产业发展领域。

  鼓励学校引进优秀退役运动员等体育专业人才入校任教,将促进青少年提高身体素养和养成健康生活方式作为重点教育工作内容,发挥髙中阶段学校招生体育计分分值的引领作用,形成学校、教师、家长、社会重视体育教育的良好氛围,确保每名学生熟练掌握至少1项终生受益的运动技能。

  鼓励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发以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技术为支撑的体育消费服务平台,提供健身设施查询预订、社会体育指导员咨询、体育培训报名、体育商品销售、体育赛事信息、体育赛事报名、体育新闻推送等综合服务。

  鼓励大型体育场馆打造城市体育服务综合体,推动体育与住宅、休闲、商业等联动开发。推动体育场馆和全民健身设施智能化改造,充分运用AR、VR等技术手段,推出“沉浸体验式”运动健身项目,打造“交互式体育馆”。

  鼓励医疗系统创造运动医疗行业新模式,将运动康复针对人群逐渐从运动员群体转向大众人群,发挥体育锻炼、运动医学在“治未病”、健康促进等方面的作用。鼓励和支持医疗卫生机构购置体质健康监测设施设备,实现体质检测与健康体检“一站式”服务和信息共享,推动形成体医融合的疾病管理和健康服务模式。

  鼓励文创产品生产企业依托本地重大赛事、精品赛事,提高创新研发能力,差异化发展龙舟非遗木雕、本土精品赛事衍生纪念品、特色运动项目个性化产品等体育文创类产品。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成立宜昌市建设国家体育消费城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市长任组长,省体育局副局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宜昌高新区管委会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体育局。各成员单位履职尽责,相互配合,共同推动体育消费创新发展。

  (二)资金保障。由市级体育、财政部门会商,在年度预算中安排一定比例的体彩公益金支持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创建工作。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发展体育产业,鼓励支持体育企业进规入库,按政策给予相应奖励,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长效化试点工作资金保障格局。

  (三)土地保障。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国办发〔2020〕36号),落实体育用地供给政策,鼓励和支持各类市场主体探索利用城市边角地、公园绿地、路桥附属用地、闲置厂房、建筑屋顶、地下室等空间资源,建设改造体育场地设施。深入推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聚焦群众就近健身需要,优先规划建设贴近社区、方便可达的全民健身中心、多功能运动场、体育公园、健身步道、健身广场、小型足球场等健身设施,完善“10分钟健身圈”。

  (四)人才保障。建立体育人才库,按照行政管理、专业技术、体育经验等类别进行管理。加强体育产业人才培养,将体育产业急需人才纳入政府人才引进计划。支持高等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和体育企业建立规模化、专业化、市场化的体 育产业教学、科研和培训基地。建立健全体育职业技能培训及鉴定制度,提升体育产业从业人员素质和专业水平。完善人才评估体系和激励机制,注重引进财税、金融、科技及体育研发策划、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优秀人才,为体育产业发展提供智力保障。对促进体育产业发展作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照相关政策给予表彰和奖励。

  附件:宜昌市建设国家体育消费城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宜昌市建设国家体育消费城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长:张家胜市人民政府市长

  副组长:骆启义湖北省体育局副局长

  周正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成员:叶竟涛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商亮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刘革建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罗春烺 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郭康新 市发改委主任

  覃照 市教育局局长

  李秀华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文媛 市民政局局长

  柳兵 市财政局局长

  向军市人社局局长

  夏文翰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吴辉庆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张毅市住建局局长

  胡朝晖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刘祯华市商务局局长

  张琼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黄传喜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肖鹏飞市统计局局长

  江必忠 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局长

  丁庆荣市经信局局长

  覃进三峡日报社社长

  冯世源三峡广电台台长

  皮祖武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范绪忠团市委书记

  周赟鸿市妇联主席

  戴毅敏市税务局局长

  李泽刚 宜都市人民政府市长

  余峰枝江市人民政府市长

  刘传钢当阳市人民政府市长

  汤明远安县人民政府县长

  曹宏伟兴山县人民政府县长

  杨勇秭归县人民政府县长

  李 军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县长

  万 红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县长

  邓玉华夷陵区人民政府区长

  任蔚西陵区人民政府区长

  李伦华伍家岗区人民政府区长

  高杰点军区人民政府区长

  李小军 猇亭区人民政府区长

  刘钧顺宜昌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和旅游局,由罗春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今后若有机构职能变化或人事变动,由相应职能机构的相应负责人接替,不再另行发文调整。

   相关解读:关于《宜昌市建设国家体育消费城市试点工作方案(2021—2022年)》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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