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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职改办关于开展2017年度企业“直通车”专项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宜市职改办〔2017〕2号)
栏目:当阳市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17-05-15 加入收藏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改办)、有关企业: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决策部署,加大对我市企业服务力度,经研究决定,2017年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企业 “直通车”专项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审范围和对象凡我市享受省、市政府“直通车服务”企业、各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改办)、有关企业: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决策部署,加大对我市企业服务力度,经研究决定,2017年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企业 “直通车专项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审范围和对象凡我市享受省、市政府直通车服务企业、各级政府重点扶持的符合宜昌产业发展特色的引进型、创新型企业和支柱行业企业中,签订劳动合同并在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专业技术人员。二、申报条件(一)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任助理级职务满4年。
      2
、大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任助理级职务满4年。
      3
、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9年以上,任助理级职务满4年。
      4
、高中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2年以上,任助理级职务满4年。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能熟练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承担并胜任专业工作,有较强实践经验。对在我市经济和企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大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2年以上;高中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而无助理级职称的,经市职改办批准,按破格条件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二)申报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
      2
、大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3
、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4
、高中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能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承担完成专业的基本工作,有一定的实践经验。三、申报工作流程(一)企业提交申请报告参评企业负责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工作,按照营业执照注册地行政管辖向当地职改办提交专项职称评审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单位性质、注册地、企业规模、近三年经营情况,参评专业及人数,并填写《湖北省宜昌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项评审花名册》(在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社服-人事人才-职称评审专栏下载),参评企业需报送电子版与纸质材料,并附营业执照复印件,纸质材料需加盖公章。各县市区职改办负责本辖区内企业专项职称评审的申报组织工作和材料初审,并统一报送至市职改办。市直企业申请报告等相关材料直接报送至市职改办(宜昌市沿江大道43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11107室,联系电话0717-6056352)。市职改办对上报材料进行预审。(二)受理评审材料参评企业根据职改部门预审意见做好职工个人评审材料申报工作。个人评审材料按照本文件要求进行胶装并提供参评人员学历证书原件(审核后退回)报送至宜昌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心(宜昌市沿江大道43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11106室,联系电话0717-6056344)。(三)评审组织安排为方便参评专业技术人员和提高效率,专项评审工作采取分专业集中和上门服务相结合的评审方式。评审工作以专业知识考核、专业能力面试答辩和申报材料综合评价三个环节相结合的方法进行。重点是考核评价专业人员的基础理论知识、实际工作能力,以及在本专业岗位上的业绩及对本企业的贡献。市职改办负责专项评审专家评委会的组建、统筹、发文办证等工作,市职称评审中心负责专项评审组织、考务等工作。四、个人申报材料要求
     1
、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2
、个人申请;
     3
、身份证复印件;
     4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学历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5
、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6
、各种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有关反映工作业绩的材料;
     7
、从事本专业(岗位)工作年限相关证明;
     8
、劳动合同复印件;
     9
、用人单位为个人缴纳社会保险凭证复印件;
     10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核确认表》1份,不装订(相片处粘贴近期一寸免冠红底照片两张,其中一张轻微粘贴待办证使用);
     11
、《湖北省宜昌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项评审花名册》一式2份,不装订(由单位填写,外地在宜企业和新引进企业需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在行业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申报材料要求真实、齐全,表格填写应清楚、完整。五、评审、测试费按鄂价费[2001]302号规定标准执行。六、工作要求
     1
、本年度专项评审采取集中受理方式,申请报告及评审材料受理时间为201758日至531日,逾期不再受理相关申请及材料。
     2
、市直及具备条件的县市区企业参评人员需提供网上打印《参保人员缴费信息证明》(宜昌市民e——办事服务——参保人员缴费信息证明)作为缴纳社会保险凭证,不再受理其他形式社保证明。不具备网上打印《参保人员缴费信息证明》的县市区,可由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提供缴纳社保凭证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县市区职改办对社保凭证进行审核并盖章。
     3
、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企业及个人,一经查实取消当年该企业专项评审申报资格,并记录个人诚信档案,三年内不再受理该企业及个人申报材料。对审核不严的县市区职改办和相关工作人员造成严重后果的,报请相关纪检部门予以处理。
     4
、开展企业直通车” 专项职称评审工作,是为加快我市企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发展新跨越,提供人才支撑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人社职改部门、各相关企业要切实做好政策宣传、需求调研和上报、组织评审等各项工作,将工作责任落到实处,确保工作实效。附件: 附件1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申报评审直通车评审花名册.xls
 
                         
宜昌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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