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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8-9月全市污染源自动监控运行情况的通报(宜市环发〔2017〕102号)
栏目: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17-10-25 加入收藏
关于2017年8-9月全市污染源自动监控运行情况的通报各县市区环保局,高新区分局: 现将宜昌市2017年8-9月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管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传输有效率情况 

关于2017年8-9月全市污染源自动监控运行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环保局,高新区分局:

    现将宜昌市2017年8-9月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管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传输有效率情况

    根据国发长天平台统计,宜昌市8月份国家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为98.78%(全省92.56%);9月份国家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为98.81%(全省97.49%)。(具体情况见附件1)

    (二)数据修约情况

    8-9月,国发长天平台数据修约工作开展较好的有枝江市、夷陵区、远安县、秭归县、兴山县环保局,但仍有部分县市区环保局未按要求及时进行数据修约及凭证上传工作,影响全市传输有效率。(具体情况见附件2)

    (三)在线异常、超标数据处理情况

    8-9月,市监控中心共向各县市区环保局下发平台报警处置单153份,各县市区回复124份,回复率81%。(具体情况见附件3)

8-9月,市环保局向相关县市区下达在线监控数据日均值超标督办通知28件,相关县市区环保部门进行了现场调查处理,对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具体情况见附件4)。

二、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县市国控重点考核点位有效性审核工作滞后。截止目前,五峰县环保局仍未报送第三季度国控重点考核点位有效性审核材料。

(二)对污染源自动监控日均值超标违法行为查处不力。部分县市区环保部门未按照《湖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要求,对污染源在线日均值超标进行查处。一是部门县市区环保部门对市级下发的报警处置单、超标督办通知的现场查处、回复不主动、不及时;二是未真正落实排污单位的主体责任。现场调查处理时,将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老化、运维人员问题等作为数据异常、排污超标的理由,以批评教育、整改代替处罚,没有让排污单位真正担起主体责任。

三、下一步重点工作要求

(一)按时完成第三季度省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考核工作。第三季度(7-9月)省重点排污单位运行考核工作已接近尾声,各县市区环保部门应按要求在省控力合平台填报省重点排污单位运行考核表,向市监控中心提交运行考核文件。组织非国控考核点位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季度性比对监测工作,将比对情况作为有效性审核的重要依据。对上季度(3-6月)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情况考核评分结果低于60分(含60分)的13家重点排污单位要严格按要求整改,确保三季度运行考核达到合格标准。

(二)加强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的监管和查处力度。各县市区环保部门要督促排污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湖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及《技术指南》的要求,加大对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有效性、真实性、准确性的现场检查力度和深度。通过采取标样核查、平行样对比等方式,严查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不正常、数据偏差大、数据造假等违法行为,倒逼排污单位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真正重视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维管理工作,形成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工作良性循环。

(三)推进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联网工作。各地环保部门要按照《宜昌市2017年新增(更新)污染源自动监控建设方案》,督促辖区排污单位加快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工作进度,对已建成验收的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要保证与平台稳定联网,对于不满足一点多传要求的数采仪要督促排污单位迅速更换。

(四)配合做好省级污染源智能监控系统建设项目(二期)。按照市环保局《关于开展实施省级污染源智能监控系统建设项目(二期)的通知》要求,配合省厅开展污染源智能监控系统建设项目。此项工作涉及我市66个污染源自动监控点位,各地环保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加强宣传引导力度,协调排污单位、在线建设单位于2017年11月5日前按要求完成现场设施的改造,积极配合省厅招标的建设单位完成智能监控设施的安装、调试工作。

    

附件:1.2017年8月、9月全市国控污染源传输有效率统计表

        2.2017年8-9月未进行数据修约统计表

        3.2017年8-9月省平台报警处置单办理回复情况

        4.2017年8-9月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日均值超标查处情况



宜昌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10月25日



附件1

2017年8月全市国控污染源传输有效率统计表

地区

数据传输率

数据有效率

传输有效率

西陵区

100%

100%

100%

伍家岗区

100%

100%

100%

枝江市

100%

100%

100%

兴山县

100%

100%

100%

五峰县

100%

100%

100%

长阳县

99.93%

99.95%

99.88%

点军区

99.87%

99.86%

99.72%

秭归县

99.68%

100%

99.68%

远安县

99.68%

100%

99.68%

宜都市

99.99%

99.65%

99.65%

猇亭区

99.95%

99.39%

99.34%

夷陵区

99.93%

99.36%

99.29%

宜昌市

99.57%

99.21%

98.78%

当阳市

99.76%

97.79%

97.55%

注:高新区没有国控污染源考核点位,数据来源于国家长天监控平台。

2017年9月全市国控污染源传输有效率统计表

地区

数据传输率

数据有效率

传输有效率

西陵区

100%

100%

100%

秭归县

100%

100%

100%

五峰县

100%

100%

100%

长阳县

100%

100%

100%

夷陵区

99.99%

99.98%

99.97%

伍家岗区

100%

99.93%

99.93%

点军区

99.95%

99.95%

99.91%

枝江市

99.81%

100%

99.81%

兴山县

99.77%

100%

99.77%

远安县

99.73%

100%

99.73%

宜昌市

99.13%

99.68%

98.81%

猇亭区

99.82%

98.89%

98.71%

宜都市

97.75%

99.99%

97.74%

当阳市

99.15%

98.41%

97.58%

注:高新区没有国控污染源考核点位,数据来源于国家长天监控平台。

附件2

2017年8-9月未进行数据修约情况统计

序号

地区

企业名称

时    段

未修约情况

1

猇亭区

湖北舒云纸业有限公司

8月15日

数据缺失

2

猇亭区

湖北舒云纸业有限公司

9月1日

COD报0

3

猇亭区

湖北舒云纸业有限公司

8月30日-31日

COD报0

4

猇亭区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污处站)

9月6日

数据缺失

5

猇亭区

宜昌新洋丰肥业有限公司3线

8月24日

SO2报0

6

猇亭区

宜昌新洋丰肥业有限公司3线

9月2日-3日、9月10日-12日

SO2报0

7

当阳市

湖北金庄科技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8月17日

数据缺失

8

当阳市

湖北金庄科技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8月19日

COD报0

9

当阳市

湖北宝加利陶瓷有限公司

8月20日

SO2、NOX报0

10

当阳市

湖北宝加利陶瓷有限公司

9月17日、9月24日

SO2、NOX报0

11

当阳市

宜昌北控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9月14日、9月18日

数据缺失

12

点军区

凯普松电子科技(宜昌三峡)有限公司

8月24日

数据缺失

附件3

2017年8-9月省平台报警处置单办理回复情况

地区

市局下发件数

县市区回复件数

回复率

高新区

1

1

100%

点军区

3

3

100%

秭归县

14

14

100%

远安县

2

2

100%

宜都市

22

22

100%

兴山县

8

8

100%

夷陵区

27

25

92.59%

当阳市

23

21

91.30%

长阳县

4

3

75%

枝江市

13

9

69.23%

伍家岗区

5

3

60%

猇亭区

18

10

55.56%

五峰县

5

2

40%

西陵区

8

1

12.50%

合计

153

124

81.05%

附件4

2017年8-9月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日均值超标查处情况

序号

区域

督办函号

日均值超标督办内容

查处及整改情况

督办意见

1

伍家岗区

宜市环〔2017〕76号

2017年8月20日-27日,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废水排放口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余氯日均值报零。

伍家岗区环保局经现场核实,因在线设备故障导致数据超标,运维人员检修后恢复正常。已向该院提出批评教育,以后杜绝此类现场发生。

伍家岗区环保局应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厘清运维单位与排污单位责任,全面落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对出现的数据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2

点军区

宜市环〔2017〕52号

2017年8月5日-6日,宜昌市点军区人民医院废水排放口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COD日均值超标。

点军区环保局经现场调查核实,因现场改造及调试期间,部分时段水样杂质进入设备导致超标。该案件已立案,并将对企业超标行为依法处理。

点军区环保局应督促排污单位加快明渠整改工作,同时加大日常监管力度,确保确保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

3

点军区

宜市环〔2017〕75号

2017年8月25日,凯普松电子科技(宜昌三峡)有限公司总排污口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氨氮、总磷和pH日均值超标。

点军区环保局经核实,因企业停电导致在线数据超标,已于8月25日恢复正常。

点军区环保局应加大日常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对出现的数据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4

猇亭区

宜市环〔2017〕81号

2017年8月29日,宜昌中兴化工有限公司污水总排污口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pH日均值超标。

猇亭区环保局针对超标问题进行立案查处,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宜猇环法[2017]xc022号)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宜猇环法[2017]42号),目前企业已停产整改。

猇亭区环保局应加大日常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5

夷陵区

宜市环〔2017〕74号

2017年8月19日,三斗坪污水处理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COD日均值超标。

夷陵区环保局经调查核实,因运维人员未对自动标定结果进行核查导致数据超标,20日重新标定校准后恢复正常。

夷陵区环保局应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厘清运维单位与排污单位责任,全面落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确保在线监控设施正常运行。

6

夷陵区

宜市环〔2017〕87号

2017年9月4日,湖北宜昌翔陵纸制品有限公司(新厂气)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二氧化硫和烟尘日均值超标。

夷陵区环保局安排执法人员现场核实并调取运维记录,因为锅炉堵塞停机检修导致超标。9月5日已恢复正常。

夷陵区环保局应加大日常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对出现的数据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7

宜都市

宜市环〔2017〕55号

2017年8月1日,宜都兴发化工有限公司(锅炉)废气排口烟尘日均值超标。

宜都市环保局经现场调查核实,企业自动监控系统未验收,运维单位在对在线设备系统调试过程中导致数据超标。已责令企业限期治理,处罚款2万元。

宜都市环保局应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工作,完成在线自动监控系统的验收工作。

8

宜都市

宜市环〔2017〕57号

2017年8月9日,湖北楚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合成氨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COD日均值超标。

宜都市环保局经现场调查核实,因运维人员添加试剂错误导致数据超标,此提案交宜都局法制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撤销立案。

宜都市环保局应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厘清运维单位与排污单位责任,全面落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

9

宜都市

宜市环〔2017〕68号

2017年8月19日,宜都市威德水质净化有限公司环城污水处理厂总排放口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COD日均值超标。

宜都市环保局经现场调查核实,因COD设备故障致数据超标,此提案交法制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撤销立案。

10

宜都市

宜市环〔2017〕84号

2017年9月3日,宜都市吴家湾垃圾填埋场废水排放口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pH日均值超标。

宜都市环保局经核实,是因pH探头故障导致在线数据超标。经宜都市环保局法制工作会议讨论,决定责令宜都市吴家湾垃圾填埋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同时加大对该垃圾填埋场在线系统的监管力度,杜绝此类问题出现。

 11

枝江市

宜市环〔2017〕66号

2017年8月14日-15日、20日,枝江市城西污水处理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氨氮日均值超标;2017年8月16日-17日,枝江市城西污水处理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氨氮和总磷日均值超标。

枝江市环保局排查发现,城西污水处理厂废水超标问题一是园区停电对处理系统造成冲击。二是园区部队企业直排高浓度氨氮废水造成。8月22日,枝江市环保局对该厂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加强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擅自恢复生产。8月24日,枝江市环保局函告61699部队要求其对该厂上述违法事实依法进行查处。

枝江市环保局应加强对排污单位日常监管,督促企业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对违法排污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12

枝江市

宜市环〔2017〕71号

2017年8月21日-24日,枝江市城西污水处理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氨氮日均值超标;2017年8月22日-27日,枝江市玛瑙河污水处理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总磷日均值超标;2017年8月21日,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0#脱硫塔出口烟气)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二氧化硫日均值超标。

枝江市环保局排查发现,城西污水处理厂超标原因同上;玛瑙河污水处理厂玛瑙河污水处理厂总排污口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总磷日均值超标情况是因进口浓度超标导致,枝江市环境监察大队对园区企业进行了排查,对超标排污企业湖北裕农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枝环罚字[2017]29号),处罚款24783元。2017年8月21日,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0#脱硫塔出口烟气)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二氧化硫日均值20.74 mg/Nm3,不超标。经市监控中心核实,为力合平台数据更新问题。

13

枝江市

宜市环〔2017〕79号

2017年8月22日-29日,枝江市玛瑙河污水处理厂总排污口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总磷日均值超标;2017年9月2日-3日,枝江市城西污水处理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氨氮日均值超标。

经枝江市环保局排查发现,城西污水处理厂超标原因同上;玛瑙河污水处理厂总排污口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总磷日均值超标情况是因进口浓度超标导致,枝江市环境监察大队对园区企业进行了排查,对超标排污企业湖北裕农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枝环罚字[2017]29号),处罚款24783元。

14

枝江市

宜市环〔2017〕67号

2017年7月11日-16日、26日-27日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2#脱硫塔出口烟气)氮氧化物日均值超标,2017年7月9日-13日、19日-24日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0#脱硫塔出口烟气)氮氧化物日均值超标。

经核查,7月11日-16日2#脱硫塔烟气在线监控系统制冷剂故障引起在线设备不正常运行导致超标,运维公司于7月15日修复正常。枝江市环保局对中石化2#脱硫塔2017年7月26日-27日超标进行立案查处,目前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枝环罚字[2017]23号),处罚款30万元。0#塔超标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15

枝江市

宜市环〔2017〕85号

2017年9月2日-9日,枝江市城西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口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氨氮日均值超标;2017年9月8日-9日,枝江市玛瑙河污水处理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总磷日均值超标。

经枝江市环保局排查发现,枝江市城西污水处理厂废水超标问题一是园区停电对处理系统造成冲击。同时湖北南星化工总厂于8月底再次生产排放超标废水。

枝江市环保局应加强对排污单位日常监管,对违法排污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16

枝江市

宜市环〔2017〕91号

2017年9月13日,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0#脱硫塔出口烟气)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氮氧化物日均值超标。

枝江市环保局排查发现,9月13日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0#脱硫塔出口烟气)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氮氧化物日均值超标,是因当日1时、2时氧含量异变,导致氮氧化物折算浓度值大幅上升至1307 mg/Nm3.最终导致日均值超标,实测浓度未超标。

17

枝江市

宜市环〔2017〕100号

2017年9月11日-12日、9月14日、18日-21日枝江市玛瑙河污水处理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总磷日均值超标;2017年9月17日、20日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2#脱硫塔出口烟气)氮氧化物日均值超标;2017年9月29日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0#脱硫塔出口烟气)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氮氧化物日均值超标。

枝江市环保局排查发现,玛瑙河污水处理厂总磷日均值超标是因进口浓度超标所致。我局对安福寺园区企业进行了排查,暂未发现线索;中国石化2#脱硫塔氮氧化物日均值超标,是因当日氧含量异常(10-14%),导致氮氧化物折算浓度超标,实测浓度未超标;中国石0#脱硫塔氮氧化物日均值超标,是因为当日22时、23时氧含量异变(10%、21%),导致氮氧化物折算浓度值大幅上升,最终导致日均值超标,实测浓度未超标。因该公司多次因氧含量异常导致超标,我局要求该公司对氧传感器进行校核,如有问题应及时进行更换。

枝江市环保局应加强对排污单位日常监管,督促企业及时更换老化设备,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保证在线数据正常上传,对违法排污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18

当阳市

宜市环〔2017〕53号

2017年8月2日-4日,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线废气排口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日均值超标,4线废气排口氮氧化物日均值超标。

当阳市环保局经现场调查核实,企业4月大修更换余热锅炉设备后仍存在质量问题,导致数据超标。已要求企业整改,对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已立案调查。

当阳市环保局应跟踪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工作,确保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对超标排污行为立案查处。

19

当阳市

宜市环〔2017〕73号

2017年8月21日-22日,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三线脱硫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氮氧化物日均值超标。

当阳市环保局现场核实,主要原因是4月大修更换余热锅炉低温火管后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导致时常出现火管焊缝穿孔等故障,致使停运环保设施检修预热锅炉,烟气超标排放。当阳市环保局已要求企业彻底完整问题整改,并组织专班进驻公司督促整改,针对超标已立案调查,将依法查处到位。

20

当阳市

宜市环〔2017〕83号

2017年9月3日、9月10日,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线废气排口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日均值超标;2017年9月3日、9月10日,3线废气排口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日均值超标;2017年9月3日、9月10日4线废气排口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日均值超标;2017年9月3日5线废气排口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日均值超标。

21

兴山县

宜市环〔2017〕80号

2017年8月30日,兴山新县城污水处理厂总排污口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氨氮日均值报零。

兴山县环保局经核实,因为设备老化需更换导致数据超标,11日经运维人员安装调试后恢复正常。

兴山县环保局应督促企业全面落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在线设施运行正常。

22

秭归县

宜市环〔2017〕58号

2017年8月5日,秭归县水田坝乡污水处理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COD日均值超标;郭家坝污水处理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8月1日-5日、8月7日氨氮日均值为0;秭归归州镇污水处理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8月9日-13日COD日均值为0。

秭归县环保局经核实,因为两家污水处理厂设备运行时间长,出现老化,不能真实反映出水水质。秭归县正在实施乡镇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项目,计划于2017年12月完工。

秭归县环保局应跟踪督促企业落实提标改造工作。对在线设施不正常运行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23

秭归县

宜市环〔2017〕72号

2017年8月23日-27日,秭归大力纸制品废水排污口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COD日均值超标。

秭归县环保局经核实,市局已颁发新《排污许可证》给企业,根据新排放标准COD因子并未超标。监控中心已于9月4日按新排污许可规定修改COD排放标准。

秭归县环保局应督促排污单位,对排放标准变化等情况,及时与在线管理部门进行报告。

24

秭归县

宜市环〔2017〕89号

2017年9月7日、10日-13、15日-20日秭归吉盛织染有限公司废水排放口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COD日均值超标

秭归县环保局经核实,该污水处理厂由于提标改造期间设备调试造成的数据超标,要求该厂在9月30日前完成调试工作。

秭归县环保局应加强企业在提标改造期间监督力度,督促企业加强污染源防治设施的运行管理。

25

五峰县

宜市环〔2017〕59号

2017年8月6日-13日,湖北骏王水泥有限公司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二氧化硫、烟尘日均值超标。

五峰县环保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五环改[2017]8号)。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9月5日,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五环罚(听告)[2017]17号),罚款人民币6万元。9月6日,要求企业对存在问题逐项进行整改。9月15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五环罚[2017]19号),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五峰县环保局要督促企业整改,确保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对超标排污行为立案查处。督促排污单位完成废气污染源在线验收工作。

26

五峰县

宜市环〔2017〕70号

2017年8月21日-27日,湖北骏王水泥有限公司窑尾烟气排放口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日均值超标。

27

五峰县

宜市环〔2017〕78号

2017年8月28日,湖北骏王水泥有限公司窑尾烟气排放口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日均值超标,2017年8月29日-30日,湖北骏王水泥有限公司窑尾烟气排放口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二氧化硫日均值超标。

28

五峰县

宜市环〔2017〕86号

2017年9月1日、2日、4日,湖北骏王水泥有限公司窑尾烟气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二氧化硫日均值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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