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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持续推进市场主体增量行动全力服务宜昌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实施意见
栏目:宜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12-05-16 加入收藏
宜市工商〔2012〕49号各县市区工商局、城区各分局:为了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进一步推动市场主体大发展,根据省工商局《关于围绕"五进"抓服务、促进发展新跨越的意见》,现就持续推进市场主体增量行动,服务宜昌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出以下意见:一、开展"审批流程再造行

 宜市工商〔2012〕49号

各县市区工商局、城区各分局:

  为了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进一步推动市场主体大发展,根据省工商局《关于围绕"五进"抓服务、促进发展新跨越的意见》,现就持续推进市场主体增量行动,服务宜昌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开展"审批流程再造行动",准入提速促增量

  (一)进一步推进"扁平化"审批方式改革。全市各级工商部门按照准入门槛能降则降、审批权限能放则放、办事手续能简则简、办理速度能快则快、服务效能能高则高的思路,全面推动行政审批提速,大力营造便捷高效的准入环境。重点推进行政审批职能、事项、人员"三集中"改革,全面推进审批授权制、A、B角制、首席代表制,进一步精简审批环节,完善名称核准审核合一、简易事项一人办结、一般事项一审一核、重要事项合议办理、疑难复杂事项集体讨论决定、特定登记授权办理的工作机制。

  (二)进一步放宽"市名"名称登记管理权限。一是进一步放宽"市名"的登记限制,只要具备企业登记条件,均可申请冠用"宜昌"、或"宜昌市"字样;二是为方便企业就近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全面下放"市名"的受理权限,授权县市区局办理冠"市名"的受理权限,实行网上受理、网上审批;三是授予夷陵区局、宜都市局、兴山县局冠"市名"的受理、审核、登记的全部权限。

  (三)进一步完善登记窗口服务功能。全面开通网上登记、网上咨询、网上下载、网上查询等服务功能,市局登记大厅设置自助服务、叫号服务等系统;全面梳理登记业务流程,制定完善各类示范文本,方便企业快捷完成各类资料准备,加快推进"宽准入、低门槛、优服务、无障碍"的市场主体准入机制形成。

  二、开展"一流窗口创建活动",优化服务促增量

  (四)开展窗口标准建设。实施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是今年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推进行政审批改革的一项重点工作。各地要以窗口标准化、制度化建设为着力点,着力打造一流的窗口硬件设施、一流的信息化工作系统、一流的登记监管工作机制、一流的干部队伍、一流的考核评价体系。力争全市工商系统县级局以上登记窗口100%进入当地先进行列。

  (五)开展增量行动竞赛。要结合开展"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和"三抓一促"主题实践活动,以"五比五看"为主要内容,深化推进"市场主体增量行动"竞赛活动。通过"五比五看"(即:比完成年度目标情况,看谁的落实力强;比市场主体总户数、注册资本总额增长率,看谁的增幅高于全市平均水平;比市场主体总户数与当地人口占比率,看谁的占比水平高于全市总体占比水平;比市场主体总户数占全市的比重升降情况,看谁的进步快;比优化市场主体发展环境工作力度,看谁的措施实),在全市工商系统大力营造抢前争先、竞相发展的良好氛围。要实行市场主体增量行动目标责任制,将省局考核目标及市局重点突破的单项指标均纳入责任状范围。要坚持增量业绩定期通报制度,年底市局将通报表彰一批增量行动先进单位和个人。

  (六)开展登记规范化建设。登记质量是登记注册工作的生命,各级登记机关要进一步加强登记规范化建设,严格登记审查把关,严格前置审批、严格登记资料规范,做到依法依规,合理合规,提升登记质量和水平,防止违法登记问题的发生。市局注册分局要加强登记质量的评查工作,指导基层提高登记质量,有效防范和化解登记行政风险。要加强对易发多发争议纠纷的股权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等事项审慎审查,探索建立重点事项到场确认和注册资本联网查验制度。

  三、开展"准入政策优化行动",重点突破促增量

  (七)突出推动市场主体准入的政策落实。进一步扩大政策措施的宣传,特别要重点宣传贯彻和落实好省局关于服务全省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系列政策措施,切实把各项支持政策和服务举措不折不扣地执行到位,最大限度地把政策措施的效用发挥出来。要及时掌握市场主体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调查研究,按照"非禁即入"和"能试则试、能放则放、能宽则宽"的思路,不断推进市场主体准入政策试验,探索创新服务市场主体做多、做大、做强的有效措施,努力做多增量、做活存量、提升质量、增强能量,促进市场主体跨越式发展。

  (八)突出发挥政府主导的作用。服务市场主体发展也是地方政府的重要职能,各地工商机关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领导和支持,要积极推动市场主体增量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努力构建政府主导、工商主抓、部门联责、上下联动的市场主体增量行动工作机制,今年要力争100%的县市区将市场主体增量目标任务纳入县市区政府目标管理。

  (九)突出服务联动机制的建立。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搭建各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平台,变工商部门单打独斗为部门联动服务,提高服务效能,营造浓厚的市场主体发展氛围。各级工商部门要主动联系发改、商务、招商、文化等有关部门组建联合服务队进园区、进企业、进社区,开展合作行动,实施联合服务,努力提高服务的针对性、有效性。

  (十)突出推动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工作。按照"主体自愿、政府推动、扶持规范"的原则,积极支持、鼓励、引导政策范围内的个体工商户,向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尤其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形式转变。要加强对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工作的调研,及时反映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有关扶持政策措施,尽快推动当地政府下发有关促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的政策性文件。年内争取实现应转尽转,户数不少于4000户,3年内不少于6000户。

  (十一)突出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加大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政策措施落实力度,用"一村一社、一品一社、一村多社、跨村联社"的工作思路,采取干部包村联户、送照上门、鼓励异地设立分支机构等措施和办法,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多,力争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净增长30%以上。

  (十二)突出抓好企业集团的发展。协助重点申报企业成立不冠行政区划的企业集团,帮助有成立企业集团意愿的企业搭建集团架构。县市区局均要建立服务企业集团发展工作专班,开展零距离的全程跟踪服务,力争2012年全市企业集团再增长50%。

  (十三)突出支持企业的改革发展。支持"直通车"企业、上市后备企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文化产业的改革发展,积极支持制造业的改造升级和文化产业、新型服务业的发展,在企业兼并、重组、转产、改制、上市等方面提供事前、事中、事后全程服务和跟踪服务。对相关投资项目,建立"一对一"双向联络服务制度,实行一企一策,特事特办、急事快办、难事妥办。

  (十四)突出支持投融资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促进资本市场发展的意见,继续做好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村镇银行、农村合作银行、股权投资企业的培育发展工作;充分发挥个体私营协会平台作用,加强并深化与农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战略协作,深化企业、个体工商户融资服务。

  四、开展"无照经营整治行动",专项治理促增量

  (十五)精心组织实施。各单位要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落实整治责任,狠抓整治落实。认真贯彻执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综合治理机制的意见》,充分发挥联席会议机制的作用,形成整治工作合力。

  (十六)突出整治重点。将涉及安全的高危行业以及集贸市场、超市、商场等场所租赁经营户作为重点,全面纳入整治范围,进行重点整治,通过整治,到今年11底前,城区有固定门店无照经营基本消除,农村无照经营逐步减少,涉安涉危无照经营治理有效。

  (十七)加强专项督察。市局注册分局和各县市区局要组织专门力量,采取定期督查与随机抽查、单项督查与综合督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等方式,加大督查力度,实行一月一分析,一季一通报。年未,市局将对抓落实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落实不力、敷衍塞责的,予以警示通报。

  二〇一二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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