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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条例为准绳加强黄柏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和管理
栏目: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17-12-14 加入收藏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水利水电局与流域内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共同努力,大力推进黄柏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条例》施行后,市水利水电局将以《条例》为准绳,以保护和改善黄柏河流域水质为目标,进一步加强黄柏河流域的保护和管理,努力建设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黄柏河。一是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水利水电局与流域内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共同努力,大力推进黄柏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条例》施行后,市水利水电局将以《条例》为准绳,以保护和改善黄柏河流域水质为目标,进一步加强黄柏河流域的保护和管理,努力建设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黄柏河。

  一是全面推进黄柏河河长制的实施。《条例》确定在全流域建立河长制,将国家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政策落实为地方性法规。市水利水电局将充分发挥黄柏河河长联系单位的作用,督促有关县区进一步完善流域河长制责任体系,组织编制完成黄柏河“一河一策”,建立完善的河长制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工作督察制度,积极推进黄柏河河长制工作的落实。

  二是严格管控科学利用流域水资源。遵循保护优先、科学利用的原则,严格落实《条例》有关科学利用水资源的规定。流域内全面停止审批新建引水式电站,严格监督已建小水电站落实生态流量泄放要求。编制流域生态保护与利用控制性规划,为流域资源保护和控制利用、河道岸线管理提供依据。严格管控河道范围内的采砂、采石、取土等活动,维护河道生态安全和防洪安全。

  三是加强流域水资源保护和管理。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流域水资源“三条红线”。制定完成黄柏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加强全流域水资源的科学合理调度,保障生活用水供给和河道生态流量。依法开展流域纳污能力核定,向环保部门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组织开展全流域水功能区水质监测,及时掌握水质变化情况。加强流域内工矿企业取排水的管理,严格取水许可和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

  四是加强流域涉水活动的监督管理。深入推进黄柏河流域水资源保护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综合执法队伍和制度建设,坚决以“五铁”要求开展流域执法。创新流域巡查机制,建立“网格化”巡查平台,实现流域全覆盖的动态巡查。开展侵占河道违法行为治理,对确认违法的涉河建设项目依法强制拆除。加强流域内水库的库面管理和清漂,保持水库秩序稳定、环境整洁。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监督指导工矿企业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要求,防治水土流失。

  五是继续深入推进黄柏河综合治理。落实市政府《黄柏河东支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2016~2020)》(宜府办文〔2016〕49号)的要求,按期完成有关任务。坚持综合施策,做到源头和流域一起治,岸上和岸下一起治,工程措施和生态措施一起治,截污和治污一起治。在对流域水库底泥清淤可行性进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分步骤实施库区底泥清淤工程,最大程度减轻内源污染对水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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