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退出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停汽油、石脑油出口退税的通知
栏目:宜昌市商务局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05-08-31 加入收藏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停汽油、石脑油出口退税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停汽油、石脑油出口退税的通知
日期:2005-08-31 09:11来源:宜昌市商务局
责任编辑:1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停汽油、石脑油出口退税的通知
 【发布单位】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文号】财税[2005]133号
 【发布日期】2005-08-2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5年9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暂停税则号为27101110的车用汽油及航空汽油和税则号为27101120的石脑油的出口退税(含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具体执行时间按《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海关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特此通知。

http://www.zcbk.cn/uploads/allimg/20210508/1-21050Q11431415.jpg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