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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省教育厅关于推荐湖北省基础教育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通知
栏目:湖北省教育厅-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6-07-05 加入收藏
[有效]省教育厅关于推荐湖北省基础教育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教育局:

为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中的指导作用,促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省教育厅决定成立“湖北省基础教育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现就推荐“教指委”委员候选人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指委”的主要任务

拟成立的“教指委”是在省教育厅领导下,对全省基础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研究、指导、服务、咨询和教学评估的学术性组织。主要任务如下:

(一)组织开展学科教学领域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二)研究拟定中小学学科教学规范、教学标准;

(三)研究拟定中小学学科教学质量标准;

(四)对中小学课程教学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价;

(五)提出中小学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意见;

(六)定期发布中小学学科教学指南;

(七)承担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教指委”的设立和人员组成

根据《国家中小学课程设置方案》规定开设的课程,拟以学科门类为划分标准,兼顾学段,成立22个“教指委”(见附件1)。各学科“教指委”由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高校专家等9—11人组成,委员在全省范围内遴选。各学科“教指委”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2名,学科秘书1名。实行聘期制,每个聘期为三年。

三、“教指委”委员候选人的推荐

(一)推荐对象

全省中小学校、幼儿园、特教学校、教科院(教研室)在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中业绩突出的教师、教研员以及高等院校优秀的基础教育学科课程与教学论专家学者。

(二)推荐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2.工作积极主动,团队精神、协作意识强,改革创新精神强。

3.具有系统、扎实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理论素养深厚,实践经验丰富。

4.具有较强的教科研能力,积极主动参与教育教学科研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

5.具备副高级(含)以上职称,且获得以下荣誉称号之一:市州学科带头人、湖北名师、特级教师等。

6.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5周岁,身体状况良好。

(三)推荐名额

每市州每个学科“教指委”分别推荐1-2名委员候选人,其中农村学校一线教师要占有一定比例;相关高等院校根据实际情况推荐若干名委员候选人。

(四)推荐程序

“教指委”委员候选人由市州教育局推荐,高校专家学者由湖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负责联系相关高等院校推荐。

市州负责填写《湖北省基础教育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见附件2),签署推荐意见,连同实证性材料复印件一并上报。

省教育厅从各市州、相关高等院校推荐的候选人中遴选确定各学科“教指委”成员。

四、材料报送要求

各市州推荐的学科“教指委”委员候选人推荐表及相关材料应装订成册,同时填写《湖北省基础教育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名单汇总表》(见附件3),于2016年7月30日寄送湖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并且同时发送电子稿。

联系人:段宗平   电话:027-87325761

邮箱:3105074955@qq.com     邮政编码:430071

通讯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青年路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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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厅

                2016年7月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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