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出的实验动物许可变更申请及申报材料,经审查,符合《湖北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第六条、第十六条,《湖北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的相关规定及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实验动物使用许可变更。具体内容如下:
申请单位 |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
设施地址 |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419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100725767014Y |
许可证编号 |
SYXK(鄂)2018-0070 |
有效期限 |
2018.2.28-2023.2.27 |
变更事项 |
适 用 范 围 |
变更前 |
动物实验 普通环境(普通级犬、猪、兔,面积857㎡) 屏障环境(SPF级小鼠、豚鼠、地鼠,面积81.8㎡) 隔离环境(SPF级鸡,面积146.5㎡) |
变更后 |
动物实验 普通环境(普通级犬、猪、兔,面积2074.4㎡) 屏障环境(SPF级小鼠、豚鼠、地鼠,面积81.8㎡) 隔离环境(SPF级鸡,面积575.3㎡) |
请你单位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及个人身份证(单位证明)到省科技厅基础处领取行政许可证件。
联 系 人:乔楚华
联系电话:027-87135809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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