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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五批国家工业遗产申报工作的通知
栏目: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23 加入收藏
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五批国家工业遗产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经信局:

    为进一步加强工业遗产保护利用,传承中国工业精神,弘扬优秀工业文化,工信部决定组织开展第五批国家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工作。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批国家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政法函〔2021〕63号)转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申报组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全面挖掘梳理

    工业遗产是工业文化的重要载体,记录了我省工业发展的重要信息,见证了我省工业发展的历史进程,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科技价值、社会文化价值和艺术价值,做好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工作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意义重大。各地要加强与文旅、文物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好本地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工作,开展调查统计,摸清工业遗产底数,合理评估、分类和建档,加大宣传力度,引导遗产所有权人强化保护利用意识,加强日常管理,积极开展申报。

    二、严格标准,认真组织申报

    《通知》对遗产申报范围条件、申报程序和申报主体都作了明确要求,各地要指导遗产所有权人全面理解文件精神,合理界定遗产申报范围,科学制定保护和开发利用方案,指导遗产所有权人编制填写《国家工业遗产申请表》等相关申报资料。

    三、完备手续,按时报送材料

    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遴选推荐工作,切实将本地代表性强、保护利用价值高的优秀项目推荐上报。根据属地申报原则,《国家工业遗产申请表》须报同级人民政府同意。请于2021年5月20日前,将推荐文件和申请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电子版U盘两份)报省经信厅(产业政策处)。

    联系人及电话:倪勇  027-87234631

    电子邮箱:hbsjxtcyc@126.com

    材料寄送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东一路7号省经信厅办公区402室,邮编:430071。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批国家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21年4月2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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