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决定对2021年“质量品牌宣贯培训、遴选推荐、诊断服务、经验交流、宣传推广”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项目名称
质量品牌宣贯培训、遴选推荐、诊断服务、经验交流、宣传推广。
二、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以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专业机构,通过专业机构开展工业质量提升和品牌培育服务工作,学习宣传质量法律法规、中央和省委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系列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工信部和厅党组关于工业质量品牌工作的部署要求,引导企业强化质量品牌意识,完善质量品牌管理体系,应用先进工具方法,提升质量品牌能力水平,帮助企业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打造工业精品,叫响湖北制造,促进我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预算金额25万元,整个项目于2021年11月20日前完成。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三)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
四、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16日至2021年3月22日
2.磋商文件获取地点:省经信厅东一路办公区212室
五、磋商时间地点
2021年3月26日上午9时,省经信厅东一路办公区六楼会议室(武汉市武昌区东一路7号)
六、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联系人:李江陵
地 址:省经信厅东一路办公区212室
电 话:027-87236952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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