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湖北省公安厅部门概况
一、湖北省公安厅部门概况
二、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湖北省公安厅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此项无)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此项无)
十、专项转移支付分市县表(此项无)
第三部分湖北省公安厅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七、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湖北省公安厅部门概况
一、湖北省公安厅部门概况
湖北省公安厅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包含:公安厅机关(含出入境管理局等厅直属单位)、湖北省公安交通管理局(含交管局高警总队机关、7个高警支队和40个高警大队)、湖北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湖北省江汉油田公安局、湖北省人民警察训练基地(从2019年起从公安厅机关独立出去,单列为公安厅二级单位)、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和湖北警官学院7个二级预算单位。
二、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
(一)公安厅机关(含省交管局)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8号)和《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鄂文[2009]18号)精神,设立湖北省公安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
主要职责
1、拟订公安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省公安工作。
2、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3、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察工作。
4、防范、处置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5、组织、指导全省各地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协调处置跨区域重大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刑事案件。
6、负责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协调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指导、监督全省各地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省各地公安机关治安保卫工作。
7、指导、监督全省各地公安机关禁毒、缉毒工作,承担省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8、负责全省出入境管理及外国人在省内居留旅行有关管理工作,指导边防治安管理工作。
9、负责到我省视察工作的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10、指导、监督全省各地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11、指导、监督全省各地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和看守所、拘留所以及公安机关管理的强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的管理工作。
12、负责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全省各地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不含拖拉机)、驾驶人管理工作;承担省内高速公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13、指导全省特勤安保工作。
14、指导、监督收容教养审批工作及各级公安机关承办同级人民政府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审批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5、拟订公安科技信息建设发展规划,负责公安科技信息建设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实施安全技术防范工作。
16、组织、指导全省公安队伍建设,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组织、指导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17、领导在我省的铁道、交通运输、林业等部门的公安业务工作。
18、为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19、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省公安厅机关(含省交管局)共有办公室、研究室、政治部、警务督察总队等内设机构26个,详见附件:《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公安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鄂政办发[2009]111号机密)。
(二)警官学院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
主要职责
培养本科学历专来人才,促进公安事业发展。
岗位设置
岗位设置总量479,其中管理岗位180,专业技术岗位248,工勤技能岗位51。
(三)江汉油田公安局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
主要职责
湖北省江汉油田公安局担负着江汉油田的社会治安管理、案件侦破和安全保卫等项任务,行使地市级公安机关治安行政管理权和刑事侦查权。
内设机构
内设办公室、政治部、警务保障科、警务监督支队、国内安全保卫支队、治安支队、刑事警察支队、公共网络信息安全保卫支队、交通警察支队、消防大队;下设广华派出所、向阳派出所、五七派出所、油区治安派出所、红旗治安派出所、江汉治安派出所和一个行政拘留所。详见附件:《湖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江汉油田公安局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鄂编发[2003]99号)。
(四)湖北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
主要职责
一是全面履行空防安全管理职责。二是全力保障全省各机场各级警卫工作任务。三是全面履行机场制证中心管理服务职能。四是全面履行国内安全保卫工作职能。五是全面履行机场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六是全面落实机场内部保卫(机场保卫部)工作。七是全面落实机场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八是全力以赴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九是全面履行机场交通管理工作职能。十是全面加强机场社会面治安管控工作。十一是全面履行危险物品的监管职责。十二是全面履行办理旅客临时乘机证明的工作职能。十三是全面加强对支线机场公安机关的检查督导。
体改报编办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有办公室、警务保障部、指挥情报中心、纪检监察室、政治部、法制支队、空防国保支队、警卫处、治安支队、消防支队、巡特警支队、刑事侦查支队、交通警察支队;派出机构有航站区派出所、公共区派出所、货运区派出所、恩施机场分局。
(五)湖北省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主要职责
负责全省居民身份证和居住证等证件制作。
(六)湖北省人民警察训练基地主要职责
湖北省人民警察训练基地负责全省公安民警继续教育训练,2019年从湖北省公安厅机关独立出去,独立核算成为公安厅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湖北省公安厅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此项无)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此项无)
十、专项转移支付分市县表(此项无)
第三部分 湖北省公安厅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湖北省公安厅2019年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一)2019年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省委、省政府确定的2019年省直部门预算工作原则,公安厅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经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批准,省财政厅正式批复我厅2019年预算收入总额180,616.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6,965.47万元,占预算总收入的86.91%;事业收入5,070.00万元,占预算总收入的2.81%;其他收入3,980.00万元,占预算总收入的2.20%,上年结余(转)14,600.82万元,占预算总收入的8.08%;预算支出总额180,616.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831.79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55.83%;项目支出79,774.50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44.17%;事业单位经营支出10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0.01%。按支出功能分,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0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0.08%,公共安全支出158,971.46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88.02%,教育支出13,492.60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7.4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54.35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4.07%,医疗卫生647.88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0.36%。
(二)2019年预算与2018年预算收支增减情况说明
1、2019年预算与2018年预算收入增减情况说明
2019年预算总收入180,616.29万元,比2018年154,697.02万元增加25,919.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6,965.47万元,比2018年152,290.64万元增加4,674.83万元,主要原因是晋衔晋职增加的人员经费支出,及相应增加的公积金和养老金单位缴费支出;事业收入5,070.00万元,2018年无,主要是警官学院非税收入安排的支出;其他收入3,980.00万元,比2018年1,906.38万元增加2,073.6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安排的部门预算功能科目发生变化,原属于不予公开的内容,本年度根据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财政政策予以公开;上年结余(转)14,600.82万元,比2018年500.00万元增加14,100.82万元,增加原因同其他收入。
2、2019年预算与2018年预算支出增减情况说明
2019年预算总支出180,616.29万元,比2018年154,697.02万元增加25,919.27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其中:
2019年一般公共服务预算支出150万元,与2018年持平。
2019年公共安全预算支出158,971.46万元,比2018年132,746.37万元增加26,225.09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支出功能改变增加的支出,二是2019年安排的上年结转结余资金支出增加。
2019年教育支出13,492.60万元,比2018年13,613.70万元减少121.1万元,主要是2019年警官学院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支出减少。
2019年社会保障和就业预算支出7,354.35万元,比2018年7,539.31万元减少184.96万元,主要是晋衔晋级增加的养老缴费支出。
2019年医疗卫生预算支出647.88万元,比2018年647.64万元增加0.24万元,基本持平。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公安厅全年机关运行经费总额17,160.35万元。
(一)按照功能分类科目
行政运行17,160.35万元。
(二)按照经济分类
办公费1,164.29万元;
印刷费220.40万元;
水费299.20万元;
电费1,995.50万元;
邮电费485.60万元;
物业管理费216.80万元;
差旅费606.60万元;
因公出国(境)费用159.50万元;
维修(护)费429.90万元;
租赁费212.90万元;
会议费129.00万元;
培训费964.90万元;
公务接待费204.30万元;
专用材料费69.00万元;
劳务费141.80万元;
委托业务费288.00万元;
工会经费1,250.21万元;
福利费364.66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03.54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2,951.14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92.3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6,965.47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其中:派驻派出机构150万元,占公共预算支出的比例为0.10%;行政运行89,411.52万元,占公共预算支出的比例为56.96%;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397.38万元,占公共预算支出的比例为13.63%;出入境管理27,373.00万元,占公共预算支出的比例为17.44%;特别业务2,544.00万元,占公共预算支出的比例为1.62%;高等教育8,122.60万元,占公共预算支出的比例为5.1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319.09万元,占公共预算支出的比例为4.66%;行政单位医疗647.88万元,占公共预算支出的比例为0.41%。
(二)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5,013.97万元
其中:人员经费77,853.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比例为81.94%;日常公用经费17,160.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比例为18.06%。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45,575.14万元,按资金来源分: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31,118.24万元,占采购预算的68.28%,其他收入安排14,456.90万元,占采购预算的31.72%;按采购类型分;其中货物类14,509.81万元,占采购预算的31.84%;工程类12,133万元,26.62%;服务类18,932.33万元,占41.54%。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省公安厅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2,974.3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161.50万元;公务接待费204.3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08.5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无。
2019年预算数比2018年2,934.64万元增加39.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增加60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17.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3.1万元。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进一步压缩了支出预算。因公出国(境)费用增加主要原因是:随着对外警务交流的增加,“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的需要,反腐败涉外警务机制的不断增强,以及反诈骗涉外警务工作的开展,经报请财政部门同意,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适当增加。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湖北省公安厅共有车辆70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44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99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11辆、其他用车39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18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69台(套)。
七、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全省出入境证照制作成本项目属于常年性项目,主要用于全省出入境证照材料及设备运维等方面,2019年度项目预算支出20,621万元,是公安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唯一过亿的项目,列为公安厅重点项目。
项目长期绩效总目标:敏锐感知、主动作为,不断提高出入境的服务和管理水平,保障国家安全,加强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维护,便利经济社会活动,推动国际交流正常开展。本年度绩效目标:依法对外国人及中国居民出入境进行管理,进一步提高出入境服务水平。
该项目产生的效果:落实了便民利民措施,拓展了服务广度深度,保障了设备正常运行,信息化建设有新突破,提高了证件申请者满意度。
八、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安机关部门预算中公共安全科目下的有关款、项级科目支出,已经国家保密局确认为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根据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有关保密事项范围的规定,在预算公开中予以剥离。除此以外的内容,均予以公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补助)”、“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余(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八、纪检监察事务(20111款):反映纪检、监察方面的支出。
九、派驻派出机构(2011105项):反映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十、公共安全(204类):指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十一、公安(20402款):反映公安事务及管理支出。
十二、行政运行(公安)(2040201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公安)(2040202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四、执法办案(公安)(2040220项):反映公安机关从事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及侦查办案等相关活动的支出。
十五、特别业务(公安)(2040221项):反映公安机关开展特别业务工作的相关支出。
十六、教育支出(205类):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十七、普通教育(20502款):反映各类普通教育支出。
十八、高等教育(2050205项):反映经国家批准设立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各部门所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包括研究生)的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中介组织等举办的各类高科院校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二十、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卫生健康支出(210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二十四、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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