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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第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39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栏目:湖北省公安厅-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20 加入收藏
对省第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39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现将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39号建议提出的“关于支持襄阳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的建议”办理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代表。

我们完全赞同罗琼玖代表提出的建议。全省公安机关将立足本职,全力支持我省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的发展。

一、依法做好氢燃料电池汽车的注册登记工作。主动对接武汉、襄阳等氢燃料电池汽车生产厂家,为氢燃料电池汽车的研发、定型试验等及时、便捷地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为氢燃料电池汽车新车注册设立绿色通道、专办窗口,减免证明材料,提高办事效率,依法发放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

二、优化对氢燃料电池汽车的交通管理措施对注册登记的氢燃料电池汽车实行豁免,实施“不限行、不禁行”的差异化管理,最大限度地给予通行便利。

三、定期与相关企业沟通联络,积极了解他们的需求,为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和便利条件。

            湖北省公安厅

                                              2020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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