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2020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栏目:湖北省公安厅-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1-01-22
省公安厅2020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和重大汛情,面对“疫后综合征”多点爆发的严峻形势,面对疫后重振和高质量发展的更高要求,全省公安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坚强领导下,稳中求进,守正创新,以持续提升公安机关依法治理能力水平为目标,以继续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为载体,以全面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和“智慧法治”体系建设为抓手,不断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为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一、强化工作规划部署,深化新时代公安法治建设。一是做好顶层设计。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依法治国委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精神,应勇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省总要求。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规定,副省长、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徐文海带头抓、亲自抓,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将深化法治公安建设作为推进全省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纳入全省公安工作大局统筹规划。厅党委将“强化法治公安支撑”作为今年全省公安机关“五大支撑”之一,大力推进全省公安工作现代化建设。二是加强统筹推进。对照中办、国办《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和公安部一系列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文件要求,对近五年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进行系统梳理总结,排查短板漏项。每年对全省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重点工作进行谋划,明确全年执法规范化建设目标和重点任务。三是狠抓各地落实。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研究制定具体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实施方案,实行项目化管理,找准突出问题和牵引力大的建设项目,重点部署,全力推进。各地公安机关通过各种形式对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有序推动。

    二、积极维护社会稳定,全力助推湖北疫后重振。一是雷霆打击突出犯罪。通过集中打击整治专班,辐射全省各地,带动扫黑除恶、长江禁捕、跨境赌博、电信网络诈骗等工作取得新突破。全省共立案侦办涉黑团伙案件208起,涉黑犯罪集团277起、涉恶团伙3379个、抓获黑恶目标在逃人员74人。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长江十年禁渔的重要指示精神,共破获非法捕捞刑事案件667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778名,扣押涉案船只996艘、非法渔网渔具5116套、非法渔获物3万余千克,主要指标位居全国前列。二是积极服务复工复产复学复市。做好外地滞鄂人员返乡、本地外出人员返岗就学,全面实施货车进城、物流通行、临时停靠等便民利企措施,确保经济社会重启平稳顺利。全力护航“惠游湖北”活动,建立大数据监测预警系统,确保459个景区秩序井然、5338万游客安全。开展秋季开学安保集中攻坚,确保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安全复学复课,高校平安稳定、高校大学生有序返校。三是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公安部便民利企服务举措和省委“优化营商环境30条”“十必须十不准”,深入开展“万警访联万企”活动,主动服务对接各类市场主体,全力保障重点项目建设。严打涉企突出违法犯罪,依法慎用各类强制措施,全力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推行“一次不用跑,审批能办好”服务机制改革,省级公安行政许可事项减为7项,为全国最少省份之一;上线运行“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发布457项服务事项、156项全程网办,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三、大力加强法治保障,持续提升执法公信力。一是统一执法标准疫情期间,联合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司法厅会签出台《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实施意见》。部署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全面清理审查本地公安机关制订实施的各类疫情防控执法措施、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针对疫情防控期间突出犯罪案件,编写下发典型案例。研究梳理疫情期间因公安执法可能引发的各类涉警法律风险隐患,提出对策建议。各地公安法制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规范防疫期间执法办案,准确把握执法尺度,有效防范执法风险。二是完善公安立法。立足公安工作实际,将《湖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湖北省高等校园道路管理办法》等上报列入立法计划项目,做好立法项目草案调研论证相关工作。积极开展民法典涉及行政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共清理规范性文件22件,规章6件,建议废止1件,修订1件。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围绕捍卫政治安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防范金融风险攻坚战、平安荆楚行动等重点工作,加强重点法律问题研究,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协调。对全省公安机关办理非法捕捞犯罪案件进行规范指导,依法严厉打击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非法捕捞违法犯罪。与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国安厅、省司法厅联合制发《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细则(试行)》。指导各地制定具体细则规范100余件,有效堵塞执法漏洞。

    四、健全执法监督管理,规范执法权力运行。一是落实刑事案件“两统一”改革要求。全省公安机关严格执行刑事案件“统一审核、统一出口”严格非法证据排除工作要求,明确刑事案件由法制部门统一审核的范围、程序和质量要求,以及法制部门统一对口检察机关案管部门工作流程。目前,全省公安机关刑事案件“两统一”机制整体落实到位,全面实现对内“一个闸门”、对外“一个通道”,没有法制部门审核的案件,局领导一律不批,不是法制部门移送的案件,检察机关一律不接。近年来,全省没有发生有影响的冤假错案,没有因非法取证被法院判决无罪的案件。二是整治执法突出问题。组织全省公安机关集中开展为期八个月的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深入排查,纠正不依法履行职责、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等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执法突出问题。制定执法责任清单,梳理各警种部门行政执法权责,明确行政执法权力类型、权力项目名称、责任主体、责任事项、追责情形,进一步完善执法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三是加强个案监督。今年以来省公安厅共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6起,对在复议中发现违规转警、有案不立、压案不查等突出执法问题进行集中通报,督促整改。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7份,召开专题跟踪督办整改会议10余次,督促执法部门依法刑事立案5起、纠正不依法受案、行政处罚不当、不执行等问题4起,确保群众诉求解决率、满意率、认可率持续攀升,保持了行政应诉零败诉、行政复议零投诉的良好局面。严格落实执法公开,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受立案文书公开情况纳入每月执法办案系统应用考核。四是全面推进执法场所建设。2019年12月,按照公安部要求,省公安厅进一步加强对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的指导,在武汉、荆门召开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现场会,部署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在2021年底前全部完成“一体化”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任务,打造“集约、规范、高效、安全、智能”执法办案新模式。目前,全省13个市州级公安机关按照“一体化”要求新建执法办案管理中心6个;136个县级公安机关按照“一体化”要求新建执法办案管理中心57个;先期已经分别独立建设相关功能区域,按照“规范、高效、安全、智能”要求升级改造102个。

五、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一是强化理论武装政治担当。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与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参加湖北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建立“第一议题”制度,厅党委先后15次组织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分3期对全省1700余名“关键少数”开展政治轮训,并采取专题会议、集中学习、全警讨论、入警宣誓等方式,真正学懂弄通做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强化执法实战培训。按照全警实战大练兵部署要求,组织全省公安机关开展集中法律培训、典型案例剖析、旁听庭审等多种形式的练兵活动,强化全警和法制民警的法治意识和案件法制审核、执法管理监督、行政复议应诉等能力。三是鼓励民警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省公安厅支持厅机关民警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落实奖励政策,对当年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厅机关民警记个人三等功。全省公安机关2019年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警104人。四是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以视频会议形式举办“湖北公安法治大讲堂-民法典专题讲座”,邀请武汉大学司法案例研究中心主任、教授罗昆为全警授课,全省民警同步收看收听。做好湖北公安手机报“每日学法”栏目题目更新、题库维护等工作,组织全警以练促学。制定厅机关2020年普法责任清单,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相关警种部门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15”打击和预防经济犯罪、“6.26”禁毒法治宣传等系列主题活动。积极参加省委依法治省办主办的“2019年湖北省十大法治事件法治人物法治创新案例”评选活动,省厅参选的“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上线”入选十大法治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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