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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民政厅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栏目:湖北省民政厅-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09-10-20 加入收藏
湖北省民政厅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湖北省民政厅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07]114号)的有关要求,现公布湖北省民政厅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和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省长信箱"、"公众诉求"、"在线沟通"栏目受理情况 ,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7部分组成,内容涵盖省民政厅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湖北省民政厅门户网站(www.hbmzt.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省民政厅信息中心联系(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399号,邮编:430079,电话:027-50657042)。 

  一、概述

  2008年,省民政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精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完善组织机构、明确主管部门、落实专职人员、开展工作培训、公开政府信息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1、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我厅成立了由谢松保厅长任组长,陈吉学常务副厅长任副组长,业务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处室的信息公开工作负总责,具体抓落实。

  2、明确主管部门、配备专职人员。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由厅办公室全面负责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08年5月,我厅专门成立了湖北民政福彩信息管理站,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并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面向社会统一招考录用了7名专职工作人员。

  3、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厅把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列入重要工作日程,确定厅信息管理站负责此项工作。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所需要的工作经费,也列入单位年度预算支出统筹安排,避免了因经费短缺而影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4、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教育工作。认真组织人员先后参加了民政部、省委、省政府的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及培训,并结合实际,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积极开展了本单位的信息公开基本知识、保密知识的学习培训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列为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学习的重点内容,并认真组织好全省民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的培训工作,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条例》的基本内容、相关保密知识、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的使用等进行了培训。

  二、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情况

  1、认真做好政府信息梳理工作,明确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我厅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的通知》,要求厅机关各处室组织人员对信息公开的方式、载体、时限和内容进行清理研究,并填写信息公开登记表上报厅办公室汇总。各处室从增强公开政务的针对性、实效性出发,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创新和完善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在内容上,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稳步实施,坚持做到四结合。一是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结合,全面公开行政许可设定依据、实施过程和办理结果等,确保行政许可全程公开、阳光审批,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二是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相结合,强化"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方便人民群众,及时解决基层反映的问题。积极构建政务公开和公共服务平台,大力强化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便民服务和社会服务功能,推动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三是与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相结合,积极推进行政权利公开透明运行,完善各项工作机制,促进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四是与反腐倡廉工作结合,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有效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

  2、完善规范,健全和落实规章制度。我厅在稳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基础上,先后制定、实施了一系列政务公开的规章制度。一是下发了《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意见》等文件,明确了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措施,为政府信息公开的推行提供了依据。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建立预先审查和预先公开制度,把能否公开、怎样公开、在什么范围公开等作为必须的审核内容,对不能公开的说明理由,准确把握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程序、时限等;健全主动公开和依法申请公开制度,逐步完善社会听证、专家咨询、新闻发布等制度。三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考评制度,制定考核办法,量化考核标准,同时逐步建立和实行重大事项决策征询制、执行监督制和结果通报制,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建设。

  3、认真做好保密审查工作。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密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内部工作信息、敏感信息不泄露,我厅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保密检查、监督和指导,并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机制,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前需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查,所公开信息需填写《湖北省民政厅门户网站稿件审核登记表》后,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初审,厅信息管理站主要领导签字后方能在"湖北民政"门户网站上公开,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三、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和途径

  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上,充分利用网络快捷、不受环境影响的优势,以门户网站"湖北民政"为依托,其它方式为辅助,开展多种形式的信息公开。一是充分利用省厅门户网站,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利用互联网网站发布快、容量大、互动性强的特点,整合资源,将市州民政部门纳入省厅网站群建设体系,将省厅门户网站,市、州民政子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增强各级民政部门利用省厅门户网站平台开展信息公开的意识,提高利用省厅门户网站开展信息公开的能力,积极探索新技术在信息公开上的应用,完善网站信息公开的环节和程序,确保信息公开便民、及时。二是通过新闻媒体公开发布信息。利用政府公报、公告、政务公开栏、办事指南和报刊、广播、电视媒体,进一步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及时主动地向社会发布政务信息。已公开的信息如变更,及时更新并作说明。三是就重大事项公开征求意见。在制定重要文件的过程中,注重征求社会公众、服务对象和专家的意见和建议,主要方式有:社会公示、民政部门专家咨询委员会会议、听证会和其它适当方式。四是认真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重点是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认真办理和落实人大、政协提案、建议;重视和加强信访工作,认真开展行风评议,仔细听取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和工作建议,真心诚意地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五是充分发挥民政专业档案的作用。积极采用现代化手段,提高民政档案管理水平,加大开发利用和服务力度,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查询与自身利益相关地档案信息的需求,切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六是召开机关(单位)干部职工大会。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机关(单位)重大事项。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分为对内公开和对外公开两种,对内公开的对象主要是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公开的内容主要是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后勤管理等方面的情况,包括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单位内部财务收支情况,经费使用和资产管理情况;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和大宗物品采购情况;涉及本级民政机关干部切身利益的住房、医疗、保险、福利、培训、奖励、考核、晋升等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办理情况,以及干部职工关心的机关内部其他重要事项。对外公开的对象是社会、群众,公开的内容有:一是民政部门的机构设置、职责范围、联系方式等;二是民政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包括民政部门负责实施和监督执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的规章和各级民政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等;三是民政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包括行政许可内容、依据、对象、条件、申请材料目录,办事机构(包括地址和联系方式等)、程序、申请表格、办理期限、审批结果,工作纪律等事项;四是民政统计资料和可以公开的民政业务数据。如,民政工作及行业阶段性的统计数据,救灾、优抚、低保、彩票公益金和社会捐赠款物分配使用情况等;五是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六是公众诉求系统,包括网上信访、网上投诉、诉求反馈、在线沟通等;七是查询系统,提供低报、地名、民间组织等信息查询服务。

  在信息公开的时间上,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经常性的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的工作逐段公开,临时工作适时公开。

  截止2008年12月31日,我厅共发布信息约9400条,其中"湖北民政"门户网站发布信息7474条,媒体报道1200余条,向民政部、省委、省政府报送信息648条。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为进一步保障和落实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我厅认真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的依申请公开制度,进一步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指定厅办公室为我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并制定出详细的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方式和受理程序。当前我厅暂未收到申请人提出的依申请公开申请。 

  六、"省长信箱"、"公众诉求"、"在线沟通"栏目受理情况

  截止2008年12月31日,我厅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省长信箱"、"公众诉求"栏目共受理各类信访事件685件次。主要涉及退役士兵、 安置、优抚、救灾救济、婚姻登记、城乡低保、大病救助、村民自治等民政业务。其中来信总量居前的是:退役士兵安置103件次、优抚69件次、救灾救济54件次、婚姻登记51件次、城乡低保50件次、大病救助32件次、村民自治16件次。通过"在线沟通"栏目共受理群众诉求1912件次。 

  七、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在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过程中,我们也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还需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途径还不够多,渠道还不够通畅,政府部门和民众之间的信息互动还不够;三是对涉及本部门的有关技术资料和数据是否属于公开范围,把握不准。针对以上问题,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原有责任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机制,指定专人,成立专班促进此项工作,此外,进一步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细化,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准则,尽可能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同时,在省政府办公厅的指导下,对界定不清的信息进行分类和界定,更多地开辟信息公开的途径,畅通渠道,特别是要建立和完善本部门内部信息公开的工作流程、收集网络和管理办法,对群众申请公开的信息及时收集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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