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召开的全省民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做好全省受疫情影响的低保家庭、特困人员、“三留守”人员、独居老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的社会救助工作,增强困难群众对疫情影响的抵抗力。
会议强调,各级民政部门要对因疫致贫、因疫返贫的困难群众,按规定及时纳入城乡低保和救助供养范围。对受疫情影响导致基本生活困难、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的群众和罹难者家庭,简化相关审批程序,及时落实临时救助政策,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
进一步做好特殊群体关爱服务工作。要摸清核准特殊群体情况,完善相关台账。统筹做好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三留守”人员、独居老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及因疫情影响造成监护缺失儿童等特殊群体关爱帮扶工作。积极动员引导有关社会组织、心理咨询机构等,为受疫情影响的特殊困难群体提供心理疏导、精神慰藉、亲情陪伴等专业服务,提高关爱水平。 (杨麟、潘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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