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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关于开展“保护地名文化、记住美丽乡愁”乡村地名信息服务提升和红色地名文化宣传行动的通知
栏目:湖北省民政厅-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02 加入收藏
省民政厅关于开展“保护地名文化、记住美丽乡愁”乡村地名信息服务提升和红色地名文化宣传行动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民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部署要求,根据民政部工作安排结合我省实际,决定开展“保护地名文化、记住美丽乡愁”乡村地名信息服务提升和红色地名文化宣传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结合庆祝建党100周年和党史教育学习,立足我省地名管理现状和地名文化特征,讲好地名故事,完善地名信息留存乡愁记忆,加强地名应用服务交流交往,进一步提升乡村地名信息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对乡村地名信息的需求,让人民群众在互联网上就能够“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追寻红色地名,弘扬红色文化,传承发展红色地名中蕴涵的精神内核,进一步构筑我们的精神家园,增强我们的文化自信。

二、主要任务

(一)讲好地名故事,弘扬红色文化。结合实际,深入发掘地名文化,着力挖掘当地红色地名中承载的党的光辉历史、奋斗历程、革命传统、红色精神,以编纂地名图、录、典、志及文化丛书为契机,充分利用图片、文字和视频等形式展示地名来历、含义、沿革,通过组织开展地名故事征集、摄影比赛、专题展览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红色地名文化宣传活动,讲好红色故事,传承红色基因,延续红色文脉。在广泛开展宣传活动的基础上,集中选送一批优秀作品。省民政厅将根据各地选送情况,择优报民政部在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展示,并积极向《中国地名大会》第三季节目组推荐。

(二)普及地名知识,宣传地名文化。结合实际开展地名文化进村组、进社区活动,以“八·五”普法活动为契机,利用报纸、网络、微信等媒体对地名管理法规政策进行广泛宣传。持续向民政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人士宣传推介大型地名文化节目《中国地名大会》,鼓励和引导广大干部职工、专家学者、网民等以各种形式普及地名知识、传播地名文化,营造地名文化宣传保护良好社会氛围,彰显“一方水土养一方人”的家国情怀,激发“建功立业新时代”的使命担当。

(三)加强地名应用,服务交流交往。加强地名信息化建设,有条件的地方可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依托本地地名信息系统、平台开展富有地方特色的乡村地名信息服务,鼓励支持社会各界参与地名信息开发应用,主动对接“互联网+地名”省级地名公众服务系统,激发地名数据活力,发挥地名信息价值,让更多的人能够方便地关注乡村地名、查询乡村地名、使用乡村地名,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乡村地名信息的需求。

(四)完善地名信息,留存乡愁记忆。加快推进标准地名图、录、典、志编纂和相关图件制作出版,积极配合完成国家标准地名词典、国家标准地名志编撰任务。依托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以乡镇、群众自治组织、农村居民点、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等地名类别为重点,结合全省乡级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工作,完善乡村地名信息,对地名来历、含义、历史沿革等信息进行查漏补缺、核实修改、补充完善。实现以2020年底为节点的乡镇、群众自治组织、农村居民点、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地名全覆盖,照片、地名原读音应采尽采,不断提升乡村地名信息的现势性和准确性,助力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2020版建设,在互联网上留存乡愁记忆

三、时间安排

(一)20215月底前,每个市(州)报送不少于5个(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不少于2)红色地名故事(摄影作品、海报、短视频)(具体要求见附件1)。

(二)20218月底前,完成本地2019-2020年度乡村地名信息更新完善。

(三)202111月底前,请各地报送本次乡村地名信息服务提升和红色地名文化宣传行动总结报告和情况统计表

(四)请各地每月5日前以市(州)为单位将上月

工作进展情况(附件3)报省民政厅区划地名处。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乡村地名信息服务提升和红色地名文化宣传行动是党史学习教育中“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各地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提升政治站位,将开展提升行动摆在重要位置,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确保提升行动见到实效。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地要按照统一部署,围绕总体目标,聚焦主要任务,紧扣党史教育,突出地方特色,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实施步骤,明确工作安排,压实工作责任。要结合新形势新要求,重点突出革命老区特色和红色地名主题,讲好红色故事,传承红色基因。要加强工作调度,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好各项任务。

(三)加强宣传督导。各地要充分运用线上线下资源,积极做好新闻报道和宣传引导,努力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强上下联动,强化督促指导,工作过程中的相关部署、进展成效、问题困难、意见建议等及时报告省民政厅。各地民政局要明确1名负责具体工作联系的同志,于41日前将回执表(附件2)报省民政厅区划地名处。

联系人:张冰洲;联系电话:15927443739;QQ:451579844

附件(文末下载):

1.报送作品要求

2.联系人回执表

3.“保护地名文化、记住美丽乡愁”乡村地名信息服务和红色地名文化宣传提升行动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

湖北省民政厅

2021329



附件1: 报送作品要求.docx
附件2: 联系人回执表.docx
附件3: “保护地名文化、记住美丽乡愁”乡村地名信息服务提升和红色地名文化宣传行动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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