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民政厅2020年度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
栏目:湖北省民政厅-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05-19
湖北省民政厅2020年度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

湖北省民政厅按照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和彩票公益金使用原则,将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纳入部门预算进行管理,经省财政厅批复后组织实施。2020年年初批复省民政厅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预算52066万元(省本级3300万元,对下转移支付48766万元)实际支出51478.3万元重点用于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服务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公益事业项目。根据《彩票管理条例》《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对2020年度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省本级项目2712.3万元

2020年,省民政厅本级彩票公益金项目预算3300万元,实际使用2712.3万元,主要用于省本级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福利项目以及相关公益项目,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一)援藏援疆对口帮扶320万元。由厅规划财务处组织实施。对口支援新疆博州160万元、农五师100万元、西藏山南地区60万元,用于支持城乡社会福利机构、精神病康复福利院、救助管理站、殡仪设施等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项目联络人:徐莉珍;联系电话:(027)50657093。

(二)福彩助学经费支出968.49万元。

1. “泛海助学行动”慈善助学项目支出300万元。由厅规划财务处组织实施,按照省政府批复要求,拨付湖北省教育基金会300万元,用于“泛海助学行动”慈善助学金支出。

项目联络人:戴翔;联系电话:(027)50732829。

2. “慈善阳光班”助学项目支出200万元。由厅慈善社工处组织,省慈善总会具体实施,在贫困山区开办慈善“阳光班”13个,支付助学金200万。

项目联络人:沈茜;联系电话:(027)87448202。

3. 民政职业学院孤儿“励志班”等项目支出458.49万元。由武汉民政职业学院组织实施。年初安排项目预算550万元,实际用于在校中职及高职孤儿资助学费、住宿费、书本费,按时发放生活费,为孤儿安排体检及办理保险,购置被服、节日慰问品等,以及改善学习培训环境、配备相关教学设备设施支出458.49万元。

项目联络人:钟俊;联系电话:(027)87501850。

4. “关心下一代”困难家庭儿童关爱金支出10万元。由厅休干处组织实施。落实《湖北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细则》要求,对口帮扶团风县思源实验学校130名优秀贫困生(其中:初中生60名每人500元,高中生70人每人1000元),用于助学支出。

项目联络人:梅凯;联系电话:(027)50657171。  

(三)省级应急救助及慈善大病众筹引导资金支出466.88万元。由厅慈善社工处组织,省慈善总会具体实施,对少量特困大病患者给予定额救助,对参加“慈善医疗众筹”项目的贫困大病患者给予一定比例的配捐资助。2020年年初项目预算880万元,实际执行466.88万元,带动社会捐赠资金3044.66万元,已获得项目资金救助人数3241人,其中低保患者1242人。项目结转资金413.12万元继续转入下年实施。

项目联络人:沈茜;联系电话:(027)87448202。

(四)残疾人假肢装配及“爱心助残行动”经费支出632.26万元。由省康复辅具技术中心组织实施,主要用于开展重度残疾军人假肢矫形康复,爱心助残行动及科研等工作。2020年年初预算700万元,实际执行632.26万元,结余资金财政已收回2020年,完成爱心助残行动服务人数1339人次,服务荣军人数1515人次,自行研发金属3D打印轻量化大腿接受腔和3D打印特殊小腿假肢假肢产品数量为2个。

项目联络人:付庆红;联系电话:(027)87642990。

(五)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补贴及设施配套改造项目324.67万元。由省聋儿康复中心组织实施。年初预算340万元,实际使用324.6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训听力及脑功能残障儿童教学的外聘教职人员的薪资、社保、培训、差旅等方面的支出,残儿教学和生活场所环境的改造,购置用于辅助残儿教学的各种通用及专用设备等。

项目联络人:刘纲;联系电话:(027)84705177。

二、省级补助地方项目48766万元

(一)社会救助资金8955万元。由厅救助处组织实施。安排福彩公益金8955万元支持各地统筹用于城市低保对象30.69万人,农村低保对象144.64万人,城乡特困人员25.01万人,临时救助37.4万人次的生活保障救助支出,做到了应救尽救、应保尽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项目联络人:李继生;联系电话:(027)50657121。

(二)社会福利类项目26758万元。

1.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转移支付12946万元。由厅养老服务处组织实施。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和省民政厅、省发改委等十部门《关于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规定,按照各县(市、区)财力系数、老年人口系数、养老床位系数等综合分配因素分配,由地方统筹用于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2020年底,全省共有养老床位总数42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35张,护理型床位占比36.2%,全省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97%和67%,老旧社区新建社区养老服务中心50个,贫困村新建农村老年人(儿童)互助照料活动中心100个。

2. 农村福利院平安工程补助资金5812万元。由厅养老服务处组织实施。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要求,统筹用于全省农村福利院消防安全设施、无障碍设施、特护设施、危房的改造补助,采取项目法进行测算及分配,其中:贫困地区农村福利院每所补助35万元,非贫困地区农村福利院每所补助30万元。项目资金由省级下拨到县,县级统筹管理使用。全年有322所农村福利院完成平安工程项目,所有项目符合《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建设标准》(建标184-2017)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3. 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助资金8000万元。由厅养老服务处组织实施。按老年人数和财力系数进行因素测算分配,对全省除武汉市以外的各县(市、区)城市低收入家庭和农村低保对象中高龄和失能老年人进行补助。2020年,全省市、州实现补贴制度全覆盖,享受高龄失能护理补贴老人10.3万人,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月100元。

项目联络人:程良波;联系电话:(027)50657574。

(三)社会公益类13053万元

1. 社会事务专项补助8675万元。由厅社会事务处组织实施。一是对全省12个救助管理机构给予600万补助。按照75万元/个的标准补助7个单位,按照15万元/个的标准补助5个单位,实现机构设施建设符合国家建设标准,流浪乞讨人员应救尽救,城乡基本无流浪乞讨人员的目标。经费使用达标率100%。二是对全省8个县(市、区)殡仪馆新建(改扩建)、8个县(市、区)殡仪馆火化炉尾气处理设备改造、5个县(市、区)开展直属公墓公益化改革试点、21个县(市、区)开展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试点给予8075万元补助,资金使用率100%。

项目联络人:李俊芳;联系电话:(027)50657086。

2. 社会服务与社会组织培育引导补助4378万元。由厅慈善社工处组织实施。一是“爱满荆楚”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资金4028万元。按照注册志愿者人数、重点民政对象人数和支持“牵手计划”、“三区”计划受援单位共分配项目补助资金4028万元。二是精准扶贫对口帮扶补助350万元。对口帮扶新农村建设及精准脱贫联系点民政公共服务设施,提升民政公共服务能力。建始县“616”对口支援帮扶50万元,来凤县精准脱贫定点帮扶300万元。

项目联络人:沈茜;联系电话:(027)87448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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