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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有关事宜的公告
栏目:湖北省司法厅-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0-09-29 加入收藏
关于参加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司法部关于参加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的有关要求,现就我省证书颁发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证书颁发时间

我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时间为109日至10,具体时间以当地司法行政机关公告为准

二、证书颁发方式

采取领取人网上填写个人相关信息、网上预约领取时间、现场领取证书的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1.101日至8日,领取人登录湖北省司法厅官方网站(http://sft.hubei.gov.cn),进入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栏目,网上预约信息采集中,填写相关信息,自动生成《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持有人信息采集表》。

2.109日至10日,领取人到资格申请地司法行政机关领取证书

三、注意事项

1.本人持身份证现场领取,不得由他人代为领取。

2.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主动接受防疫检查,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做好个人防护。


湖北省司法厅

                                  2020929

附件:

http://www.zcbk.cn/uploads/allimg/20210508/1-21050Q11431415.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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