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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司法厅2019年度部门决算
栏目:湖北省司法厅-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0-08-26 加入收藏
湖北省司法厅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一、湖北省司法厅概况

(一)机构设置

(二)部门职责

二、湖北省司法厅部门决算编制范围

三、湖北省司法厅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四、湖北省司法厅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五、名词解释


一、湖北省司法厅概况

(一)机构设置

省司法厅是省政府的组成部门。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司法厅,接受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委员会具体工作。设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处,负责处理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省司法厅内设机构有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法治调研处、法治督察处、立法一处、立法二处、行政复议处、行政应诉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普法与依法治理处、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公共法律服务处、律师工作处(省政府法律顾问室)、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监所工作指导处、科技信息处、装备财务保障处、队伍建设指导处、人事警务处、组织培训处、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处。有湖北省戒毒管理局、省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省洪山强制隔离戒毒所、省法律援助中心、厅机关服务中心等直属机构。管理省律师协会、湖北省武汉市楚信公证处。管理省监狱局。另外,省纪委监委设有驻省司法厅纪检监察组。

(二)主要职责

负责全面依法治省重大问题政策研究、重大部署督察工作。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全省立法工作。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草案。负责省政府规章的立法解释工作,负责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审查备案、实施情况评估工作。指导、监督全省依法行政工作,及全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省政府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综合协调全省行政执法有关工作,负责省政府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统筹规划全省法治社会建设,组织实施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省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全省司法所工作。指导、管理全省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指导、监督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强制隔离戒毒执行和戒毒康复工作。拟订并指导实施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指导、监督全省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全省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科技和信息化工作发展规划,指导、协调、监督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科技和信息化体系建设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规划、协调、指导全省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省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负责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管理省监狱管理局等。

二、湖北省司法厅部门决算编制范围

纳入2019年部门决算范围的单位有四个:厅本级(厅内设机构、省法律援助中心、省律师协会、厅机关服务中心)、省洪山强制隔离戒毒所、省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省戒毒局。其中省戒毒局为司法厅2019年新增的二级预算单位,下属六个强制隔离戒毒所,均作为三级预算单位管理。省法律援助中心、厅机关服务中心、省律师协会(秘书处)的部门预(决)算包含在厅本级,部门预算的执行也统一在厅本级核算。

三、湖北省司法厅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xls

    2.收入决算表.xls

    3.支出决算表.xls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xls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xls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xls

7.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xls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xls

9.2019年省司法厅决算-专项资金公开表.doc

    10.湖北省司法厅2019年专项转移支付分配表.docx

四、湖北省司法厅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55004.05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1063.55万元,占总收入的92.84%。其他收入2212.88万元,占总收入的4.02%。年初结转和结余1727.61万元,占总收入的3.14%。支出55004.0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50.92万元,占总支出的2.46%。公共安全支出48992.28万元,占总支出的89.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43.34万元,占总支出的5.3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23.41万元,占总支出的0.95%。其他支出50万元,占总支出的0.09%。年末结转和结余1144.10万元,占总支出的2.08%

2019年度综合收支总计55004.05万元,本年收入53276.43万元,与2018年同口径相比减少10515.27万元,降幅为16.48%。主要原因是为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优化支出结构,压减了一般性支出、调减了项目经费预算。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合计53276.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063.55万元,占总收入的95.85%;其他收入2212.88万元,占总收入的4.1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支出合计53859.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090.14万元,占支出总额的72.58%;项目支出14769.81万元,占支出总额的27.4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省司法厅财政拨款收入51843.1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1063.55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779.57万元,较上年降低16.05%。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优化支出结构,压减了一般性支出、调减了项目经费预算。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1013.55万元,占99.9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50万元,占0.09%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

财政拨款支出51418.99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4045.24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优化支出结构,压减了一般性支出、调减了项目经费预算。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湖北省司法厅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368.9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38%2018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降低,主要原因:一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了一般性支出、调减了项目经费预算。二是部分工程按进度支付款项,部分款项结转下年度。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50.9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2.63%,公共安全支出46551.3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90.6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43.3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5.73%;卫生健康支出523.4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1.02%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50.92万元,主要用于:①发放原省政府法制办(根据湖北省机构改革方案,省司法厅和省政府法制办重新组建省司法厅)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②监狱戒毒系统的巡视督查、专项检查、查办案件、办案设备购置和纪检监察专网维护等开支。

2)公共安全支出46551.33万元,其中:①“司法”科目下支出11233.09万元,占公共安全支出的24.13%,具体为:行政运行6699.72万元,占公共安全支出14.39%;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710.32万元,占公共安全支出3.67%;基层司法业务687.39万元,占公共安全支出1.48%;普法宣传241.73万元,占公共安全支出0.52%;律师公证管理112.09万,占公共安全支出0.24%;法律援助289.52万元,占公共安全支出0.62%;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59.77万元,占公共安全支出0.13%;法制建设471.76万元,占公共安全支出1.01%,事业运行755.08万元,占公共安全支出1.62%;其他司法支出205.70万元,占公共安全支出0.44%。②“强制隔离戒毒”科目下支出35318.24万元,占公共安全支出的75.87%,具体为:行政运行25560.71万元,占公共安全支出54.9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84.69万元,占公共安全支出4.48%;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生活3517.54万元,占公共安全支出7.56%;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教育支出16.80万元,占公共安全支出0.036%;所政设施建设513.93万元,占公共安全支出1.10%;信息化建设2759.30万元,占公共安全支出5.93%;其他强制隔离戒毒支出865.27万元,占公共安全支出1.86%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43.34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869.9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9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4.38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523.41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413.23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0.18万元。

(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118.3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4114.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费补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3003.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229.1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369.30万元减少140.15万元,降低37.95%;较上年决算数202.70万元减少26.45万元,降幅13.0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厅加强对“三公”经费的支出管理,严格执行各项政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降低了“三公”经费。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2019年湖北省司法厅因公出国(境)团组数1个,1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1.8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40万元减少38.18万元,降低95.45%;较上年决算数7.06万元降低5.24万元,降幅74.25%。主要原因为省司法厅严格执行各项政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出国(境)开支,从严审批出国(境)批、人(次)及停留天数。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湖北省戒毒局购置2台公务用车,年末我厅公务用车保有量93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96.1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195.50万元增加0.62万元,增加0.32%,较上年决算数145.17万元增加50.95万元,增长35.10%,主要原因一是因机构改革,原法制办公务用车并入我厅,因此我厅公务用车保有量增加,车辆运行维护费用也相应增加。二是公车出勤比上年有所增加,特别是执法执勤和纪检监察办案出勤次数有较大增长。三是省戒毒局今年购置2台公务用车。

    公务接待费。2019年湖北省司法厅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497批次,4092人次,接待费开支31.2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133.80万元减少102.59万元,降低76.67%;较上年决算数50.47万元减少19.26万元,降低38.16%。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各项政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

无国(境)外公务接待费开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50万元,本年支出50万元,系湖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用于支持全省法律援助事业发展的经费。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03.58万元,其中:办公费170.70万元、印刷费41.32万元、咨询费0.23万元、水费31.75万元、电费145.56万元、邮电费80.68万元、取暖费2.93万元、物业管理费34.53万元、差旅费132.7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1.82万元、维修(护)费117.67万元、租赁费4.66万元、会议费17.01万元、培训费79.23万元、公务接待费31.08万元、被装购置费0.99万元、专用燃料费1.03万元、劳务费84.67万元、委托业务费196.95万元、工会经费566.86万元、福利费148.5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和维护费91.1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40.4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7.7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87.5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29.39万元、无形资产购置1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39万元。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1473.61万元,降低32.91%。比上年度减少233.20万元,降低7.20%。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要求,压减了一般性支出以及控制了部分日常办公消耗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十)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湖北省司法厅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971.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95.9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197.9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877.9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344.6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9.7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77.5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17%。

2019年政府采购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2351.0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我厅职能增加,项目经费增多,需要政府采购的项目增多。二是今年新增一个预算单位(省戒毒局司法厅2019年新增的二级预算单位,下属六个强制隔离戒毒所,均作为三级预算单位管理),故政府采购数比去年增加。

(十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湖北省司法厅共有车辆93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2辆、机要通信用车4辆、应急保障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6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5辆、其他用车1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4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2台(套)。

(十二)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省司法厅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29个,资金222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立项符合司法行政行业政策、立项科学;绩效目标设定科学可测,资金分配科学合理;项目管理和财务管理规范有序,项目产出完成情况较好;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指标体系建设逐渐丰富和完善,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情况来看,省司法厅较好地完成了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总体来看,省司法厅系统全面地履行了部门职能,运行情况平稳。省司法体系持续完善,法治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立法、法律顾问和法制建设指导等工作得到省政府充分肯定;监狱、戒毒体系运行态势良好;律师、公证服务监管、法律法律援助及人民调解工作得到群众认可,业务量及业务质量稳步提升;普法宣传效果明显,社会法制意识得到加强;责任范围内未发生重大违纪事件、重大事故及重特大事件。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3.82分,自评等级为“优”。

附件:2019年度省司法厅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1.司法厅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省司法厅今年在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涉密项目除外)。

法律援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年初预算297万元,预算变动调增42万元,全年预算数为339.00万元,执行数为339.00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以规范创新为抓手,不断提升省本级法律援助案件组织实施水平;二是以标准化建设为核心,不断加强全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三是以发挥示范作用为目标,不断完善省本级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建设;四是以专业化建设为指引,不断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法律援助工作者培训改为网络培训,由于网络培训机构未完成培训计划,导致本年度培训任务未完成既定目标。下一步改进措施:尽快与律师协会联系,与培训机构沟通,拟定培训课程,确保网络培训尽快实施,以提高开展法律援助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水平和业务技能,从而提高法律援助的办案质量,实现“应援优援”目标。

附件:《2019年度法律援助项目绩效自评表》

2.法律援助项目自评表.xlsx

普法宣传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42万元,执行数为242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精密谋划工作部署,法治宣传责任进一步夯实;二是精细拓展方法思路,法治宣传质效进一步提高;三是精心组织大型活动,法治宣传影响进一步扩大。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法律宣传需要进一步深入群众,宣传方式缺乏多元化。下一步改进措施: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开展各类法治创建活动,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化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依法治校示范学校、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积极推行村(居)法律顾问、法治副校长、企业法律顾问等制度,提高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附件:《2019年度普法宣传项目绩效自评表》

3.普法宣传项目自评表.xlsx

律师公证管理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年初预算143万元,预算调整调减20.2万元,全年预算数122.8万元,执行数112万元,完成预算91.21%。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实现律师行业党建全规范;二是深入推进律师制度改革,完善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机制,实施律师调解制度,全流程开启刑辩全覆盖试点,逐步推进律师专业化评定。三是优质高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持续推进“律师三进”工作和法律顾问工作。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由于机构改革,部分职能调整,项目执行率不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准确性,不断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二是根据机构改革后的新职能新定位完善绩效指标体系。

附件:《2019年度律师公证管理项目绩效自评表》

4.律师公证管理自评表.xlsx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0万元,执行数为60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切实做好2019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各项准备工作;考试组织实施严谨周密,全省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再次实现“零差错”。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全部完成绩效目标。下一步改进措施:做好2020年考场设置、机位锁定、安全保障、人员培训、保密安全等组织实施工作,确保考试安全顺利,实现“零差错”工作目标。

附件:《2019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项目绩效自评表》

5.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自评表.xlsx

基层司法业务和法律服务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年初预算安排178万元,预算变动调增560万元,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38万元,执行数为687.39万元,完成预算93.14%。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首任,充分发挥人民调解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职能作用;二是以提高司法鉴定质量为目标,建立鉴定机构和鉴定人退出机制,加大执业监管力度;三是全力发挥公共法律服务服务群众需求效能,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4月17日正式对外试运行,省级实体平台共接待来访群众2200余人次,提供法律咨询783件,仲裁咨询3件,公证咨询及办理709件,人民调解咨询13件,司法鉴定咨询31件,法律援助咨询及办理120件,其它类型咨询及办理52件。2019年,全省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共接听群众来电117695通,接通87626通,整体接通率74.45%,整体满意度97.89%。湖北法网累计访问人数262030,解答群众咨询14848条。群众服务满意率达到97%以上。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人民监督员培训人数未达标,主要是由于办班的时间安排与部分人民监督员的工作相冲突,导致实际参加培训人数不及预期。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人民监督员培训组织管理工作,把参加本系统业务培训纳入人民监督员年度考核指标体系,更加重视培训工作时间安排的合理性,适度考虑增加培训班次。   

附件:《2019年度基层司法业务和法律服务项目绩效自评表》

6.基层司法业务和法律服务自评表.xlsx

监狱戒毒管理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68万元。执行数为468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加强全省监狱戒毒系统干部队伍宣传、培训、考核和警务督察,提高工作效能;二是做好监狱戒毒系统干警招录工作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赔付工作,加强干警队伍的后勤保障。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因疫情影响,年度考核工作尚未完成;二是处级干部培训人数未达到年初设定目标,主要由于省委党校上小课教室容量有限和春季期间各监狱及省直强戒所维护稳定、保安全任务较重,每个单位难以调剂两名以上班子成员。下一步改进措施:结合监狱戒毒管理工作实际,科学安排工作,合理调配时间,争取处级参训人员所在单位的支持,确保每名参训人员按时参训。或适当增加培训期数,以便应参训人员在公务出差、值班带班等情况下进行统筹安排。

附件:《2019年度监狱戒毒管理项目绩效自评表》

7.监狱戒毒管理项目自评表.xlsx

纪检监察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0万元,执行数为82.5万元,完成预算91.67%。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加大干警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力度,开展专项执纪监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二是加大全系统纪检干部培训力度,提高纪检干部业务能力。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纪检监察项目均达到年初设定绩效目标。下一步改进措施:由于机构改革,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司法厅纪检组的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自2020年起不再列入省司法厅部门预算,省司法厅将继续做好相关公用经费预算。

附件:《2019年度纪检监察项目绩效自评表》

8.纪检监察绩效自评表.xlsx

社区矫正绩效项目自评综述:项目年初预算安排253.00万元,预算变动调减10万元,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43万元,执行数为210.68万元,完成预算86.7%。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围绕督查督办、加强排查、科学研判,构建安全维稳工作新常态;二是完善社区矫正制度,严格落实执法标准,步入刑罚执行新方式;三是推广科学化矫治,探索类别管理、深化个性化教育,完善社会化帮扶。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部分地区并未对社区矫正对象个别教育全覆盖。下一步改进措施:提高对社区矫正人员个别教育覆盖率。一是推行差异化的矫正方案,探索分类矫正工作模式。召开全省未成年类、危险驾驶类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管理扩大试点工作座谈会,通过各地试点,不断创新两类人员教育管理工作方法、丰富教育管理工作内容,探索构建更加科学高效、切合实际的管理教育工作模式,切实提高教育管理质量。二是开展个案矫正典型案例评比表彰活动,举办全省社区矫正个案矫正比赛,进一步增强全省教育矫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教育矫正工作质量。三是将个案矫正指标纳入个人工作考核体系,增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附件:《2019年度社区矫正项目绩效自评表》

9.社区矫正项目自评表.xlsx

综合事务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47万元,执行数为546.4万元,完成预算99.89%。主要产出和效益:省司法厅开展综治信访安全维稳督办42次,组织廉政文化宣传教育等活动8次,档案工作通过省特级复查,物业管理和后勤保障等方面持续改善,干部职工保障满意度为85%,在省直属机关综合治理考核中被评定为优胜单位,省司法系统总体运行平稳。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绩效管理的认识仍有待提高,需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绩效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准确性,不断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二是强化预算的刚性约束,严格执行预算;三是根据机构改革后的新职能新定位完善绩效指标体系。

附件:《2019年度综合事务工作经费绩效自评表》

10.综合事务工作经费项目自评表.xlsx

立法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年初预算为56万元,预算变动调减31万元,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5万元,执行数为25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坚持良法善治的目标导向,全年审修涉及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放管服”改革、三大攻坚战、国家安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创新社会管理等领域地方性法规草案8件,政府规章5件。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绩效管理的认识仍有待提高,需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绩效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下一步改进措施:根据机构改革后的新职能新定位,按照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相应匹配的原则,科学合理设定预算绩效目标。

附件:2019年度立法工作经费绩效自评表

11.立法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表.xlsx

行政复议指导和应诉工作经费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年初预算50万元,预算变动调减5.6万元,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4.4万元,执行数为44.4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办理省本级行政复议案件227件,其中受理146件、不予受理44件、告知或作其他处理37件。二是办理以省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共计184件,办理国务院裁决案件20件。三是注重办案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三统一”,注重站在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稳妥办理案件。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绩效管理的认识仍有待提高,需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绩效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下一步改进措施:根据机构改革后的新职能新定位,按照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相应匹配的原则,科学合理设定预算绩效目标。

附件:2019年度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表

12.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项目绩效自评表.xlsx

监督备案工作经费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年初预算171万元,预算变动调减8.55万元,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62.45万元,执行数为162.45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召开了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第一次会议;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三是开展行政执法问题专项整治;四是开展了执法监管网络系统建设;五是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监督,全年共收到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政府、省直部门报备规范性文件116件,对有问题的2件规范性文件,起草了合法性审查建议书。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绩效管理的认识仍有待提高,需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绩效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下一步改进措施:根据机构改革后的新职能新定位,按照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相应匹配的原则,科学合理设定预算绩效目标。

附件:2019年度监督备案工作经费绩效自评表

13.监督备案工作经费绩效自评表.xlsx

规章译审工作经费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4万元,执行数为6.4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严格按照《省政府规章办理程序》,及时办理《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规章清理结果的决定》、《湖北省城镇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等6件省政府规章的公告工作,顺利完成《湖北省城镇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府机构改革涉及省政府规章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等10件规章的译审工作。将省政府2018年公布的4件省政府规章及英文翻译稿汇编成书,编印《湖北省人民政府规章汇编(2018)》。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绩效管理的认识仍有待提高,需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绩效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下一步改进措施:根据机构改革后的新职能新定位,按照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相应匹配的原则,科学合理设定预算绩效目标。

附件:2019年度规章译审工作经费绩效自评表

14.规章议审工作经费项目自评表.xlsx

政府法制研究、宣传、培训工作经费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年初预算60万元,预算变动调减26.5万元,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3.5万元,执行数为33.5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以完善制度为抓手,提升课题研究工作规范性、实效性。二是以《管理办法》为依据,开展课题工作。三是整合《法治湖北》月刊和《法治政府》季刊,在涵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层次,将《法治湖北》改版为双月刊,对稿源进行深度挖掘,保证刊载的理论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的研究和参考价值。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绩效管理的认识仍有待提高,需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绩效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下一步改进措施:根据机构改革后的新职能新定位,按照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相应匹配的原则,科学合理设定预算绩效目标。

附件:2019年度政府法制研究宣传培训工作经费绩效自评表

15.政府法制研究、宣传、培训项目自评表.xlsx

法律顾问室工作经费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5万元,执行数为25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积极履行省政府法律顾问室工作职责,认真办理政府涉法事务,为省政府重大决策、重大民商事行为等经济社会活动提供法律服务和智力支持。共办理各类法律事务83件,包括进行法律论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28件,合同(协议)审查修改35件,办理国有(控股)企业重大法律事务及诉讼案19件。推动公职公司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会同省税务局对公职律师进行清理,联合开展公职律师培训;会同省国资委对公司律师的考核备案进行规范;简化公职公司律师办证程序,取消相关证明事项,全面推行承诺制,允许民营企业的法律顾问申办公司律师。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绩效管理的认识仍有待提高,需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绩效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下一步改进措施:根据机构改革后的新职能新定位,按照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相应匹配的原则,科学合理设定预算绩效目标。

附件:2019年度省政府法律顾问室工作经费绩效自评表

16.省政府法律顾问室工作经费自评表.xlsx

法治政府建设指导工作经费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6.7万元,执行数为36.7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组织召开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讲话精神,强调要从严从实抓学懂弄通,对标对表抓贯彻执行,加快推进法治湖北建设,确保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湖北落地生效。二是不断完善法治建设的体制机制,制定《湖北省省直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2019年度法治建设绩效考核办法》《湖北省市(州)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2019年度法治建设绩效考核办法》,将党政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职责纳入省委年度重要工作考核范畴。三是积极筹备“湖北法治智库”建设,认真组织实施“湖北法治发展报告”的编撰工作,精心设计法治绩效考核评价标准,做好第三方民主测评。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绩效管理的认识仍有待提高,需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绩效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下一步改进措施:根据机构改革后的新职能新定位,按照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相应匹配的原则,科学合理设定预算绩效目标。

附件:2019年度法制政府建设指导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表

17.法治政府建设指导工作绩效自评表.xlsx

政府法制平台、机关建设与扶贫工作经费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年初预算147.6万元,预算变动调减68.45万元,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9.15万元,执行数为79.15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湖北省政府法制网”并入“湖北省司法厅”门户网站,网络办公平台运行平衡,效果良好。二是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扎实推进党的政治建设。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组织学习15次,厅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到分管处室(部门)讲党课12次,厅党委班子成员及处室负责人作重点发言60余人次,厅机关党员干部到10余个党员教育基地开展实践活动215人次。三是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组织开展“红旗党支部”创建活动,扎实推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四是认真履行神农架定点扶贫和精准扶贫工作职责,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专题学习讨论2次,厅党委会专题听取精准扶贫工作汇报4次,厅领导到神农架林区检查指导扶贫工作4人次,落实工作队工作经费10万元、项目经费80万元。以“精准扶贫、法治同行”为主题,统筹策划了“八个一”活动。厅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和机关干部2批次共30余人次到林区开展“送法下乡、服务惠民”活动,积极打造“脱贫攻坚”党建品牌。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绩效管理的认识仍有待提高,需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绩效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下一步改进措施:根据机构改革后的新职能新定位,按照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相应匹配的原则,科学合理设定预算绩效目标。

附件:2019年度政府法制网络平台与机关运行维护经费绩效自评表

18.政府法制平台、机关建设与扶贫工作经费项目自评表.xlsx

不可预见费绩效自评综述:原省司法厅年初预算110万元,原省政府法制办年初预算60万元,项目合并全年预算数为170.00万元,执行数为170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执行省委、省政府交办的临时工作所需开支,重大突发性事件的应急保障,预算执行中因晋档晋级、增人增编等增加的基本支出,弥补医疗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不足等其他零星支出。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绩效管理的认识仍有待提高,需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绩效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下一步改进措施:根据机构改革后的新职能新定位,按照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相应匹配的原则,科学合理设定预算绩效目标。

附件:不可预见费绩效自评表

19.不可预见费项目自评表.xlsx

省对下法律援助转移支付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1000万元,已全部下达。根据汇总全省基层法律援助机构收支数据,收入5086.75万元,其中:中央1900万元、省级1000万元、市县级1855.11万元、其他资金331.64万元。支出合计4677.69万元,包括办案补贴2959.93万元、宣传699.64万元、其他1018.12万元。执行率91.96%。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各级财政增加了资金投入,有力保障了法律援助项目的实施;二是全省120个基层法律援助机构全部建立了便民服务窗口,临街一层并建立无障碍通道窗口达到90%;三是调整了法律援助案件的补贴标准,提高了法律援助律师办案的积极性;四是以专业化建设为指引,不断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法律援助受援面未完成年初0.7%的目标,主要是由于各地经费保障不够充分以及人员力量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在严格按照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的法律援助对象和事项范围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同时,要密切联系实际,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现实需要,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努力实现“应援尽援”。

附件:《2019年度省对下法律援助转移支付项目绩效自评表》

20.省对下法律援助转移支付项目自评表.xlsx

省对下社区矫正转移支付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0万元,已全部下达。根据汇总全省基层社区矫正机构收支数据,收入4131.95万元,其中:省级1000万元、市县级2856.08万元。支出合计3610.89万元,包括社区服刑人员调查评估费402.9万元、对社区服刑人员执法监督管理费564.62万元、对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正管理费855.32万元、社区矫正设备费459.12万元、其他支出544.05万元。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围绕督查督办、加强排查、科学研判,构建安全维稳工作新常态;二是完善社区矫正制度,严格落实执法标准,步入刑罚执行新方式;三是推广科学化矫治,探索类别管理、深化个性化教育,完善社会化帮扶。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部分地区并未对社区矫正对象个别教育全覆盖。下一步改进措施:提高对社区矫正人员个别教育覆盖率。一是推行差异化的矫正方案,探索分类矫正工作模式。召开全省未成年类、危险驾驶类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管理扩大试点工作座谈会,通过各地试点,不断创新两类人员教育管理工作方法、丰富教育管理工作内容,探索构建更加科学高效、切合实际的管理教育工作模式,切实提高教育管理质量。二是开展个案矫正典型案例评比表彰活动,举办全省社区矫正个案矫正比赛,进一步增强全省教育矫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教育矫正工作质量。三是将个案矫正指标纳入个人工作考核体系,增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附件:《2019年度省对下社区矫正转移支付项目绩效自评表》

21.省对下社区矫正转移支付项目自评表.xls

省对下人民调解转移支付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0万元,已全部下达。根据汇总全省基层司法行政机关收支数据,收入3829.35万元,其中:省级1000万元、市县级2677.67万元,其他资金151.68万元。支出合计2961.88万元,包括人民调解员补贴1022.12万元、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经费1191.9万元、其他支出747.85万元。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纠纷化解三年行动”、“大排查、大调处、护军运、迎国庆”、“奋战210天,打造军运护城河”等专项活动,为成功举办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和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二是多层次多形式构建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全省共设立30366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孝感、咸宁建立了高级综合调解中心。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部分地区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项目正在推进,导致预算执行率低。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优化人民调解员队伍结构,指导各地大力发展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二是加强对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积极参与建立健全大调解工作体制机制。三是探索推行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管理制度。四是做好人民调解案例报送工作。五是强化预算管理,提高资金拨付效率和使用效率。

附件:《2019年度省对下人民调解转移支付项目绩效自评表》

22.省对下人民调解转移支付项目自评表.xlsx

省对下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转移支付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37万元,已全部下达。根据汇总全省市州司法局收支数据,收入446.43万元,其中:省级337万元、市级109.43万元。支出合计433.69万元,包括考务培训23.24万元、监考、医护人员劳务71.25万元、监考设备、无线电屏蔽283.98万元、试卷接送差旅费9.25万元、其他支出45.97万元。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全部完成绩效目标。下一步改进措施:做好2020年考场设置、机位锁定、安全保障、人员培训、保密安全等组织实施工作,确保考试安全顺利,实现“零差错”工作目标。

附件:《2019年度省对下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转移支付项目绩效自评表》

23.省对下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转移支付项目自评表.xlsx

2019年中央强制隔离戒毒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700万元,执行数为846万元,完成预算31.33%。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局机关利用专项资金1700万元,确保全省戒毒系统司法加密网项目统一建设,实行省级集中采购、集中支付、集中配发;二是专项资金1000万元下达全省各强戒所,用以保障和落实强制隔离戒毒所信息化需求建设,提高各戒毒所的经费保障水平,增强戒毒场所的安全防范和戒治条件,增强戒毒实效,提高戒断率,确保绩效目标实现。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第一批下达资金1700万元执行率偏低。原因如下:1.因该项目特殊性,项目设计方案需经省发改委批复以及通过省保密局组织的分级保护方案专家评审方可开展招标采购工作。经反复修改汇报,目前该项目已获得省发改委批复和省保密局评审通过。2.项目建设受工程主体集成部分需要进入全省各强戒所实施,受疫情影响实施人员无法进入,集成方采购的设备也无法按时到货。3.设计建设在省局机关的中心屏蔽机房选址未确定无法开展建设(省戒毒局机关办公楼为配合市政地铁建设需拆迁,目前搬迁地点未确定)。二是年度产出指标中有3个指标的完成结果与年初设定的目标值存有偏差。1.“司法加密网项目建设的强制隔离戒毒所数量”目标值18个,年度仅完成2个,未完成原因:工程主体集成部分需要进入全省各强戒所实施,受疫情影响实施人员无法进入,集成方采购的设备也无法按时到货;设计建设在省局机关的中心屏蔽机房选址未确定无法开展建设(省戒毒局机关办公楼为配合市政地铁建设需拆迁,目前搬迁地点未确定)。目前,省局机关、狮子山强戒所已联通司法部与省监狱局中心节点,全省17个强制隔离戒毒所司法JM网链路部署到位。2.“支持开展业务工作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数量”目标值17个,年度完成14个。主要是工作的前瞻性未到位,对年度资金的安排工作预估不足。3.“收治艾滋病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数量”目标值40人,完成值10人。主要是该指标受随机性因素影响比较大,不好掌控,在指标值的设定上未按区间值来设定。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在上级单位批准的情况下,项目实施人员全员核算检测进入各强戒所实施;尽快确定屏蔽机房选址,一旦确定在1个月内完成屏蔽机房建设;是订立实施目标,力争202010月底前建设完成,12月底终验且相关款项支付完毕。二是下一步将做好工作的前瞻性计划和安排充分结合各地市州强戒所综合发展实际情况,年度工作所需情况,科学合理安排专项资金分配下达计划。三是下一年度绩效指标值的设定,我们将对随机性因素影响较大的指标设定以区间值来考核。

附件:《2019年度中央强制隔离戒毒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表》

24.2019年监狱和强制隔离戒毒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xls

强制隔离戒毒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912万元,执行数为4553万元,完成预算93%。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各所年度各项戒治措施落实到位,戒毒人员包括身心、思想、文化等方面教育普及高、所内戒毒人员身体身心诊疗面广,场所秩序持续安全稳定,连续5年实现“六无”安全目标;二是年度各所6个产出指标值基本上全部实现年初的目标值,除未戒所“专(兼)职教师人数占在所戒毒人员人数比率”指标完成值为2%,仍然处于部局最低标准值1%之上。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年度项目绩效效益指标有偏差。原因:一是习艺生产收入完成率指标。省女所年度完成率90%,收入减少主要是习艺生产产品受国际贸易因素影响,生产线停工转产,造成收入减少。未戒所年度完成率85%,主要是因为协议单位因市场大环境影响,撤资转产,造成协议生产收入无法实现。二是跟踪帮教率指标。襄州所年度完成情况27%与预期值偏差较大。襄州所民警利用电话、微信、QQ等联络方式与出所好的戒毒人员进行跟踪帮教工作,但仍有一些不可操控的客观因素造成联络中断,影响跟踪帮教工作的实际效果。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项目经费预算编制精细化管理,提高资金的执行率。本年度沙洋所与狮子山所对项目经费支出来源其他资金的预算编制准确性不够,影响了年度项目经费总体预算执行率。省局在下一年度项目资金预算编制工作中,将以本次自评结果为导向,加强压实各资金单位经费预算编制工作责任,在充分保障各场所所戒毒业务工作开展的需要同时,对影响资金支出的各因素,充分发挥各自工作的预见性、前瞻性,科学合理精确地编制项目经费支出预算,提高预算支出执行准确性和执行率;二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业务培训,提高绩效管理工作的规范性。预算绩效管理目前仍然是各资金单位工作的薄弱环节之一,本次各资金单位绩效自评工作存在不规范性,包括绩效报告的撰写、绩效指标的编制与指标值的设定,业务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地提高。结合本次自评工作结果,下一步工作中,省局绩效管理部门将加强组织,督促指导各所属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人员提高认识,不断学习,在增强绩效管理意识的同时,提高业务管理水平,使绩效管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三是巩固项目管理工作成果,确保项目运行高质高效。以绩效目标管理工作为指引,继续深化各场所安全及戒毒管理工作责任制,加大措施力度,加强资产、资金、人员等内控工作管理,确保专项经费项目高质高效运行,实现场所安全、效益管理同步提高。

附件:《2019年度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经费项目绩效自评表》

25.2019年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经费项目绩效自评表.xlsx

戒毒工作业务管理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35万元,执行数为471万元,完成预算88%。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打造廉洁高效的务实队伍,业务工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2019年,围绕打造“六型场所”目标任务,局各单位各部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不断夯实基层党建基础;完善提醒教育、警示教育、风险防控、廉政宣教四项机制,强化正风肃纪;开展“四项整治”,强化问题整改,队伍纪律作风持续强化;强化队伍“四化”建设,扎实开展业务培训,深化岗位练兵,严格科学规范各类执法管理;二是实现场所安全持续稳定。全年打赢“四场硬仗”活动,扎实开展“双迎双保”专项活动,推进落实驻在式、推磨式安全检查,加强重点单位和突出问题的点名通报、挂牌督办,规范戒毒执法工作各项环节,确保了场所秩序持续安全稳定,连续5年实现“六无”安全目标,得到司法部检查组的充分肯定;三是戒毒人员分流调遣工作安全有序。局调遣支队很抓戒毒人员分流调遣工作保障措施,将戒毒人员分流调遣工作责任到人,工作程序细化到每一个环节,工作行动细化到每一个细节,确保调遣行动安全有序。截止201912月底,共组织调遣34次,分流戒毒人员1322人,没有发生一起安全事故。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年度戒毒工作业务管理费项目执行率88%,执行率不高。造成经费预决算执行差异主要原因:一是年度预算委托业务费55万元,系纪检部门拟委托专业机构对省直戒毒系统及局本级进行基建工程、信息化建设项目、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购买审计服务,因客观原因,本年度未实施;二是厉行节约,大力压缩“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部分资金结余。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经费预算编制精细化管理,提高资金的执行率。本年度项目经费支出预算编制准确性不够,年度项目经费预算执行率不高。下一年度经费预算编制工作,我们将以工作目标与工作计划为指引,以本次自评结果为导向,进一步地明确经费支出内容,合理精确地编制项目经费支出预算,提高预算支出执行准确性和执行率;二是进一步完善项目绩效指标体系,提高绩效目标管理工作的规范性。该项目为本年度新增预算项目,反映全省戒毒工作业务管理绩效个性指标在设定上还不够了全面,下一步将围绕戒毒工作管理政策的落实与制度的执行、戒毒场所安全环境的打造等方面增设具体绩效考核指标,使绩效指标体系更加地合理全面。

附件:2019年度戒毒工作业务管理费项目绩效自评表》

26.2019年戒毒工作业务管理费项目自评表.xlsx

艾滋病隔离管理区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执行数为100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2019年设定的产出指标为完成收治强制隔离人员100%,实现新入所戒毒人员HIV初筛率100%,实现HIV初筛阳性确证率100%,出所人员告知率100%,安全事故发生率0%,在2019年度已经全部完成。2019年设定的效益指标为监管人员等重点人群以及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满意度达到95%以上,在2019年度已经全部完成。发现的问题及原因:2019年度艾滋病隔离管理区经费使用总体情况较好,但在实际工作中,经费使用具体内容与预算安排还有略有差异,在今后工作中需改进。

下一步改进措施:努力提高预算年度工作任务计划的精准性,进一步明确项目主管部门预算管理职责,重视业务骨干参与预算管理工作全过程的协调,切实加强预算管理工作,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性。

附件:《2019年度艾滋病隔离管理区经费项目绩效自评表》

27.2019年度艾滋病隔离管理区经费项目自评表.xlsx

省病残强制隔离戒毒所工程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00万元,执行数为47万元,完成预算1.17%。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数量指标-工程进度年初预计完成工程总量的87%,实际完成工程总量的63.97%,没达到目标值;二是质量指标—工程质量年初预计工程质量100%达到行业标准,实际达到行业标准,达到目标值;三是效益指标—绿化率年初预计完成场所绿化率30%,实际完成21%,未达到目标值。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工程进度缓慢,项目执行率低。原因如下:一是年初(1-3月)雨水较多,影响工程进度;二是该项目地上原有的高压线导致工程部分开工,与武汉电力部门长达3年的时间进行协商改迁,在2020515日才完成改迁工程。致使项目1#楼不能正常开工;三是2019年军运会原因,份910月停工2个月;四是201912月因恒大建设项目发生安全事故,江夏区庙山建管站强制要求停工整顿;五是项目地面土地情况也较复杂,也影响了施工进度。下一步改进措施:2020年将加快工程进度,确保工程质量,力争在2020年底完成主体工程施工,20214月交付使用。

附件:2019年度省病残强制隔离戒毒所工程项目绩效自评表》

28.2019年省病残强制隔离戒毒所工程项目绩效自评表.xlsx

3.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一是将绩效评价结果及时反馈给项目实施单位,并限时整改。绩效评价结果在司法厅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并及时向省财政厅报送。

二是加强建章立制。我厅与省财政厅联合研究制定了《湖北省社区矫正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湖北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费管理办法》、《湖北省人民调解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关于转发司法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法律援助补贴标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三是根据预算绩效评审专家组意见,对项目绩效指标进行修改和完善,进一步完善预算指标体系。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

一是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根据今年预算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我们将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作为2021年度经费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二是加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和资金执行情况进行“双监控”,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用途使用资金,督促项目资金使用单位加快执行进度,按时高效执行项目资金,确保项目资金发挥应有的作用,达到预期目的。

三是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落实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制定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建立健全评价结果应用机制,建设绩效指标标准体系。

十三)财政专项支出决算表

    2019年省司法厅决算-专项资金公开表.doc

(十四)2019年专项转移支付分市县表

    湖北省司法厅2019年专项转移支付分配表.docx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反映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生产的结余资金。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纪检监察事务:反映省纪委派驻省司法厅纪检组的办案经费、办案设备购置等费用。

(五)公共安全:反映司法厅机关本级及二级预算单位行政运行、信息化建设、一般行政管理、基层司法业务、普法宣传、律师公证管理、法律援助、事业运行和其他司法支出。

(六)行政运行:反映司法厅机关本级和省社区矫正局维持运转的基本支出。

(七)事业运行:反映省强制隔离戒毒所维持运转的基本支出。

(八)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司法厅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九)行政单位医疗:指司法厅用于机关干部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医疗方面的支出。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费补助、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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