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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议、应诉】2020年度湖北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数据统计
栏目:湖北省司法厅-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30 加入收藏
【复议、应诉】2020年度湖北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数据统计

按照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分析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厅对2020年全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进行了统计。具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行政复议案件情况

1.总体情况。2020年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构新收行政复议申请5422件,比2019年增加842件,增幅为18.38%;涉及申请人3758人。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129件,受理率为57.71%。其中:

12020年,省政府新收行政复议申请188件,受理109件,涉及申请人163人。

22020年,报送数据的省直部门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76件,受理250件(见表1)。

313个市州新收行政复议申请4377件,较2019年增长11.8%。其中,武汉市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220件,占全省新收行政复议申请总数的40.94%(见表2)。13个市州政府本级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526件,与2019年相比增加了1325件,增幅为110.32%(见表3)。

4103个县级政府中,武汉市硚口区等9个县级政府收到行政复议申请超过40件(见表4),宜都市等14个县级政府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少于5件(见表5)。

表1:省直部门行政复议案件情况

收案数

受理数

收案数

受理数

省人社厅

132

118

省卫健委

7

5

省自然资源厅

115

38

省发改委

6

4

省司法厅

43

31

省交通厅

3

3

市场监督

管理局

33

23

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

2

省公安厅

25

20

省财政厅

2

0

省生态环境厅

8

6

合计

376

250

表2:市州收到行政复议申请情况

收到

受理

收到

受理

武汉市

2220

1795

十堰市

179

165

襄阳市

369

354

咸宁市

150

135

恩施州

256

223

孝感市

137

95

宜昌市

254

231

荆门市

102

79

黄石市

205

190

随州市

90

79

荆州市

181

142

鄂州市

54

48

黄冈市

180

166

总计

4377

3702

表3:市州政府本级收到行政复议申请情况

单位

武汉

襄阳

黄石

咸宁

十堰

宜昌

荆州

孝感

鄂州

黄冈

随州

恩施

荆门

收件数

1747

226

107

67

61

54

51

49

40

38

33

31

22

表4: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0件以上县市区情况

武汉市硚口区

武汉市武昌区

武汉市黄陂区

大冶市

武汉市洪山区

枣阳市

恩施市

仙桃市

武汉市

江岸区

收件数

159

90

84

70

68

49

49

46

44

表5:收到行政复议申请5件以下县市区情况

市张湾区

市汉南区

阳市襄城区

州市梁子湖区

石市铁山区

黄石市下陆区

市点

军区

昌市猇亭区

市东宝区

石市黄石港区

州市华容区

收件数

4

4

4

4

3

3

3

2

1

1

1

1

0

0

2.被申请人情况

乡镇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占3.9%,县级政府及其部门作为被申请人的占63.89%,市级政府及其部门作为被申请人的占21.38%,省政府及省政府部门作为被申请人的占2.56%(见表6)。

表6:行政复议被申请人情况

行政

机关

乡镇

政府

县级政

府部门

县级

政府

市级政

府部门

市级

政府

省政府

省政府

其他

合计

件数

122

1659

340

618

51

51

29

259

3129

占比

3.90%

53.02%

10.87%

19.75%

1.63%

1.63%

0.93%

8.28%

100%

3.行政复议机关情况

县级政府及其部门作为行政复议机关的占46.53%,市级政府及其部门作为行政复议机关的占43.14%,省政府及省政府部门作为行政复议机关的占10.32%(见表7)。

表7:行政复议机关情况

复议

机关

县级政

府部门

县级

政府

市级政

府部门

市级

政府

省政府

省政府

合计

件数

119

1337

355

995

214

109

3129

占比

3.80%

42.73%

11.35%

31.80%

6.84%

3.48%

100%

4.行政复议案件涉及领域和事项

2020年全省行政复议机构收到的行政复议申请中,公安(治安、交通)、市场监管、房屋征补(拆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然资源(土地、城乡规划)等7个领域的案件较为集中,占案件总数的72.39%(见表8)。

表8:行政复议案件涉及领域

行政管

理领域

公安

治安

市场监管

房屋征补

(拆迁)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公安

交通

自然资源

土地

自然资源

城乡规划

件数

434

395

369

346

254

248

219

占比

13.87%

12.62%

11.79%

11.06%

8.12%

7.93%

7%

从行政复议案件涉及事项看,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行政确认、举报投诉处理案件多发。行政处罚类案件占比最高,集中在公安(治安、交通)、市场监管领域。房屋征补(拆迁)领域信息公开案件突出,行政确认集中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举报投诉集中市场监管领域(见表9)。

表9:申请行政复议事项

行政

处罚

行政

强制

行政

征收

行政

许可

行政

确权

行政

确认

信息

公开

举报投诉处理

不作为

合计

件数

1121

168

176

55

101

332

503

289

223

161

3129

占比

35.83%

5.37%

5.62%

1.76%

3.23%

10.61%

16.08%

9.24%

7.13%

5.15%

100%

5.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结果

2020年,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审理行政复议案件3900件(含上期结转771件),已审结3487件,审结率为89.41%。从审理结果看,维持占40.52%,以确认违法、撤销、变更、责令履行等直接纠错方式结案的占21.31%(见表10)。

表10:行政复议案件审结情况

审理

结果

总计

驳回

程序

性驳

实质

性驳

维持

确认

违法

撤销

变更

责令

履行

终止

其他

调解

(和解)

其他

件数

3487

4

154

180

1413

194

449

14

86

207

707

79

占比

100%

0.11%

4.42%

5.16%

40.52%

5.56%

12.88%

0.40%

2.47%

5.94%

20.28%

2.27%

(二)行政应诉案件情况

2020年全省发生一审行政应诉案件5120件。对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11件。负责人出庭应诉3340次。

1.应诉机关情况。原行政行为机关单独应诉3863件,复议机关单独应诉189件,共同应诉1068件。

2.应诉机关级别情况。行政应诉案件主要发生在县级政府及市县两级政府工作部门,占案件总数86.17%(见表11)。县级政府应诉案件中行政征收事项占50.27%

表11:应诉机关级别情况

行政

机关

乡镇

政府

县级政

府部门

县级

政府

市级政

府部门

市级

政府

省政府

省政府

其他

合计

件数

273

1578

2021

813

143

68

18

206

5120

占比

5.33%

30.82%

39.47%

15.88%

2.79%

1.33%

0.35%

4.02%

100%

3.行政应诉案件审理结果。已审结的4292件行政应诉案件中,一审判决2645件(见表12),一审裁定1570件,一审调解77件。一审判决改变案件651件,占审结案件总数的15.17%(见表13)。

表12:行政应诉案件审理情况

一审判决

驳回诉讼请求

改变

或者被告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被告继续履行协议确认协议有效

或者确认协议无效

解除协议

驳回赔偿请求

1797

651

34

27

3

89

44

表13:一审判决改变情况

原行政行为机关单独应诉

复议机关单独应诉

共同应诉

履行法定职责或给付义务

履行法定职责或给付义务

223

14

218

107

6

0

0

4

68

1

8

2

二、主要特点

(一)行政复议工作质效提升。一是行政复议案件数量恢复性增长。2020年,在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影响下,我省新收行政复议案件数量比2019年增加842件,增幅为18.38%。二是行政复议纠错力度加大。从审理结果看,以确认违法、撤销、变更、责令履行等直接纠错方式结案的占21.31%,较往年有大幅提升。三是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快办快结涉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案件,坚持调解优先、加大涉企行政处罚案件调解力度,积极助力疫后经济社会发展;公正办理招投标、市场监管投诉举报等案件,着力优化营商环境。

(二)行政复议申请受理率明显降低。2020年,全省行政复议机构新收行政复议申请受理率为57.71%,这是自《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施行以来,首次低于80%。主要有以下原因:一是群众申请行政复议的欲望更加强烈,就非行政行为、信访行为、对其不产生权利义务影响的行政行为、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等均希望通过行政复议来解决;二是行政复议权利告知制度落实不到位,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时超过法定期限;三是一些当事人滥用行政复议权利,重复申请;四是基层行政复议机构办案人手少、专业素质不够高、权威性不足,未能做到应受尽受,如房屋征补(拆迁)领域新收行政复议申请1363件,受理369件,案件受理率仅为27.07%

(三)房屋征补(拆迁)领域矛盾突出。一是房屋征补(拆迁)领域案件居复议、一审应诉案件首位。2020年,全省新收涉房屋征补(拆迁)领域行政复议申请1363件,占新收案件总数的25.14%。全省发生涉房屋征补(拆迁)一审行政应诉案件1570件,占案件总数的30.66%二是房屋征补(拆迁)领域违法行为突出。从一审判决结果来看,原行政行为机关单独应诉撤销49件,变更3件,确认违法或无效93件,履行法定职责或给付义务27件;复议机关单独应诉撤销1件;共同应诉撤销19件,确认违法或无效2件。三是判决赔偿或补偿案件多。一审判决赔偿或补偿77件,占赔偿或补偿案件的86.52%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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