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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转发107国道咸安绕城段工程建设用地批复的函
栏目:湖北省自然资源厅-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02-18 加入收藏
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转发107国道咸安绕城段工程建设用地批复的函

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政府:

107国道咸安绕城段工程建设用地业经国务院批准,现将《自然资源部关于107国道咸安绕城段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自然资函〔2020〕968号)转发给你区,请遵照执行。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2月2日

附件:

http://www.zcbk.cn/uploads/allimg/20210508/1-21050Q11431415.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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