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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组织申报自然资源部2021年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的通知
栏目:湖北省自然资源厅-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11 加入收藏
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组织申报自然资源部2021年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各直属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工程推荐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241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自然资源部将开展2021年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工程推荐工作,为认真做好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省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工程推荐主要面向全省自然资源系统一线人员,包括各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所属单位科研人员,省自然资源厅直属单位科研人员,省厅主管的自然资源部所属科技创新平台依托单位科研人员。不受理其他单位和个人报送的推荐材料。

二、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工程的推荐,要坚持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人才评价导向,以解决国家重大需求、自然资源重大科技问题和实践难题作为首要遴选标准。其中,科技领军人才(年龄不超过50周岁)重点推荐支撑自然资源“两统一”等核心职责落实,在国家重大科研任务承担、部重大工程和业务项目实施等方面创新成果明显、取得实效、业绩突出的科技创新人才。科技创新团队(科技创新团队首席专家应达到申报科技领军人才具备的条件,且年龄不超过55周岁。)重点推荐支撑自然资源“两统一”等核心职责落实,在国家重大科研任务承担、部重大工程和业务项目实施等方面创新成果明显、取得实效、业绩突出的研发团队。青年科技人才(年龄不超过40周岁)重点推荐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任务、部重大工程和业务项目的一线骨干,特别是在自然资源主责主业中提出改进性方案或取得解决关键问题的小发明、小创造等,得到同行专家或业务司局认可的青年科技人才。

三、符合申报条件的科研人员(团队),请登录自然资源部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工程管理系统http://rcgc.mnr.gov.cn,按要求填写申报信息。

四、申报人员(团队)所在单位应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核,对拟推荐的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方可向我厅申报。申报材料一式2份(包括系统打印的申报书、附件及其他相关材料等)经单位加盖公章后,于2021年3月26日前报送省自然资源厅科技发展与对外合作处。

五、我厅将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推荐程序和要求组织审查,并对符合条件的最终人选(团队)进行公示,公示有异议的取消推荐资格。

联系人:周晓涛;

联系电话:027-86656171,13545126676;

电子邮箱:1185939090@qq.com

通讯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公正路27号。

附件: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工程推荐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241号)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3月2日

附件:

http://www.zcbk.cn/uploads/allimg/20210508/1-21050Q11431415.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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