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背景
2017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取消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资质认定。随着市场的开放,工程建设招标代理市场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但是,由于缺乏针对性的管理措施,我省个别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文件质量低劣,组织的招标投标程序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市场主体的异议投诉增多,导致重新评标或招标失败的现象屡见不鲜,加大了项目建设法律及廉政风险。鉴于以上情况,我们编制了《湖北省交通运输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计五章四十一条,分别为“总则”、“招标代理机构选择与管理”、“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信用信息管理及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和“其他”。
三、主要特点
1.《办法》符合国务院“放管服”的要求,在未新增许可、备案等行政手段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强了招标代理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落实了优化营商环境的措施。
2.《办法》落实了交通运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要求,根据建设信用交通省和我省建设交通强国中信用试点的任务目标,制定信用管理手段。通过采集信用信息,开展信用评价,应用评价结果,强化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
3.《办法》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适用性,能够就目前我省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领域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的一系列问题,设置针对性的解决措施,一方面有效的保护了专业技术较强、廉洁守法从业的招标代理机构,另一方面限制了无资格、无业绩、无专业人员的“三无”机构,防止劣币驱逐良币。
附件: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三峡云计算 电话:4006-4006-67
提示:本站为非赢利性网站,信息仅供参考,不能作为最终指导方案;本站不提供对相关信息进行咨询与解释的服务,请勿联系;文章内容由专人复制粘贴,不经过人为二次编辑,信息如展示不完整,可免费向我们咨询原文链接;内容请谨慎参阅,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本站建设初衷旨在为服务企业和本公司提供及时、有效的政府工作动态,以便于指导本公司和服务企业的日常工作;本站所有文章和图片均整理自互联网,如有异议,请与本站联系并删除,相关权益归属原网站和作者,不接受任何赞助和广告;如您需要友链等合作,请与我们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