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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水利扶贫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栏目:湖北省水利厅-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05-18 加入收藏
关于全国水利扶贫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为大力弘扬脱贫攻坚精神,激励水利人继续保持昂扬斗志,积极投身到巩固拓展水利扶贫成果和乡村振兴水利保障工作中,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水利扶贫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通报表扬工作的通知》(办人事〔2021〕126号)要求,按照评选条件,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综合考虑承担扶贫任务情况和扶贫工作成效,经研究并报请厅领导同意,拟推荐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具体如下:

一、先进集体

1.省水利厅驻竹溪农村工作队

2.丹江口市抗旱服务队

3.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和湖泊局水利水保股

4.蕲春县水政监察执法大队

5.恩施市水利局

二、先进个人

1.艾福庆  省水利厅规划计划处二级调研员

2. 柯  翔  阳新县水利和湖泊局副科级干部

3. 孟耀强  十堰市水利和湖泊局规划财务科科长

4. 卢文举  保康县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

5. 张代贵  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6. 詹  杨  大悟县水利和湖泊局规划建设股股长

7. 林  浩  黄冈市水利和湖泊局农水科科长

8. 李昌雄  恩施州水利和湖泊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9. 谭大平  建始县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10.肖  明  神农架林区水利和湖泊局规划计划科科长

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体现民意,主动接受监督,保证干部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至2021年5月20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结束前,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和信函等形式向厅规计处、人事处反映(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及传真:027-87221798

电子邮箱:1755410503@qq.com

通讯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7号(邮政编码430071)

厅规计处厅人事处

2021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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