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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文化厅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栏目: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5-02-27 加入收藏
省文化厅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2014年,省文化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文化信息。通过报纸、电视台、广播电台、互联网、微博等各种新闻媒体,定期或不定期公布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文化信息3000多条,受到群众普遍欢迎。为了更好地服务群众,展示文化成果,树立文化部门良好社会形象,省文化厅新版门户网站于2014年1月8日正式上线运行。

  (二)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湖北省文化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湖北省文化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湖北省文化厅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实施办法》、《湖北省文化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实施办法》、《湖北省文化厅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实施办法》、《湖北省文化厅门户网站管理办法》等制度,指导厅机关和厅系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组织和施行。

  (三)着力抓好各项具体措施落实。一是明确分工。由厅办公室负责组织厅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具体工作事宜,厅监察室等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共同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厅(局)机关各处室、各厅直单位负责按要求提供各自工作职责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并提出初步意见,按照“谁公开、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把好制作审核关。二是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程序。明确了厅行政许可受理中心负责受理对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申请,协助厅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待集体提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宜,确保社会公众对文化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申请件件有回音,事事能落实。三是强化考核。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年度考核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保证。明确了厅办公室负责对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组织考核,并提出考核意见,考核意见报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议后确定考核等次,作为年终评先的参考依据,同时,将考核结果在厅内通报。如违反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将按照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追究其责任,确保该工作落到实处。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2014年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1条,并按时办理。

  三、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不存在因信息公开而收费的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4年,省文化厅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健全组织机构,推进制度建设,严格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下一步,将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规范公开形式,积极推行电子政务及新媒体的应用,不断扩大信息公开范围;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建设,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三是进一步加强对系统的指导和督查,不断改善信息公开工作的效能;四是加强队伍建设,开展人员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湖北省文化厅

  2015年2月2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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