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审计厅关于贯彻落实〈湖北省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主要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栏目:湖北省审计厅-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16-11-03
湖北省审计厅关于贯彻落实〈湖北省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主要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局,各直属单位:

《湖北省审计厅关于贯彻落实〈湖北省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主要工作任务分工方案》(以下简称《分工方案》)已经厅党组会议讨论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贯彻落实好《湖北省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鄂办发201648号),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审计机关的重大任务,厅机关各单位要积极行动起来,狠抓工作落实。各项任务落实由厅党组书记、厅长负总责,其他厅领导分头负责;各牵头单位要按照《分工方案》要求,加强协调,周密组织,逐项推进落实;各相关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能分工,密切协作;工作专班要加强督导,建立工作台账,确保各项任务分工落实到位。《分工方案》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湖北省审计厅    

2016年11月1日   

湖北省审计厅关于贯彻落实《湖北省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

主要工作任务分工方案


《湖北省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鄂办发201648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是省委、省政府对我省完善审计制度工作做出的全面规划和部署安排。为把《实施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结合我厅实际,现制定如下分工方案。

一、关于大力推进审计全覆盖

责任领导:陈智斌、刘彩霞、蔡伟、焦跃华、汤汉琴、刘永庆、张文慧

主要任务:

(一)针对“坚持党政同责、同责同审,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以及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全面审计”的举措:

1.制定湖北省审计全覆盖实施办法。

具体任务:根据《实施意见》和有关要求,结合湖北实际,制定湖北省审计全覆盖实施办法。明确审计周期长度、审计频次、审计重点、审计方式方法和实施步骤程序,确保实现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度、有成效的全覆盖。

牵头单位:综合处。

进度安排:

1)2016年11月底前,完成初稿并征求相关意见。

2)2016年12月底前,报厅党组会议审定。

(二)针对“改进审计项目计划管理,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分类实施,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的举措:

2.修订湖北省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办法。

具体任务:根据审计署《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计划管理规定》要求,修订湖北省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办法。明确市(州)、县(市、区)审计项目计划制定、报批、备案的办法和具体要求,推进跨层级、跨专业、跨区域审计资源的优化配置。

牵头单位:综合处。

进度安排:

1)2016年12月底前,完成初稿并征求相关意见。

2)2017年3月底前,报厅党组会议审定。

(三)针对“开展审计对象普查,建立审计对象数据库,分类确定审计重点和审计频次,建立审计成果和信息共享机制”的举措:

3.摸清审计对象底数。

具体任务:按照法定职责和管辖范围,组织摸清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所涉及的部门、单位情况,摸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数量及相关情况,摸清国有资源主要分布情况,为编制审计全覆盖计划奠定基础。

牵头单位:综合处。

进度安排:

1)2016年10月底前,完成审计对象普查工作。

2)2016年12月底前,归集汇编审计对象基本信息,报厅领导审定。

4.制定湖北省审计对象数据库建设管理办法。

具体任务:制定湖北省审计对象数据库建设管理办法,指导和规范市(州)、县(市、区)审计机关审计对象数据库建设管理。

牵头单位:综合处。

进度安排:

1)2016年11月底前,完成初稿并征求相关意见。

2)2016年12月底前,报厅党组会议审定。

5.建立审计对象数据库。

具体任务:根据审计对象普查掌握信息,建立省、市(州)、县(市、区)三级审计对象数据库。

牵头单位:综合处、计算机中心。

进度安排:

1)2017年1月底前,完成省本级审计对象数据库建设。

2)2017年2月底前,市(州)、县(市、区)审计机关完成审计对象普查摸底工作,汇总审计对象信息,上报省厅审查。

3)2017年3月底前,完成市(州)、县(市、区)两级审计对象数据库建设。

6.制定湖北省审计机关审计成果信息共享管理办法。

具体任务:2016年8月,省厅印发了《湖北省审计厅关于加强审计结果共享的通知》(鄂审办综发〔2016〕40号),明确了2015年9月至2016年7月省厅统一组织10个审计项目审计结果共享要求。为持续贯彻落实好该文件精神,根据《审计署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审计成果和信息共享机制的通知》(审办政研发〔2016〕94号)和相关规定要求,结合湖北实际,制定湖北省审计机关审计成果信息共享管理办法,实现省、市(州)、县(市、区)三级审计机关、不同审计项目之间审计成果和信息的共享,促进审计机关审计成果和信息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牵头单位:综合处。

进度安排:

1)2017年3月底前,完成初稿并征求相关意见。

2)2017年6月底前,报厅党组会议审定。

(四)针对“创新审计技术方法,构建大数据审计工作模式,推广联网审计,大力提升现代化审计能力”的举措:

7.制定湖北省审计厅审计业务数据管理办法。

具体任务:按照《湖北省审计厅、审计署驻武汉特派员办事处关于定期报送审计电子数据的通知》(鄂审财发〔2016〕4号)要求,进一步做好我省相关电子数据的定期报送工作和数据安全管理。对组织保障与职责分工、数据归集、数据审批使用、数据中心管理、数据生命周期管理等方面的具体规定作出修订,完善形成湖北省审计厅审计业务数据管理办法。

牵头单位:计算机中心。

进度安排:

1)2017年3月底前,完成初稿并征求相关意见。

2)2017年6月底前,报厅党组会议审定。

8.制定湖北省联网审计实施办法。

具体任务:根据审计署《联网审计指导意见》和《湖北省财政联网审计管理办法》,制定湖北省联网审计实施办法。对被审计单位联网审计网络环境、硬件部署、数据交换标准、数据安全、审计操作规程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和具体要求。

牵头单位:计算机中心。

进度安排:

1)2017年3月底前,完成初稿并征求相关意见。

2)2017年6月底前,报厅党组会议审定。

(五)针对“整合各层级审计资源,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有效利用社会审计力量,为审计全覆盖提供强有力的支撑”的举措:

9.制定湖北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具体任务:根据审计署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和湖北实际情况,制定湖北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牵头单位:内审指导中心。

进度安排:待审计署修订印发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后,适时制定湖北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10.制定湖北省审计厅聘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

11.制定湖北省审计厅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工资管理考核办法。

具体任务:根据《审计署向社会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审办办发〔2015〕140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鄂政办发〔2014〕1号等有关规定精神,同步制定湖北省审计厅聘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湖北省审计厅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工资管理考核办法等两项制度,进一步规范聘用人员参与审计工作监管,有效利用社会审计力量   

牵头单位:人事处。

以上两项进度安排:

1)2016年11月底前,完成两项制度初稿并征求相关意见。

2)2016年12月底前,报厅党组会议审定。

(六)针对“依法对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政府部门管理或其他单位受政府委托管理的资金,以及相关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的举措:

12.扎实推进公共资金审计全覆盖工作。

具体任务:按照第1条相关部署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牵头单位:财政处。

进度安排:持续实施。

(七)针对“依法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含金融企业,以下简称国有企业)等管理、使用和运营的境内外国有资产进行审计”的举措:

13.扎实推进国有资产审计全覆盖工作。

具体任务:按照第1条相关部署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牵头单位:经贸处。

进度安排:持续实施。

(八)针对“加大对资源富集和毁损严重地区的审计力度,对重点国有资源进行专项审计,将国有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情况作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坚持全面铺开和深层次试点相结合,积极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年初安排经济责任审计的地方,同时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未安排经济责任审计的地方,独立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努力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的举措:

14.抓好《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及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工作的通知》(鄂办文〔2016〕31号)和《湖北省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全省全面推开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工作方案(简易版)》(鄂改组发〔2016〕13号)的贯彻落实。

具体任务:2016年度,完成对全省116个市(州)、县(市、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工作。

牵头单位:经责局。

进度安排: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15.制定湖北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指南。

具体任务: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方案》(厅字〔2015〕32号),在总结近年来我省审计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湖北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指南。

牵头单位:经责局。

进度安排:

1)2016年10月底前,完成初稿并征求审计系统意见。

2)2016年12月底前,与纪检、组织、监察、发改、财政、国土、环保、水利、农业、林业、地质、测绘、统计等省直部门单位沟通,修改完善指南,报厅党组会议审定。

(九)针对“依法对各级党委、政府、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级党政工作部门、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单位的党委(党组、党工委)和行政正职领导干部(包括主持工作1年以上的副职领导干部),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以及实际行使相应职权的企业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的举措:

16.扎实推进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全覆盖工作。

具体任务:按照第1条相关部署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牵头单位:经责局。

进度安排:持续实施。

二、关于强化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

责任领导:周德刚、陈智斌、蔡伟

主要任务:

(十)针对“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围绕增强审计监督的整体合力和独立性,进一步加强全省审计工作统筹,制定统筹全省审计工作发展总体规划,系统安排全省审计项目计划,建立下级审计机关年度审计项目备案制度”的举措:

17.制定湖北省审计工作发展“十三五”规划。

具体任务:根据《审计署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审计工作发展规划的通知》(审政研发〔2016〕55号),结合统筹全省审计工作发展成效,制定湖北省审计工作发展“十三五”规划,明确全省审计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措施等。

牵头单位:综合处。

进度安排:

1)2016年10月底前,完成初稿并征求相关意见。

2)2016年11月底前,报厅党组会议审定。

18抓好《关于2016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报送省厅备案的有关事项通知》(鄂审办综发〔2016〕2号)的贯彻落实。

牵头单位:综合处。

进度安排:持续实施。

(十一)针对“深度统筹全省审计工作内容,重点统筹部署审计工作、统筹整合审计资源、统筹加强审计管理、统筹推进信息化建设、统筹开发利用审计成果、统筹强化基层建设”的举措:

19.扎实推进统筹全省审计工作。

具体任务:按照湖北省审计工作发展“十三五”规划要求,扎实推进统筹全省审计工作发展,切实增强审计监督的整体合力,提升审计资源统筹整合绩效。

牵头单位:综合处。

进度安排:持续实施。

(十二)针对“创新统筹方式方法,积极推进跨层级、跨专业、跨区域审计资源优化配置,加强各级审计机关、不同类型审计项目的统筹融合和相互衔接,统一组织好涉及全局性、行业性的重大项目审计”的举措:

20.制定湖北省重大审计项目实施管理办法。

具体任务:参照审计署《重大项目审计工作指南》,在《湖北省审计厅关于印发审计项目人员力量调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鄂审综发〔2016〕35号)基础上,制定湖北省重大审计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统一规范全局性、行业性重大项目审计

牵头单位:综合处。

进度安排:

1)2017年2月底前,完成初稿并征求审计系统意见。

2)2017年3月底前,报厅党组会议审定。

(十三)针对“强化审计机关领导干部的任职资格管理,选拔政治坚定、坚持原则、忠诚干净、尽责担当、能力过硬的干部充实审计机关领导班子,审计机关负责人原则上应具备经济、法律、管理等工作经历。在省以下地方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全面实施前,任免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按现行有关规定程序和要求办理”的举措:

21.积极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做好审计机关领导班子成员任免的相关工作。

牵头单位:人事处。

进度安排:持续实施。

22.建立市(州)、县(市、区)两级审计机关领导干部信息库。

具体任务:对全省市(州)、县(市、区)两级审计机关领导班子成员情况进行统计摸底,建立审计机关领导干部信息库。全面准确反映审计机关领导干部现状,根据干部调整情况,及时更新、补充、完善信息库相关信息,有效实行跟踪监管。

牵头单位:人事处。

进度安排:

1)2016年10月底前,完成收集相关信息资料工作。

2)2016年12月底前,完成审计机关领导干部信息库建立。

(十四)针对“省审计厅要建立健全对市、县两级审计机关的考核制度,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抄送同级地方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举措:

23.制定湖北省省以下地方审计机关考核办法。

具体任务:根据《审计署关于印发省级审计机关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审人发〔2016〕62号)和我省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推进情况,在《湖北省审计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审计工作量化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鄂审综发〔2016〕41号)基础上,制定湖北省省以下地方审计机关考核办法

牵头单位:综合处。

进度安排:

1)2017年11月底前,完成初稿并征求审计系统意见。

2)2017年12月底前,报厅党组会议审定。

(十五)针对“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重大突发事件、重要舆情等重大事项,必须向上级审计机关报告,同时抄报同级党委、政府”的举措:

24.制定湖北省审计机关重大事项报告工作规定。

具体任务:参照审计署《省级审计机关重大事项报告工作规定》(审办办发〔2016〕108号),制定湖北省审计机关重大事项报告工作规定,明确市(州)、县(市、区)审计机关重大事项报告和报备的范围、内容和方式等要求。

牵头单位:办公室。

进度安排:

1)2017年2月底前,完成初稿并征求审计系统意见。

2)2017年3月底前,报厅党组会议审定。

(十六)针对“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将审计系统考核和检查结果作为对本级审计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尽责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的举措:

25. 抓好审计系统考核和检查结果运用工作。

具体任务:规范完善审计系统考核和检查结果报送与结果运用的相关程序要求,加强与市(州)、县(市、区)级党委组织部门沟通协调,认真抓好审计系统考核和检查结果运用工作。

牵头单位:人事处。

进度安排:持续实施。

三、关于扎实做好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准备

责任领导:周德刚、蔡伟

主要任务:

(十七)针对“组织开展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情况专项调研,摸清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现状”的举措:

26.开展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情况专项调研。

具体任务:组织开展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专题调研,摸清审计机关人员底数、人员结构和机构编制情况,摸清审计经费来源、结构及保障情况,摸清审计机关办公用房、用地、资产及产权状况,调研审计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及遗留问题排查处置预案情况,为制定湖北省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实施方案提供重要参考。

牵头单位:人事处。

进度安排:2017年3月启动,2017年6月底前完成。

(十八)针对“省以下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实施前,要加强审计机关编制、人员和经费管理,合理配置人员编制,严禁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严禁超越分配制度规定突击花钱。审计机关日常运转和履行职能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给予保障。做好审计机关资产的清理和产权确权工作,严禁违规调配、处置和变卖”的举措:

27.加强审计机关机构编制管理。

具体任务:加强对市(州)、县(市、区)审计机关机构、编制、人员跟踪监管,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规范。

牵头单位:人事处。

进度安排: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28.扎实做好审计机关经费资产管理。

具体任务:协调解决市(州)、县(市、区)审计机关审计经费财政预算保障,指导和督促地方审计机关做好预算编制、资产清理与产权确权工作,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各项规定。

牵头单位:办公室。

进度安排: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十九)针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研究制订省以下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方案,适时启动我省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的举措:

29.制定湖北省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实施方案。

具体任务: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和要求,制定湖北省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实施方案。

牵头单位:人事处。

进度安排:根据中央要求适时制定。

四、关于适时推进审计职业化建设

责任领导:蔡伟、汤汉琴

主要任务:

(二十)针对“根据审计职业化要求,组织开展全省审计人员职业素养情况调研,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的举措:

30.开展全省审计人员职业素养情况调研。

具体任务:组织开展审计人员职业素养情况专题调研,调研市(州)、县(市、区)审计机关审计干部职业教育培训、审计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专业技术人员招录与聘用、工资福利待遇及审计质量分级控制责任、审计岗位责任追究机制建立等情况,为制定湖北省推进审计职业化建设实施方案提供重要参考。

牵头单位:人事处。

进度安排:2017年3月启动,2017年6月底前完成。

(二十一)针对“建立审计人才培养规划,建立健全涵盖新入职培训、晋职培训、续职培训的审计人员教育培训制度,加大审计人员职业教育培训力度,全面提升审计干部职业胜任能力”的举措:

31.制定湖北省审计机关审计干部职业教育规划。

具体任务:与湖北省审计工作发展“十三五”规划衔接,制定审计干部职业教育规划。

牵头单位:人事处。

1)2017年5月底前,完成初稿并征求相关意见。

2)2017年6月底前,报厅党组会议审定。

32.认真抓好审计干部职业教育培训工作。

具体任务:拓宽审计人员培养渠道,加强审计能力培养,加大对审计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重点开展投资审计、财务审计、资源环境审计、经济责任审计、计算机中级、主审方法、数据分析等培训,提升审计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为推进审计职业化做好准备。

牵头单位:人事处。

进度安排:持续实施。

(二十二)针对“建立审计工作岗位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分层级落实质量控制责任,健全岗位责任追究机制”的举措:

33.修订湖北省审计质量岗位责任和过错追究办法。

具体任务:根据《审计署问责规定》及有关规定,结合湖北实际,修订湖北省审计质量岗位责任和过错追究办法

牵头单位:法规处。

进度安排:

1)2016年12月底前,完成初稿并征求意见。

2)2017年3月底前,报厅党组会议审定。

34.制定湖北省审计厅加强审计项目质量分级管理控制的意见。

具体任务:明确分级质量控制目标要求、内容和责任主体,强化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和质量监督力度,加强审计机关内部审计项目质量分级管理控制。

牵头单位:法规处。

进度安排:

1)2016年12月底前,完成初稿并征求意见。

2)2017年3月底前,报厅党组会议审定。

(二十三)针对“完善审计人员选任机制,明确准入门槛,拓展专业性较强人才招录渠道。采取多渠道、多途径加强培养锻炼,增强审计干部队伍活力”的举措:

35.抓好《审计署、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审计机关招录审计人员加试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暂行办法的通知》(审人发〔2016〕73号)的贯彻落实。

牵头单位:人事处。

进度安排:持续实施。

(二十四)针对“按照审计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制定的审计职业化建设方案和工作安排,适时启动实施我省审计职业化建设”的举措:

36.制定湖北省推进审计职业化建设实施方案。

具体任务:根据《关于推进国家审计职业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审计职业化建设方案及有关要求,制定湖北省推进审计职业化建设实施方案

牵头单位:人事处、法规处。

进度安排:根据中央要求适时制定。

五、关于建立健全履行法定审计职责保障机制

责任领导:周德刚、蔡伟、汤汉琴、高军

主要任务:

(二十五)针对“审计机关不得超越职责权限、超越自身能力、违反法定程序开展审计,不参与各类与审计法定职责无关的、可能影响依法独立进行审计监督的议事协调机构或工作。不得介入各类工程投资项目的立项、审批、招投标、竣工验收等工作”的举措:

37.抓好《省审计厅关于转发〈审计署办公厅关于开展清理退出议事协调机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鄂审法发〔2016〕13号)的贯彻落实

具体任务:2016年2月,省厅已转发《审计署办公厅关于开展清理退出议事协调机构工作的通知》(鄂审法发〔2016〕13号),明确要求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不得参与各类与审计法定职责无关的、可能影响依法独立进行审计监督的议事协调机构或工作,已经参与的要限期退出。2016年5月,我省审计机关已基本完成清理退出工作。要结合全省审计机关考核工作,认真抓好后续跟踪督查,巩固清理成果。

牵头单位:法规处。

进度安排:2016年5月已完成。

38. 抓好《湖北省政府投资审计实施办法》(鄂审投发〔2016〕104号)的贯彻落实。

牵头单位:投资处。

进度安排: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二十六)针对“进一步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充分听取有关部门和审计对象的意见,客观公正地作出审计结论,维护审计对象的合法权益”的举措:

39.抓好《审计署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重申严格依法履职尽责的通知》(审办法发〔2016〕76号)的贯彻落实。

牵头单位:法规处。

进度安排:持续实施。

(二十七)针对“健全干预审计工作行为登记报告制度,增强审计工作的规范性,保障审计实施和结论的严谨性、专业性、独立性和权威性”的举措:

40.抓好《审计署关于登记报告干预审计工作行为试行办法》(审办法发〔2015〕25号)的贯彻落实。

牵头单位:法规处、机关纪委。

进度安排:2017年6月底前完成。

(二十八)针对“凡是涉及管理、分配、使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部门、单位和个人,都要自觉接受审计、配合审计,及时、全面提供审计所需的财务会计、业务和管理等资料,以及电子数据信息、必要的技术文档,不得制定限制向审计机关提供资料和开放计算机信息系统查询权限的规定,已经制定的应予修订或废止”的举措:

41.修订湖北省审计机关审计现场管理办法。

具体任务:参照《审计署审计现场管理办法》(审办法发〔2015〕144号),修订湖北省审计机关审计现场管理办法,明确审计现场管理相关规定要求。

牵头单位:法规处。

进度安排:

1)2017年2月底前,完成初稿并征求审计系统意见。

2)2017年3月底前,报厅党组会议审定。

(二十九)针对“组织、编制、人事部门要注重加强审计机关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举措:

42.认真做好优化审计机关机构设置工作。

具体任务:积极主动地向组织、编制、人事部门报告审计干部管理、机构编制和审计人员情况,争取重视与支持,加强审计机关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审计机关机构设置。

牵头单位:人事处。

进度安排: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三十)针对“发展改革、财政和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支持审计机关建设,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设施和经费保障”的举措:

43.加强审计机关基础设施建设。

具体任务: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和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联系,积极沟通,有效解决审计机关在办公场所、基础设施等方面困难。

牵头单位:办公室。

进度安排: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三十一)针对“建立健全审计机关和人员涉诉应诉应急处置机制,政府法制部门和司法机关要大力支持审计机关依法妥善处理因履行审计职责发生的涉诉应诉事项”的举措:

44.制定湖北省审计机关审计行政应诉管理办法。

具体任务:根据审计署《审计机关审计行政应诉管理规定》和有关要求,制定湖北省审计机关审计行政应诉管理办法。

牵头单位:法规处。

进度安排:待审计署《审计机关审计行政应诉管理规定》修订印发后,适时制定湖北省审计机关审计行政应诉管理办法。

六、关于强化审计结果运用

责任领导:陈智斌、刘彩霞、蔡伟、汤汉琴、刘永庆、张文慧

主要任务:

(三十二)针对“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审计结果运用,把审计监督与党管干部、纪律检查、追责问责、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把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党委、政府加强宏观管理、经济决策的重要参考和考核、奖惩、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的举措:

45.健全完善审计与纪检监察、公安、检察等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

具体任务:省审计厅分别与纪检监察、检察、公安等部门制定了《中共湖北省纪委、湖北省监察厅、湖北省审计厅查处案件加强协助配合的实施细则》(鄂纪发〔2013〕12号)、《湖北省审计厅、湖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审计机关湖北省公安机关办理经济违法犯罪案件衔接工作细则〉的通知(鄂审法发〔2014〕32号)和《湖北省人民检察院与湖北省审计厅建立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的协议》等制度办法,后续抓好相关部署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健全完善审计与纪检监察、公安、检察等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

牵头单位:法规处。

进度安排: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三十三)针对“要加大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力度,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纳入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内容,作为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年度考核、任职考核的重要依据”的举措:

46.抓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工作。

具体任务:加强与相关部门单位配合,认真抓好《湖北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问责暂行办法》(鄂办发〔2013〕25号)、《湖北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问责暂行办法实施细则》(鄂审经责发〔2015〕43号)和《湖北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推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问责工作向市县拓展深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经审领发〔2016〕2号)等相关部署的贯彻落实。

牵头单位:经责局。

进度安排:持续实施。

(三十四)针对“完善审计与纪检监察、巡视、组织、编制、人事、公安、检察以及其他有关主管单位的工作协调制度”的举措:

47.抓好《省委巡视办、省审计厅关于规范巡视机构与审计机关协调机制的意见》(鄂巡办〔2015〕124号)的贯彻落实。

牵头单位:法规处。

进度安排:持续实施。

(三十五)针对“根据审计工作需要,审计机关可以向纪检监察、组织、司法等有关部门了解被审计单位、个人有关情况和需要重点审计的事项。建立审计与有关部门情况沟通、资料查询、调查取证、案件会商等工作协助机制,促进查办腐败案件协同开展”的举措:

按照第45条相关部署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三十六)针对“对审计机关依法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或其他事项,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核实查处,并及时向审计机关反馈查处结果,撤案不查时应当事先听取审计机关意见”的举措:

48.修订湖北省审计机关审计事项移送管理办法。

具体任务:修订湖北省审计机关审计事项移送管理办法,统一规范和明确省、市(州)、县(市、区)三级审计机关审计事项移送内容、程序、移送事项查处及相关要求。

牵头单位:法规处。

进度安排:

1)2017年2月底前,完成初稿并征求相关意见。

2)2017年3月底前,报厅党组会议审定。

(三十七)针对“严格落实审计整改清单和销号制度,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研究,及时清理不合理的制度和规则,建立健全有关制度规定”的举措:

49.制定湖北省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办法。

具体任务:根据《湖北省本级经济责任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和督查办法(试行)》(鄂经审领发〔2011〕6号)和《湖北省本级经济责任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办法》(鄂经审领发〔2013〕3号)实施情况,制定湖北省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办法,明确审计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整改督查、整改情况报告与整改结果公告等相关规定要求。

牵头单位:经责局、财政处。

进度安排:

1)2017年5月底前,完成初稿并征求审计系统意见。

2)2017年10月底前,与纪检、组织、监察、编制、人社、国资等部门沟通,修改完善办法,报厅党组会议审定。

(三十八)针对“各级人大常委会要把督促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工作与审查监督政府、部门预算决算结合起来,建立听取和审议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机制”的举措:

50.配合人大常委会抓好相关机制的贯彻落实。

牵头单位:财政处。

进度安排:持续实施。

(三十九)针对“审计机关要依法依规公告审计结果,被审计单位要公告整改结果”的举措:

51.修订湖北省审计机关审计结果公告办法。

具体任务:统一明确和规范省、市(州)、县(市、区)三级审计机关审计结果公告相关要求。

牵头单位:综合处。

进度安排:

1)2017年2月底前,完成初稿并征求相关意见。

2)2017年3月底前,报厅党组会议审定。

七、关于加强审计队伍思想作风建设

责任领导:周德刚、蔡伟、高军

主要任务:

(四十)针对“加强审计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强化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提高审计队伍的政治素质”的举措:

52.修订湖北省审计厅党组关于加强审计队伍思想和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

具体任务:根据中央八项规定 、省委六条意见和《中共审计署党组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意见》(审党发〔2016〕68号)等有关精神,修订湖北省审计厅党组关于加强审计队伍思想和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

牵头单位:机关党委。

进度安排:

1)2017年2月底前,完成初稿并征求相关意见。

2)2017年3月底前,报厅党组会议审定。

(四十一)针对“切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弘扬审计精神,加强审计职业道德建设,建立健全审计职业道德规范,恪守审计职业操守,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做到依法审计、文明审计”的举措:

53.制定湖北省审计机关文明审计实施办法。

具体任务:根据《审计署文明审计暂行办法》(审文明发〔2015〕50号)等有关规定精神,制定湖北省审计机关文明审计实施办法。

牵头单位:人事处。

进度安排:

1)2017年2月底前,完成初稿并征求相关意见。

2)2017年3月底前,报厅党组会议审定。

(四十二)针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严管理审计队伍,严格执行廉政纪律和审计工作纪律,做到忠诚、干净、担当”的举措:

54.认真抓好中央、省委、省政府、审计署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从严管理干部有关规定的贯彻落实。

牵头单位:机关纪委。

进度安排:持续实施。

八、关于加强对审计机关的监督

责任领导:周德刚、陈智斌、蔡伟、刘永庆

主要任务:

(四十三)针对“探索建立对审计机关的外部审计制度,加强对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外部审计由同级党委和政府及上级审计机关负责组织”的举措:

55.制定湖北省省以下地方审计机关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

具体任务:根据《审计署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等相关规定,制定湖北省省以下地方审计机关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

牵头单位:经责局。

进度安排:

1)2017年2月底前,完成初稿并征求相关意见。

2)2017年3月底前,报厅党组会议审定。

(四十四)针对“完善聘请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担任特约审计员制度”的举措:

56.修订湖北省审计机关特约审计员组织管理规定。

具体任务:参照《审计署特约审计员组织管理规定》,结合湖北实际,修订湖北省审计机关特约审计员组织管理规定。

牵头单位:办公室。

进度安排:

1)2017年2月底前,完成初稿并征求相关意见。

2)2017年3月底前,报厅党组会议审定。

(四十五)针对“审计机关要积极推进审计信息公开,提升审计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的举措:

57.修订湖北省审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

具体任务:明确全省审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程序和方式

牵头单位:综合处。

进度安排:根据审计署和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要求,适时修订湖北省审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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