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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审计厅2018年部门预算
栏目:湖北省审计厅-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8-03-05 加入收藏
湖北省审计厅2018年部门预算

目 录

一、基本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预算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四、预算收支变化说明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三公经费增减说明

九、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绩效评价结果情况说明

十、举借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十一、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十二、专业名词解释

十三、预算公开附件


一、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湖北省审计厅是湖北省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在省长和审计署的双重领导下,负责全省的审计工作。其主要职责是:制定本省审计工作的政策和规划,确定审计工作重点;负责本级审计机关审计范围的审计事项。对市县审计机关审计工作进行领导;对全省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对全省社会审计组织的审计质量进行监督;完成审计署和湖北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湖北省审计厅是主管全省审计工作的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厅机关设办公室、综合处、法规处、财政审计处、金融审计处、行政事业审计处、经贸审计处、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处、社会保障审计处、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处、外资运用审计处、人事处等12个职能处室,另设有10个派出审计处、1个经济责任审计局(下设五个处室:综合协调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处、省直党政部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处、省属高校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处、省属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处)、5个事业单位(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厅计算机审计中心、省企事业单位内部审计指导中心、省审计科研所、省审计干部培训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湖北省审计厅机关

(二)湖北省审计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三)湖北省审计厅计算机审计中心

(四)湖北省企事业单位内部审计指导中心

(五)湖北省审计科研所

(六)湖北省审计干部培训中心

三、预算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经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批准,省财政厅批复下达省审计厅2018年预算经费合计为20 475.08万元,其中:部门预算经费19 315.08万元,中央对地方审计专项转移支付预算经费1 160万元。

2018年全厅预算支出安排20475.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 665.7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及所属单位正常运转、开展审计业务、审计管理、干部教育培训、审计信息化建设、全省行业审计项目等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3.5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医疗卫生125.8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单位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医疗费支出;中央对地方审计专项转移支付1 160万元,主要用于审计署对我省各地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补助、审计人员培训补助、审计机关困难补助支出。

四、预算收支变化说明

2018年预算经费收支合计为20475.08万元,其中:部门预算经费19 315.08万元,中央对地方审计专项转移支付预算经费1 160万元。

2017年预算经费收支合计18468.67万元,其中:部门预算经费17 308.67万元,中央对地方审计专项转移支付预算经费1 160万元;2018年新增部门预算经费收支2 006.41万元,主要是新增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1 000万元及新增项目经费。

2018年支出预算合计20475.08万元。其中:基本经费支出6 272.08万元,项目经费支出13 043万元。

2017年支出预算合计18468.67万元,其中:基本经费支出6 265.67万元,项目经费支出11 043万元。2018年基本经费支出与上年基本持平,项目经费支出新增2 000万元,主要是审计项目任务加大及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1 000万元的金审三期后续建设。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审计厅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330.76万元,其中 办公费95万元,水电费184万元,邮电费41万元,物业管理费55万,劳务费70万元,委托业务费98万元,其他交通费5万,公务用车维护费45万元,差旅费260.76万元,维修(护)费120万元,会议费19万元,培训费27万元,公务接待费5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16万元、工会会费55万元,福利费40万元,印刷费90万元,租赁费15万元,其他45万元,与上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 182.98万元同比增长12%,主要原因:人员增多、审计监督全覆盖、审计任务日益加重,机关办公费用物价上涨等。机关运行经费是审计厅机关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说明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合计1 744.4万元,主要是培训费17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5万元,基本建设支出1 00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38万元,委托业务费20万元,印刷费38万元,会议费6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62万元,维修(护)费2.4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8年湖北省审计厅占有房屋69 355.96平方米,共有车辆 11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0台,价值100万元的以上通用设备数量为0。

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八、三公经费增减说明

2018年,审计厅按照中央和省里的相关政策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19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因公出国(境)费16万元,组团5次,10人次。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接待费50万元,175批次、1800人次,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湖北省审计干部培训中心公务用购置费,2018年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无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

九、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绩效评价结果情况说明

省审计厅2018年部门预算按照预算绩效工作要求,夯实预算绩效管理基础,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完善绩效指标体系建设,强化绩效监控、评价和结果运用,有力促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一)强化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省审计厅根据工作职能、中长期事业发展规划,结合具体项目特点,参照《湖北省省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质量标准》,在参考近年绩效数据的情况下,拟定了具体项目绩效目标,绩效目标编报实现了范围、级次、内容三个“全覆盖”,具体包括:审计业务经费、审计管理经费、金审工程运行维护费、物业管理费、培训设施维修(护)费、培训保障工作经费、纪检监察工作经费等7个项目和中央对地方审计专项补助转移支付预算经费1个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所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均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绩效目标内容完整、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设置指标体现相关性、重要性、可比性、系统性和经济性要求。

(二)认真开展绩效评价工作。一是成立绩效评价工作专班,按照省财政厅的要求,完成审计业务经费项目的评价工作。项目绩效结果:审计业务经费项目的实施有合法、合规和完整的业务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日常检查督导工作较为全面。审计业务经费项目的资金使用按照预算执行,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主要产出和效果:产出的目标基本完成,项目质量可控,较高水平地完成了审计任务。项目实际实施工作基本上能在规定的阶段性期限内完成目标任务;审计业务经费项目的实施,取得较为可观的经济效益。审计业务取得新业绩,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项目符合国家政策,项目管理有效,产出高效。项目在省审计厅统一部署下,任务明确,分工有序,各项审计业务基本上按计划完成。项目实施过程中坚持问题导向,风险导向,审计效果显著。项目实施有相应的资金保障、人员保障和制度保障,能够形成可持续的影响。二是开展重点项目的再评价工作。主动开展绩效再评价工作。评价小组通过对项目单位自评的绩效报告和相关绩效信息进行复核,主要采取电话询问、案卷研究、审阅资料、面访座谈等方式,对项目的有关情况进行核实,并对所掌握的有关信息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分析,围绕部门自评报告中设定的评价指标体系,逐一复核证据链,核查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自评报告中的评价指标体系提出复核意见。

(三)完善绩效指标体系。省审计厅对预算绩效指标库进行了再论证和完善。并将绩效指标体系向各部门征求意见。绩效指标体系具体包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体系1个:“省审计厅本级部门整体支出”项目;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指标体系建设7个:“审计业务经费”、“审计管理经费”、“金审工程运行维护费”、“物业管理费”、“培训设施维修(护)费”、“培训保障工作经费”、“纪检监察工作经费”;对下转移支付项目支出绩效指标体系建设1个:“中央对地方审计专项补助转移支付预算经费”。 经论证和完善,绩效指标体系符合《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直部门预算支出绩效指标体系建设的通知》(鄂财绩发〔2015〕15号)和《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直部门预算支出绩效指标体系建设的通知》(鄂财函〔2016〕78号)等文件的要求。

(四)强化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对绩效评价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一是对省财政厅等单位预算绩效专家提出评价意见和建议高度重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改进,并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及时整改。二是将评价结果及时反馈至各部门,针对评价结果好的部门,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针对评价结果差的部门,通过采取相应措施督促并帮扶其整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

十、举借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2018年,审计厅无举借政府债务情况。

十一、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2018年审计厅无扶贫资金。

十二、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审计署拨入经费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行政运行支出:指省审计厅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事业运行支出:指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支出。

(六)审计业务支出:指省审计厅用于审计、专项审计调查、聘请社会审计组织人员等方面的支出。

(七)审计管理支出:指省审计厅用于干部教育培训、审计宣传与调研、审计法制建设、审计质量控制等方面的支出。

(八)信息化建设支出:指省审计厅用于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九)其他审计事务支出:指省审计厅除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审计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的项目支出。


附件:1.湖北省审计厅2018年收支预算总表

2.湖北省审计厅2018年收入预算总表

3.湖北省审计厅2018年支出预算总表

4.湖北省审计厅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湖北省审计厅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湖北省审计厅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湖北省审计厅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8.湖北省审计厅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9.湖北省审计厅2018年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10.湖北省审计厅2018年专项转移支付分县市表


湖北省审计厅    

2018年3月5日    


附件.doc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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