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府国资委出资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建议草案编报办法》的解读
栏目:湖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0-10-16
关于《省政府国资委出资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建议草案编报办法》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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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4日,我委制定出台了《省政府国资委出资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建议草案编报办法》(鄂国资发展〔2020〕59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11年8月,我委制定出台了《湖北省国资委出资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编制办法(试行)》(鄂国资产权〔2011〕318号),该文件包含了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建议草案编报工作相关内容。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预算支出制度,更好地做好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建议草案的编报工作,我委根据《湖北省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暂行办法》(鄂政办发﹝2017﹞67号)、《湖北省国资委出资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编报办法(试行)》(鄂国资产权﹝2011﹞31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办法》。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全文共16条,近1400字。第一条至第三条是《办法》的总则,规定了制定《办法》的目的和依据,《办法》的适用对象及其地位。第四条规定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支出范围。第五条至第十条规定了预算支出安排的工作程序,包括工作启动、项目申报、专家评审、集体决策等内容。

第十一条至第十四条规定了预算支出安排的保障措施,包括建立项目库、监督检查、支出调整等内容。第十五条、十六条是附则,规定了《办法》的解释权和施行时间。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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