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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资委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栏目:湖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4-01-19 加入收藏
省国资委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简称"公开条例")、《湖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简称"实施办法")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以及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一、概述

2013年,省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认真落实《公开条例》和《实施办法》,以"体现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增强国资监管透明度"为抓手,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国资监管工作的透明、公开、廉洁、高效。

(一)调整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

2013年,省国资委主任文振富上任后,亲自担任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并根据人员变化情况,及时调整了人员组成,听取了信息公开工作专题汇报,提出了"信息报送要畅通渠道,注重时效"的工作要求。分管委领导多次协调解决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遇到的困难,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支持。

(二)分解工作目标,强化工作职责

2013年,省国资委根据《2013年度湖北省政府网站绩效评估细则(省直部门版)》,下发了《省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鄂国资办发〔2013〕16号),明确了年度工作任务,细化了工作要求,落实了责任处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完善保密制度,保守国家秘密

2013年,省国资委制定了《省国资委信息公开保密管理暂行规定》(鄂国资办发〔2013〕13号),明确了主动公开事项,对保密审查、审核审批及信息发布等环节做出了具体规定。各处室认真贯彻执行该规定,保守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全年无泄密事件发生。

(四)明确公开属性,保证公开时效

为了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及时公开,各处室在起草公文阶段主动标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公开属性。对属于主动公开的文件,委信息中心及时发布到门户网站,保证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五)加强技术防范,确保信息安全

2013年,省国资委高度重视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安全工作,针对门户网站信息安全自查中发现的低风险漏洞,及时组织相关技术力量进行认真核查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省国资委作为代表省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直属特设机构,通过门户网站、主流新闻媒体及网站、在线沟通等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31条,其中:门户网站421件,主流媒体及网站210条。受理并办结网上信访件227件(含省长信箱46件)。公开信息的主要内容包括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和结构调整、国有产权管理、财务监督和考核评价、企业经营管理者收入分配和激励约束机制、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企业安全生产和节能减排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工作部署、工作动态,以及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企业负责人变动等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3年,省国资委受理并办结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6件。

四、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省国资委未收取任何信息公开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省国资委先后应诉了自然人黄某某因不服我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回函,以及不服我委关于国有资产转让批复所提起的1起行政复议、2起行政诉讼。经律师团队多方调查论证,上述案件纠纷,省国资委全部胜诉。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3年,省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流程有待进一步优化,三是门户网站服务功能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门户网站安防措施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省国资委将进一步加强对《公开条例》的学习与宣贯,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事项,增强国资发展和国资监管的透明度;进一步加强信息资源整合与综合利用,方便企业与公众信息获取;进一步推进门户网站安全防护体系建设,提高门户网站信息安全能力。

七、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2013年,省国资委无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湖北省国资委

2014年3月1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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