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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90031号提案的答复
栏目: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9-08-12
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90031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

第20190031号提案的答复

 

中国民主建国会湖北省委员会:

您委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水电气等垄断行业涉企服务管理的建议”提案收悉。降低企业负担,特别是降低民营企业负担是近年来政府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提案中列举的现象和分析的原因切中要害,所提建议非常具有针对性。我局高度重视,将以此为契机,不断加强和改进相关工作,着力解决相关问题。

一、关于加强对垄断行业涉企服务价格的监管

一直以来,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紧紧围绕深化价格机制改革,依法依规开展政府定价成本监审。为体现定价成本监审的公正性和社会参与度,2017年6月,我省在全国率先建立引入第三方力量参与定价成本监审制度,得到国家发展改革委肯定。今年,在组织开展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和跨省区输电工程输电价格定价成本监审工作中,加大引入第三方力量力度,聘请会计事务所、能源主管部门和能源监管部门的专业人员参与成本监审。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按照《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8号令)、《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7号令)进一步规范水电气行业价格决策程序,依法开展专家论证、价格听证、风险评估等工作。

二、关于对民营企业执行与国有企业相同的水电气价格政策

对于提案提出的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水电气同价问题,我省水电气价格并没有按企业性质分类,而是根据国家统一规定,按行业进行分类,同一类型用户执行同一价格。以电价为例,目前我省电价按国家规定,分为居民用电、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大工业用电、农业用电等4类电价,同类型电力用户根据用电电压等级执行对应的电价标准。2015年以来,我省先后8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共0.2223元/千瓦时。全省所有工商业电力用户,无论民营企业还是国有企业,均享受了这一政策红利。今年,还将在去年我省一般工商业电价已降低10%的基础上,再降低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10%,届时我省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与大工业用电将实现并类并价,更大程度降低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工商业电力用户用电成本,更好支持社会经济发展。

在切实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方面,我们一是减免电力服务项目收费,完善基本电价计费执行方式。取消了变电站间隔占用费、计量装置校验费等多项收费。此外,用户可自愿选择按变压器容量、合同最大需量或实际最大需量缴纳电费,降低了企业用电成本。二是优化用电报装服务,科学节约用电成本。大力压减流程环节、压减接电时间,提高办电效率、降低办电成本。三是大力推动直接交易,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积极推进电力市场化建设,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支持培育售电公司参与市场交易。去年全省电力市场化交易电量规模达380亿千瓦时。

在大力降低用电成本的同时,市场监管部门全面清理规范转供电收费,切实打通政策红利落地“最后一公里”。从2016年开始,我省就在全国率先启动了清理规范转供电收费工作,出台了系列文件,要求各地对转供电用户必须执行目录电价,规范用电收费行为,更好维护企业、群众合法价格权益。2018年2月,为进一步规范转供电收费,原省物价局联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台了《湖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供水、供电专业经营单位未抄表到户的物业管理区域,水电总分表之间的正常损耗,可纳入物业收费范围,供电损耗计入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总表计量数的7%,当地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产主管部门制定具体办法,报同级人民政府同意”。2018年12月,又印发了《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发改办发〔2018〕50号),要求全省进一步做好清理规范转供电收费工作,全面落实一般工商业降价政策、全面传导降价红利。国家发展改革委充分肯定了我省清理规范转供电收费政策,结合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工作,在全国部署开展相关工作,并安排我省在全国电价工作会上作典型经验介绍。总的来看,我省清理规范转供电收费工作成效明显,进一步降低了企业用电成本,有力服务了实体经济发展。

三、关于结合机构改革设立专门的工作机构,强化服务职能。

新一轮机构改革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了价格监督检查与反不正当竞争处和反垄断处,负责我省水电气等垄断行业的价格和收费监管。我们将认真履职尽责,依据国家和省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政策切实加大检查和处理力度,保证国家的政策落实到位,保障市场公平竞争,为民营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四、关于坚持每年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垄断行业涉企服务专项整治行动。

近年来,我省多次组织了针对垄断行业的专项检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天然气安装收费垄断案件的调查处理。2016年在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导下,原湖北省物价局对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咸宁分公司、仙桃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大冶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江夏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石首市天然气有限公司等5家天然气公司进行了调查。这五家从事管道天然气供应及相关服务的天然气公司,凭借在相关区域内管道天然气供应及相关服务的特许经营权,通过与非居民用户签订管道燃气设施建设安装合同的形式,取得了在相关区域内非居民管道燃气设施建设安装市场的市场支配地位,并且滥用该市场支配地位,在非居民管道燃气设施建设安装经营成本、市场价格没有显著变化的情况下,剥夺了交易相对人自行选择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以及自行购买建设安装材料的权利,以不公平的高价收取非居民管道燃气设施建设安装费用。最终,以《反垄断法》相关法律法规对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的价格垄断行为进行处罚,共计罚款295.5万元,为全国首例天然气安装环节反垄断处罚案件。

(二)2015年、2018年、2019年先后三次开展水电气专项行业大检查。2015年4月,原省物价局下发《关于开展全省电力价格专项检查的通知》,对全省各级电网企业上网环节、销售环节的价格行为以及电力报装等延伸服务收费进行检查。对查出的违规收取一户一表费、预收电费、未严格执行居民电价、混淆电费类别、电力工程中乱收费等问题进行了严肃处理。2018年,全省检查户数占总户数的61%,清退多收电费1191万元,罚款3.36万元。2019年5月省市场监管局下发《关于开展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领域价费检查的通知》(鄂市监函〔2019〕109号),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供水、供电、供气价格专项检查。2019年7月8日,省市场监管局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下发了《2019年全省转供电收费清理规范实施方案》,并于7月9日召开全省视频工作会议,省局党组书记、局长亲自讲话部署,分管副局长提出具体安排,要求年底前转供电收费清理规范到位,着力减轻实体经济用电负担。目前,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出动检查人员1000多人次,对全市转供电主体开展全面清理检查,已清退金额超过一亿余元。其他地市已在大范围清退之中。企业自查自纠整改后,市场监管部门还将认真复查,对拒不整改和整改不到位的将依法进行处理。

在反垄断执法方面,目前正着力聚焦公用事业领域,加强对水电气配套安装工程竞争状况调查,将公用事业领域反垄断执法作为常态化重要内容,依法查处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维护市场竞争环境。

下一步,我们将加强与发展改革委、经信厅协同配合,认真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切实履职尽责。加大执法力度,对违反国家价费政策,在水、电、气销售、建设安装环节搭车收取其他费用,不明码标价和不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利用垄断行业特殊地位滥用市场支配权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公开曝光。将不执行国家政策的失信行为纳入全国信用共享平台,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对外公示,实施联合惩戒。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委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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