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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场监管局关于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栏目: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9-02-25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和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18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2018年,我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认真落实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机制,积极推进门户网站和微信微博平台建设,持续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同时,利用省局门户网站公众互动、领导信箱等栏目,及时收集并回复群众意见建议,提高了信息公开工作效能。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组织管理,完善制度机制

  一是健全工作机构。原省工商局和原质监局均分别明确1名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在省局门户网站领导分工栏单独列出并公布,原局办公室具体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各处室及直属单位分别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联络员,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完善制度规定。按照总局、省政务办相关要求修订了省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详单、权责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发了加强省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管理制度文件,对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的部署规范。完善了信息公开层级保密审查制度,进一步压实网站信息发布和保密审查责任。同时,对省局制发的各类公文,均在文件起草阶段即确定公开属性,属于主动公开的文件,在签发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省局门户网站对社会公开。


  信息公开目录

权责清单

  三是推进考核落实。我局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管理考核体系,每月听取政务公开工作完成情况汇报,每季度对省局门户网站及直属单位网站进行自查,年终按考核分值不低于4%的要求进行考核。省局设立了监督电话和投诉信箱,在门户网站开设了“12315投诉举报”“12365投诉举报”“局长信箱”等互动栏目,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和投诉。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因信息公开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除追究有关工作人员的直接责任外,还追究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责任。另外,我局还按照省政务办要求积极推进直属单位全面落实办事公开,并对各直属单位办事公开情况进行了考评检查。

  省局直属事业单位办事公开

  (二)升级信息平台,实现数据共享

  省局门户网站是我局对外的窗口,也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原质监局网站运行系统全面迁移至湖北“楚天云”平台。网站上“云”以来,用户普遍反映访问速度更快、运行更稳定。原省工商局对门户网站布局进行调整充实,新增“信用中国”、“湖北政务服务网”等栏目5项。制作“3·15消费者权益日品牌维权室风采”“2018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改革开放30周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栏”等共12期专题,为群众查阅政务信息提供了更加便捷的窗口。做好省局信息平台与省政务服务平台各类数据对接工作,在2018年6月《全省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进展情况通报》中,原质监局网上办事开展情况、行政审批事项梳理及标准化工作情况全省排名第一。持续推进政务数据公开共享,我局网站中的“行政审批系统”“湖北企业质量诚信网”“湖北省检验检测机构公众服务系统”等信息系统的建设和使用均已实现省、市、县三级“统一标准体系、统一技术平台、统一安全防护、统一运维监管”模式,数据信息可跨平台归集共享,真正实现“让群众少跑腿、让信息多跑路”的目标。

  湖北省检验检测机构公众服务系统

  (三)围绕重点领域,推进信息公开

  一是抓好商事制度改革信息公开。实施“36证合一”、“证照分离”、全程电子化登记等商事制度改革,开展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国家试点,企业开办时间压减到5个工作日。推进产品准入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一企一证”,取消24类工业产品和所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发证前检验,食品类生产许可审批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减到当场发证,省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审批时限由60个工作日压减到9个。大大简化了企业准入手续,缩短了企业开办周期,降低了企业投资创业成本。市场活力进一步增强,全省市场主体总量达到498.53万户,增长10.89%,其中企业类主体122.71万户,增长15.79%。

  组织召开全省实施全国统一“多证合一”改革视频会

  全省“证照分离”改革动员视频会议

  (http://www.egs.gov.cn/zwdt/sjyw/301525.htm)

  二是抓好市场秩序监管信息公开。报请省人大出台《湖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实行涉企收费“一张清单”、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等制度。建立省市县三级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开展部门协同监管试点,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和失信联合惩戒。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将获证企业信息、监督抽查、分类监管等信息录入信息平台,实现企业、有关部门和公众获证信息在线查询,引导公众参与对企业的监督。2018年全省抽查企业7.6万户,抽查率达7.7%,高于总局5%的要求。

  湖北企业质量诚信网

  三是抓好增量提质行动信息公开。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质量大会。深入开展“万千百”示范活动,全省1.03万家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1042家企业导入卓越绩效等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培育标杆企业113家。武汉获评“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中铁大桥局荣获第三届中国质量奖,全省质量工作实现两个“零的突破”。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标准化法,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9项、国家标准209项,发布地方标准103项,新建成国家级标准化示范项目7个,新获批国家级标准化试点创建项目22个。服务“四个三”重大生态工程,制定发布厕所革命工程建设省级地方标准。推进省市县三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体系建设,全省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达到2169项,向社会首次公开发布284项省级公用计量标准名录。加大商标培育力度,全省新增注册商标10.8万件,实有注册商标40.3万件,增长36.7%;新增驰名商标18件,总数达379件,居全国第七。推进广告产业园区和基地建设,全省广告经营额达到226.83亿元,增长12.85%。

  省政府门户网站质量湖北专栏

  湖北质量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做到了及时高效、真实准确、客观公正。

  (一)利用门户网站公开。2018年,我局从市场准入服务、市场秩序监管、消费维权保护等方面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建设。一是升级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实行“网上登记”。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于2018年6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实现以电子营业执照为支撑的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公示、网上发照等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方式。截至2018年底,全省通过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共办理登记23573户。二是依托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行“公开监管”。积极引导市场主体履行年报公示义务,截至2018年6月30日,2017年度企业综合年报率88.45%,高于总局要求的85%全年工作目标。开展信用信息公示,截至2018年11月,公示系统公示市场主体基本信息487.4万条,变更登记信息755.6万条,年度报告信息1462.5万条,股东出资信息479.1万条,商标信息38.8万条,股权出质信息4.5万条。公示系统累计访问量已达2.42亿人次,查询量5617.1万余人次,其社会影响力和认可度不断提升。三是优化12315、12365信息化应用,实行“线上维权”。推广应用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二期,引导消费者通过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表达诉求,大力发展ODR(在线处理纠纷)企业,引导经营者应用平台和解消费纠纷。2018年已发展ODR企业364家,处于全国前列。依托总局12365信息化平台,推进执法案件直报、投诉举报信息采集和执法管理系统,实现案件的网上运行。截至2018年12月,12315平台处理消费者诉求共计58.83万件,其中咨询42.03万件、投诉15.54万件、举报1.26万件。接待消费者来信来访102批次、116人,解决消费者信访诉求事项8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3.76万元。省局形成12315数据分析报告19件,利用多种渠道及时发布消费提示、作出行政指导。全省12365举报处置指挥中心共受理业务19881件,其中咨询13303件,投诉5268件,举报1310件,投诉举报处置率达到100%。举办了“12365局长接线日”活动,共接到举报26件、投诉35件、咨询160件。

  《湖北日报》报道我省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上线情况

  全省12315系统接收消费者诉求情况图

全省12365系统接收消费者诉求情况图

  四是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实行“阳光政务”。在领导决策方面,通过召开局长办公会、局务会、专题办公会等方式研究重难点问题,及时编发会议纪要和情况通报,发至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和市州县局,及时向全省系统公开领导决策情况。在财务管理方面,严格开支审批程序,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在门户网站公开政府采购招标情况,原湖北省工商、质监系统2017年度部门决算和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等。

  (二)利用新闻媒体宣传。2018年,我局在各类报刊发稿460多篇。在湖北日报和荆楚网开展专题(整版)宣传6次,在电视、广播类媒体发稿153条。另外,我局还针对重点改革任务、主要职能和出台的重要政策等,先后举办了“湖北省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建设质量强省实施方案暨2017年湖北质量白皮书”“全省‘证照分离’改革”“全省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等6次新闻发布会。围绕“提升营商环境助力创新创业”“解除消费维权痛点共享质量发展成果”等热点问题5次做客政府网站在线访谈。在《湖北日报》开设专栏对省政府办公厅公布的《关于加强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报请省人大出台的《湖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7项政策进行解读。《湖北日报》分4个版面公示全省第十四届“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名单,在地铁4号线开通了“质量特快”地铁专列,开展“你点我检”系列活动和“我最爱的100个湖北名牌”评选活动,这些活动都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建设质量强省实施方案暨2017湖北质量白皮书媒体通气会

  全省“证照分离”改革新闻通气会

  全省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新闻通气会

  湖北经视报道《湖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正式实施

  《湖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解读

  武汉地铁4号线“质量特快”专列

  “你点我检”系列活动

  (三)利用“两微”平台传播。我局政务微博微信作为省局与群众沟通的重要平台,利用政务微博微信及时发布省局出台的重大政策措施、全省系统重大活动及工作成效、市场主体发展信息。省局政务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2.25万人,2018年发布图文消息610条,阅读人次达7万次,微博关注人数突破3万人,编(转)发微博362条,日均浏览量近5000余次,影响力和传播力不断提升,有效搭建了我局与人民群众的沟通平台,提升了履职效能。

  省局微信微博信息平台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将做好依申请公开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落实专门机构实行专人受理、分办,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在法定期限内及时回复申请人。2018年,我局共依法受理社会各界信息公开申请46件,其中通过网上申请42件,信函申请4件,全部依法办理并予以答复,及时办结回复率为100%。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局未向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我局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务信息公开事项引起的行政复议1起,行政诉讼0起,未发生申诉举报。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8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有待加强。政务公开责任制、目标考核机制不健全,导致部分处室对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重视不够。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三是政策解读形式有待丰富,对涉及部门的重大改革、重要政策的解读虽然更加及时主动,但是仍以文件解读的形式为主,图表解读、动画解读等通俗易懂的解读形式运用不多。四是在政府信息查询方面还不够便利。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完善政务公开制度。结合机构改革后的实际情况,制定有关政务公开的各项制度,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职责,压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二是结合群众需求突出政务公开重点。把涉及人民群众切实利益的热点问题作为今后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进一步梳理主动公开的权力清单,加大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力度,做好相关信息的归集、整理和发布工作,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服务。三是加强与社会公众的互动。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平台宣传和互动作用,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充分发挥网上调查和民意征集作用,听取社会公众对市场监管部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四是结合省局门户网站整合建设工作,改进省局门户网站有关信息公开栏目建设,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七、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社会各界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需要作进一步的解释、说明,请与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办公协调工作组联系。联系人:丁鹿杰;联系电话:027-87270316(办)。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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