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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栏目: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01-29 加入收藏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

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姓名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

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1

(鄂)市监罚字〔2021〕104号

深圳市伟奇服装有限公司生产学生用服装以不合格冒充合格产品案

深圳市伟奇服装有限公司

黄伟清

91440300731136702D

深圳市伟奇服装有限公司生产学生用服装以不合格冒充合格产品,生产服装货值金额9360元。执法人员依法提取相关证据,该厂对执法人员的执法检查程序及调查事实均无异议

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罚款上缴省直国库,期限15日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月27日

2

(鄂)市监罚字〔2021〕103号

北京特动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学生用服装以不合格冒充合格产品案

北京特动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李长东

91110108797574094A

北京特动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学生用服装以不合格冒充合格产品,生产、销售服装货值金额7000元,销售违法所得230元。执法人员依法提取相关证据,该厂对执法人员的执法检查程序及调查事实均无异议。

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罚款、违法所得上缴省国库,期限15日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月27日

3

(鄂)市监罚字〔2021〕102号

孝南区杨店镇梦成服装厂生产、销售学生用服装以不合格冒充合格产品案

孝南区杨店镇梦成服装厂

程彩清

92420902MA4CLL832U(1-1)

孝南区杨店镇梦成服装厂生产、销售学生用服装以不合格冒充合格产品,生产、销售服装货值金额72000元,销售违法所得2274.6元。执法人员依法提取相关证据,该厂对执法人员的执法检查程序及调查事实均无异议。

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以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七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罚款、违法所得上缴省国库,期限15日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月2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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