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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公众代表、专家列席】省局召开播音主持专业职称评审条件修订研讨会
栏目:湖北省广播电视局-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22 加入收藏
【邀请公众代表、专家列席】省局召开播音主持专业职称评审条件修订研讨会

3月18日,省局召开播音主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研讨会,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红艳同志出席并讲话,湖北广播电视台、武汉市广播电视台、襄阳市广播电视台、黄石市广播电视台和省局相关业务处室11名业内专家、基层代表参加会议。

张红艳同志指出,年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深化播音主持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部署播音主持专业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对播音主持专业评审提出了新的意见、修订了新的标准,是我们做好播音主持专业评审的重要政策依据。张红艳同志强调,播音主持专业人员是我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代表着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媒体的形象,承担着坚持正确导向、传播先进文化、引领文明风尚的重要职责。要抓紧形成具有湖北特色的播音主持专业人才评价标准;抓紧让《新时代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更好服务文化强省建设;抓紧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培养造就政治坚定、素质优良、德艺双馨的播音主持专业人员队伍,为我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高质量创新性发展提供人才支撑;抓紧将征求意见稿通过省局人才服务平台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择机组织省台、地市台、县级台、省内高校、网络视听服务机构等进行修改完善。

参加研讨会的业内专家一致认为,形成湖北特色的人才评价标准要把握好四个方面:一是充分认识国家广电总局出台《意见》的政治意义,坚持把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放在评价首位;二是把握好新时代我省播音主持专业人才队伍的成长规律,切实破除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倾向;三是扩大评审范围、打破所有制制约,把公有制单位、非公有制机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人员纳入评审范围;四是建立统一的播音主持专业人员职称制度,形成相互衔接、体系完整、名称统一的播音主持专业人员职称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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