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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广播电视法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栏目:湖北省广播电视局-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22 加入收藏
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广播电视法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广播电视局,省直广电企事业单位,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2021年全省广播电视法治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湖北省广播电视局办公室 

2021年4月22日 


2021年全省广播电视法治工作要点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八五”普法规划实施的第一年,全省广播电视法治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广电总局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局关于巩固提升湖北广电“6·18行动措施”和“一网一园一中心”质效,凝心聚力打造创造湖北广电“123”工作品牌的工作部署,不断提高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化建设质量,为推动全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高质量创新性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强化政治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全系统普法的首要任务,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引领新发展阶段普法工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举办专题讲座,推动领导干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同时纳入全省系统法治工作培训内容。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办公室、宣传处(政策法规处)

2、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精神,广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我国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切实把全系统干部职工思想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和宪法规定上来。责任部门:办公室、宣传处(政策法规处)、机关党委

3、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结合庆祝建党100周年,以党史、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开展党内法规知识的学习宣传,加强党建工作和法治建设工作相互融合相互促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述职中,要重点围绕法治学习、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等情况进行述法。责任部门:人事处、机关党委

二、强化法治宣传,弘扬法治精神

1、围绕中心,加大宣传与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指导各级广播电视机构组织开展国家安全、粮食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疫情防控、公共卫生、生态环境、民族宗教、野生动物保护、突发事件应对、长江大保护等主题宣传活动;结合民法典颁布一周年,组织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融入日常生活、融入基层治理、融入法治实践,使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常态化。责任部门:宣传处(政策法规处)

2、大力宣传贯彻《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湖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广播电视管理条例》《湖北省广播电视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重点宣传贯彻《广播电视管理条例》《湖北省广播电视条例》,确保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到位。责任部门:各部门

3、组织开展 “4·26”世界知识产权日、“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的专项法治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媒体和新媒体的法治宣传作用,积极履行媒体的社会责任,推进法治深入人心。组织经常性学法用法活动,确保无纸化学法用法工作参考率和通过率达到90%以上。责任部门:宣传处(政策法规处)

三、强化统筹谋划,提高行业治理水平

1、制定印发省广播电视局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和年度法治工作要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加强对相关法治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考核评估、追责问责,完善党管媒体党管意识形态责任制,确保法治工作经常抓、抓经常。6月份,举办全省广电系统法治工作培训班。责任部门:办公室、宣传处(政策法规处)、人事处、各部门

2、做好《湖北省广播电视条例》执法检查自查,向省人大报告《湖北省广播电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今年是《条例》实施满三周年,根据《湖北省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报告办法》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湖北省广播电视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方案》的规定,组织开展执法检查自查或者立法后评估,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条例》执法检查自查或者立法后评估情况报告。省人大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实施指导,加强《条例》实施情况调研,听取和审议《条例》实施的情况报告。责任部门:宣传处(政策法规处)

3、开展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做好“立改废释”工作。研究规划“八五”普法工作,研究制定《湖北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十四五”发展规划》《“十四五”电视剧高质量发展规划》《湖北省电视剧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关于促进湖北省网络视听产业繁荣发展的意见》《湖北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十四五”科技发展规划》《关于加强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省局广播电视综合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出台我省关于智慧广电建设发展的工作意见,和关于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修订《湖北省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办法》等法规性文件,培育广播电视法治新动能,打造广播电视法治新平台。责任部门:电视剧处、传媒机构管理处、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媒体融合发展处、科技处(安全传输保障处)、公共服务处(行政审批办公室)、规划财务处

4、协助国家广电总局做好《广播电视管理条例》《信息网络视听节目管理条例》等法规的立法调研、制定等相关工作。认真做好省人大常委会和省司法厅有关地方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征求意见工作。责任部门:宣传处(政策法规处)、有关部门

5、围绕产业发展突破行动,制定、落实产业发展法规政策。加强与相关部门联系协调,指导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机构用足用好国家和省、市、区出台的有关减免缓缴税款、社会保险费等各项优惠帮扶政策措施。责任部门:规划财务处

6、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查制度,加强依法行政监督。明确行政执法程序,完善行政执法文书格式,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细化量化全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建立健全行政调解机制,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责任部门:宣传处(政策法规处)

四、强化依法管理,促进广电行业健康发展

1、以“互联网+监管”事项管理系统中现有事项为基础,对省本级事项进行梳理,着力提升监管事项清单的完整和准确性。做好大数据、“互联网+”在政务服务、行政执法及其监督中的运用,逐步完善 “一网通办”、行政执法和信息查询服务。依法加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定全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督促所有监管行为纳入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实施,及时公示检查结果。责任部门:宣传处(政策法规处)、公共服务处(行政审批办公室)、有关部门

2、严格执行内容播前审查制度,严格落实审核备案公示制度,严把内容关、导向关、人员关、片酬关。持续加强广播电视频率频道、有线电视网络、IPTV、互联网电视等管理服务工作,认真开展境外卫星电视专项整治、打击黑广播专项行动,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良好传播秩序。积极扶持公益广告创作播出,加大违法违规广告整治惩诫力度,建立完善违规行为通报机制。加强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和IPTV业务监管,完善升级监测系统,重点强化移动互联网传播视听内容监管,不断增强管网治网能力。责任部门:宣传处(政策法规处)、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传媒机构管理处、科技处(安全传输保障处)、监管中心

3、大力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着力为行业和基层发展排忧解难、保驾护航。完善“一网通办”“一窗通办”,努力实现“跨省通办”“省内通办”,最大限度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材料、压缩审批时限,实现一张清单告知、一个标准受理、一个平台流转,将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时限进行精简压缩,办理时限由原来承诺的10个工作日减少至7个工作日,以更优服务、更高质效创造最佳行业发展环境,支持各类广电机构和市场主体健康发展。责任部门:公共服务处(行政审批办公室

4、开展《湖北省广播电视条例》等行业法规执法监督检查,确保广播电视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到位。加强版权保护和运用,深化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健全广播电视知识产权管理机制,推动知识产权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精细化,推进广播电视节目的商标注册和维护工作。责任部门: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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