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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广播电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栏目:湖北省广播电视局-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0-01-15 加入收藏
湖北省广播电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及相关要求,由湖北省广播电视局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11日起至20191231日止。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湖北省广播电视局门户网站(http://gdj.hubei.gov.cn/)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有其它需了解事项,可与湖北省广播电视局(地址:武汉市武昌区黄鹂路39号)办公室联系,电话027-68892451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根据最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人民政府有关要求,结合我局机构改革和广播电视职能优化实际,突出紧紧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这条主线开展广播电视宣传和创作,营造礼赞新中国、奋进新时代的浓厚氛围,深化推动节目评价改革、管理体制改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监管体系改革,统筹推进内容生产体系、全媒体制播体系、传输覆盖体系、科技创新体系、综合监管体系建设,强化突出党的政治建设这个根本的“1451”工作思路。我局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严格信息公开程序,依法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通过多渠道、多领域发布广播电视政务信息。同时加强门户网站及新媒体平台的维护与管理,确保了信息公开渠道的畅通,实现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完善相关制度,加大公开力度,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要求,认真落实党委政府出台的方针政策,及时主动公开有关文件和重要工作动态。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健全,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局机关12个处室、局属7个单位共同参与。现我局共有专职人员1名,兼职人员1名,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信息员20多名共同参与完成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规范流程管理。2019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及我局《发布信息保密审查制度》持续规范推进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完善信息公开属性界定和保密审查,按年度编制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报告,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朝着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向发展。

(三)完善网上平台。结合省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工作,以门户网站(http://gdj.hubei.gov.cn/)为主阵地,结合客户端、微信公众号、微博等信息平台。2019年,主动公开文件及时上网,对部分依申请公开的目录向公众提供,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一级栏目5个,二级栏目13个,保障了相关信息的及时公开。根据新媒体的特点,充分利用微信、微博,将我局消息动态、便民服务等信息及时发布出去。

(四)注重平台安全。集合门户网站集约化工作,加强系统日常维护管理工作,确保网站安全,保障我局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和稳步推进。引入舆情信息分析系统,确保信息内容的安全发布。积极做好安全值守和应急处置,稳妥应对各类情况,保障局网站正常运行,未发生信息安全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概况

按照201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9条、第20条的规定,我局继续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全年通过政府网站等方式主动公开信息552条,努力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阅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更好的服务。2019年,在局门户网站首页设置了发布解读、互动交流、办事服务、部门动态、省局要闻、通知公告、等栏目,方便了公民查阅和办事。各类公开信息明细如下:                                                          

共发布552条信息,其中政务动态253条,所占比重为46%;专题专栏21条;推荐影片63条;领导活动37条;公众互动3条;财政资金124条;政策法规类5条;所占比重为0.9%;其他46条,所占比重为8.3%

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省局要闻(620082)、通知公告(336488)、市州信息(318041)、行业资讯(60960)。

拓宽新媒体信息公开途径。全年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98条,获15424次阅读量,关注人数增至2195人。

全年政务微博发布151条,其中“三季度我省三部电视剧开机拍摄”“我省出品电视剧《如果可以这样爱》”单条阅读量超万次。

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全面清理和规范行政权力清单。根据机构改革后我局“三定”职能配置和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权力,全面梳理、核对、迁移、调整权力事项、责任事项,逐项完善权责事项的名称、类型、设定依据、责任事项等要素,形成权责清单通用目录,在省行政职权和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中更新发布。已发布的全省广播电视行业行政权力事项共计84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30项、行政处罚事项43项、行政强制事项2项、行政检查事项2项、行政奖励事项1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6项。

(二)重点领域公开情况

一是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主动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积极采纳公众反馈意见。二是深化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公开。依据国家和湖北省政府预决算公开的相关要求,在局网站及时公开了2019年预算和2018年决算情况。三是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积极推动“礼赞新中国成立70周年2019网络视听作品大赛”等重点项目工作信息,启动全省广播电视节目创新创优扶持工作,两次召开选题策划会,对33个创新创优项目进行扶持,包括项目设置、资金金额、申请主体、申请条件、工作程序和评审办法、评审结果等情况及时公开。四是梳理权力清单。及时在局官网和湖北政务服务网向社会公开。五是推进重点项目公开。公开上级部署的工作任务进展和完成情况,承担国家广电总局基于700M频段的移动互联网接入服务试点项目,在神农架开展广电5G网络业务承载试验。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362个台站建设任务。组织开展“户户通”“村村响”绩效评价,制定出台《“村村响”终端光电转换技术方案》,建成“村村响”对农广播节目省级平台和省、市、县、乡、村五级联网系统,制定出台《湖北省应急广播省级平台建设方案》,推进国家应急广播体系建设与“村村响”平台融合发展等。六是推进行业监管信息公开。对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单位年度审核结果核验通过名单、优秀网络视听节目征集评选结果、和各重大专项整治活动等相关情况进行公开。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51

10

1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92


75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80个

1030.2万元


    (三)回应社会关切

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进一步完善公众意见的收集、处理、反馈机制,通过局门户网站开展在线访谈、意见征集、网上调查问卷等,广泛倾听公众意见建议,接受社会的批评监督,搭建政府与公众交流的新平台。围绕本单位、本行业、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融合图文、短视频、演播室访谈等多种形式,积极作出回应,取得了良好效果。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2019年最新《条例》规定开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充分地发挥局网站第一平台的作用,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认真落实依申请公开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规范了工作流程,受理环节、办件环节、答复事项等严格把关,切实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办理效率和质量。注重与申请人及时沟通联系,严格依申请公开办理时限,在规定时限内给予回复。2019年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1项,已完成答复。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按照新《条例》第51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截至2019年底,没有针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总结我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需要在下一年度工作中予以改进和提升。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以扩大主动公开内容为主,做好基础性前置性工作。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明确公开和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公开栏目内容。二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将制度建设作为推动工作规范程序化的根本保证,根据机构改革后的职能调整重新修订原有相关工作制度,制定完善网络政务新媒体制度。三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在机构改革和“三定”落实完成后,健全组织领导,完善机构职能,加强局内各部门相关工作联络员的横向联系与交流,开展有针对性的业务能力培训,使相关工作人员熟练掌握2019年新《条例》规定的原则、程序、方式和方法,规范清理、信息录入、目录编制及依申请公开等各项工作,提升队伍素质。四是加强考核监督工作。把督促检查各部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加大力度,狠抓落实,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每季度针对栏目内容更新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及时统计分析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事项、内容、数量。五是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工作。优化局门户网站栏目设置,按新《条例》要求及时解读涉及广播电视工作的政策措施,做到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及时公开我局获批国家广电总局两个重大项目“中国(湖北)网络视听产业园”“中国(湖北)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发展创新中心”


公共服务深入推进组织开展“户户通”“村村响”绩效评价,加强地面数字电视等重点工程建设积极对接乡村振兴战略。

走出去”迈出新步伐。11月中旬,由总局和省政府主办,省委宣传部和我局承办重点项目的“江与河的对话——2019湖北影视展播周暨南亚湖北传媒周”系列活动在印度和尼泊尔成功举行。

努力推进和服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健全机构强化领导,为扶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

强对重点提案建议办理的督导,积极做好代表和委员沟通工作,加强与有部门的协调。2019年,省“两会”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共10件会办件,全部按规定要求办结,办结率、同意率和满意率均达到100%


湖北省广播电视局

2020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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