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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统计局2019年部门预算
栏目:湖北省统计局-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9-02-18 加入收藏
湖北省统计局2019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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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湖北省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湖北统计局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专项支出情况说明

  十、部门专项转移支付分市县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举借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十四、国有资产存量情况说明

  十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湖北省统计局2019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十、专项转移支付分市县表


  第一部分 湖北省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省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全省统计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拟订有关地方统计法规、省政府规章草案,指导全省统计工作。

  (二)按照国家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核算制度,组织实施全省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省及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地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全省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各地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省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全省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全省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全省能源、投资、消费、科技、人口、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省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各地区、各部门及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省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七)对全省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审批省内部门统计标准,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全省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全省涉外调查活动。

  (九)管理省属调查监测分局和经济社会调查队,协助地方管理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统计局局长和副局长,指导全省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省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监督管理地方政府统计部门由中央或省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和专项基本建设投资。

  (十)建立并管理全省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建立和维护全省基本单位名录库,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各地区、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地方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一)收集、整理国际及省际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国际及省际间统计资料交换和统计交流合作项目。组织开展统计科学研究和指导统计学会工作,组织管理和指导社情民意调查工作。

  (十二)为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十三)部门新增加的职责: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地方统计局与国家调查队部分业务分工调整优化方案》的通知(国统字〔2017〕209号)文件精神,从2018年7月起由国家调查队实施的“四下”企业抽样调查(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小微企业抽样调查、规模以下服务业抽样调查、规模以下企业创新调查;以全国为总体的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抽样与问卷调查等)调整由地方统计局负责。

  (十四)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国家统计局制定的《长江经济带发展统计监测工作方案》,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十大战略性举措分工方案》(鄂政发〔2018〕27号)等精神,湖北省统计局作为长江经济带发展统计监测协调领导小组牵头单位,承担统计监测的具体工作,包括构建监测指标体系,搭建数据共享平台,开展监测评价与分析研究,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评价体系。

  (十五)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湖北省统计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局属事业单位预算、各市(州)调查监测分局、县经济社会调查队预算。

  


   根据省政府机构改革核定的内设机构及省编委批复的局属事业单位设置情况,纳入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如下:

  1.办公室

  2.政法处  

  3.设管处

  4.综合处

  5.核算处

  6.工业处

  7.能源处

  8.农村处

  9.投资处

  10.贸经处

  11.人口处

  12.服务业处

  13.财基处

  14.人事处

  15.机关党委

  16.老干处

  17.湖北省统计局调查监测分局

  18.湖北省统计局数据管理中心

  19.湖北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

  20.湖北省统计局统计科学研究所

  21.湖北省统计宣传教育中心

  22.湖北省统计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23.湖北省统计局普查中心

  24.湖北省统计局黄石调查监测分局

  25. 湖北省统计局鄂州调查监测分局

  26. 湖北省统计局随州调查监测分局

  27. 湖北省统计局仙桃调查监测分局

  28. 湖北省统计局天门调查监测分局

  29. 湖北省统计局潜江调查监测分局

  30. 其他市州调查监测分局、经济社会调查队

  根据我局实际情况,经省财政厅同意,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省统计局数据管理中心、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省统计局统计科学研究所、省统计宣传教育中心5个局属事业单位由统计局机关本级统一核算。黄石、鄂州、随州、仙桃、天门、潜江6个调查监测分局单独核算,湖北省统计局所属其他11个市、州及林区调查监测分局和31个县(市、区)经济社会调查队因没有在省财政单列账户,由省调查监测分局本级统一核算。


  第二部分 湖北省统计局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湖北省统计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规定,湖北省统计局2019年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省统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上年结转、其他结余;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支出。湖北省统计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14616.45万元。

  


   二、关于湖北省统计局2019年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湖北省统计局2019年收入预算14616.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217.97万元,占97.27%;上年结转结余398.48万元,占2.73%。

  


2019年全年预算收入14616.45万元与2018年16654.77万元相比减少2038.32万元,减少12.2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613.31万元,减少10.19%,上年结转结余减少295.01万元,减少42.54%;无政府性基金收入。

  减少的原因表现在人员、公用经费相比上年增加了,但项目经费减少幅度较大,湖北省第四次经济普查经费减少1700万元,第三次农业普查经费减少了993.49万元。

  三、关于湖北省统计局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湖北省统计局2019年支出预算14616.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75.45万元,占77.14%;项目支出3341万元,占22.86%。

  


 2019年全年预算支出14616.45万元与2018年16654.77万元相比减少2038.32万元,减少12.24%,其中基本支出11275.45万元与2018年10557.28万元相比增加718.17万元,增幅为6.80%,主要是人员经费、日常公用支出增加;项目支出3341万元与2018年6097.49万元相比减少2756.49万元,减少了45.21%。主要是第四次经济普查经费、第三次农业普查经费减少幅度较大。

  四、关于湖北省统计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预算规模变化情况。湖北省统计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数14557.45万元占2019年收入总额的99.60%。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数比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数16524.77万元减少1967.32万元, 减少11.91%,主要原因是:一是基本支出增加主要是2018年底通过公开招考方式录用新进人员,安置军转干部人数增加,中央事业单位40人转入地方预算;按政策规定人员晋职晋级,人员经费支出增加,预算数相应增加。二是项目经费减少主要是第四次经济普查项目经费减少1700万元,农业普查项目经费减少993.49万元。

  


(二)财政拨款预算结构情况。2019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532.61万元占92.9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00.36万元占6.18%,医疗卫生(类)支出124.48万元占0.86%。

  


 五、关于湖北省统计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数14557.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16.45万元,占77.05%;项目支出3341万元,占22.95%。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数为10191.6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支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此项支出比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数9481.29万元增加了710.32万元,增长7.49%,主要是人员增加,包括招考录入、军转安置、中央事业单位人员划转,另外2018年工资、养老保险调标等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数为3041万元,包括统计专项业务费980万元,计算机网络运行维护及网络专线租赁费190万元,办公房租金及物业管理费220万元,统计执法专项经费949万元,统计抽样调查业务经费100万元,长江经济带发展统计监测及考评工作经费50万元,不可预见费552万元。主要用于对全省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统计分析、预测和监督,开展统计数据执法检查,提供高质量统计数据,向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定期开展办公大楼维护,后勤保障落实到位;深入推进全省统计工作规范建设,构建全覆盖、无盲区的统计网络,提高数据处理信息化水平,实现系统内数据共享等统计业务工作支出。此项支出比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数3104万元减少了了63万元,减少2.03%,主要原因是:虽然增加了长江经济带发展统计监测及考评工作经费、统计抽样调查业务经费,但原有的战略支点暨转变发展方式统计监测和基本单位名录库等项目进行了归并。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数为300万元,全部是湖北省第四次经费普查经费预算。主要用于第四次经济普查登记、数据录入、审核与汇总上报,进行普查数据质量抽查,发布普查公报,更新基本单位名录库,完善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建立普查数据库等工作。此项支出比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数2993.49万元减少2693.49万元,减少89.98%,主要原因是:第四次经济普查经费减少1700万元,第三次农业普查经费减少993.49万元。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数为900.36万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此项支出比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数801.59万元增加98.77万元,增加12.32%,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支出增加,故预算数相应增加。

  (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24.48万元,用于局机关在职干部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医疗方面的支出。此项支出与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数144.40万元减少19.92万元,减少13.80%,主要原因是省医改办重新核定标准。

  六、关于湖北省统计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湖北省统计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216.4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889.42万元,占88.17%,日常公用经费1327.03万元,占11.83%。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数比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数10427.28万元增加789.17万元,增长7.57%, 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招考方式录用新进人员,安置军转干部以及中央事业单位人员转入;二是按政策规定人员晋职晋级,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三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相应增加;四是养老保险缴费增加。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省统计本级、局属事业单位、市(州)监测分局、经济社会调查队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327.03万元与2018年初预算1256.99万元增加70.04万元,增长5.57%,主要是人员增加,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增加。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其中包括办公费215.73万元、印刷费1.2万元,水电费127.80万元、邮电费33.07万元、租赁费3.50万元,物业管理费6万元、劳务费22.20万元,委托业务费1.20万元,其他交通费348.02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49.80万元,差旅费47.53万元、维修(护)费37.15万元,会议费30万元,培训费0.38万元,公务接待费24.90万元、因公出国出(境)费5.50万元,工会会费64.01万元、福利费114.32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94.82万元等费用支出。

  八、关于湖北省统计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湖北省统计局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关于湖北省统计局2019年财政专项支出情况说明

  湖北省统计局2019年无财政专项预算支出。

  十、关于湖北省统计局2019年部门专项转移支付分市县情况说明

  湖北省统计局2019年无部门专项转移支付分市县预算支出,无扶贫资金。

  十一、关于湖北省统计局2019年举借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湖北省统计局2019年无举借政府债务情况预算支出。

  十二、关于湖北省统计局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30.20万元,其中:出国费55.50万元,占预算总额的42.63%,与2018年预算55.50万元持平;公务接待费24.90万元,占预算总额的19.12%,与2018年预算25万元减少0.1万元,降幅0.4%;公车运行维护费49.80万元,占预算总额的38.25%,与2018年预算49.90万元减少0.1万元,降幅0.2%,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

  2019年度“三公经费”预算130.20万元比2018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30.40万元略下降0.2万元,两年基本持平,主要是公务接待费下降0.1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下降0.1万元,共降幅约0.15%。

  2019年因公出国(境)预算55.50万元,其中公用经费预算5.50万元,专项普查活动预算50万元,拟组织省局机关在职干部出访欧洲、“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行集中学习交流,拟组团3个,人数预计11人,人平预算5万元左右,此项计划履行相关手续后执行。

  2019年公务接待费预算24.90万元,全部在公用经费中列支,因2019年是湖北省第四次经济普查重要年份,接待任务较多,拟接待280批次,2800人次左右,实际支出要严格审批接待标准和手续,一事一报,做到财务票据(发票、菜单、公务卡结算单)、派出单位公函、事前审批单齐全才能履行报销手续。

  十三、关于湖北省统计局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湖北省统计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湖北省2019-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有关规定,切实做到“应编尽编,应采尽采”。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1311.55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22.7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188.85万元。比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2954.83万元减少1643.28万元,减少55.61%。减少原因:一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做到“应编尽编,应采尽采”;二是2019年第四次经济普查经费减少,相应会议、培训、印刷、物资采购减少,另外2019年第三次农业普查培训、印刷等采购费用也相应减少。

  十四、国有资产存量情况说明

  2018年湖北省统计局占有房屋面积15717.93平方米,共有车辆11辆,都属于一般公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4台,单价100万元的以上专用设备数量为0。

  十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一是认真组织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并充分运用绩效评价结果,调整设置的指标体系和绩效目标,加快建立绩效导向的预算管理制度。二是在预算执行中,依据绩效目标对项目资金运行状况及绩效目标的预期实现程度开展了一次绩效监控,确保预算绩效目标的实现。三是在预算编制中,认真梳理项目活动,依据项目活动明确项目绩效目标、量化关键绩效指标,将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依据,提高预算绩效目标申报的及时性与规范性。四是完善绩效报告与公开制度,推动绩效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019年所有项目均设置了绩效目标,包括统计专项业务经费、计算机网络运行维护及网络专线租赁费、全省统计执法专项经费、办公房租金及物业管理费、湖北省第四次经济普查经费、统计抽样调查业务经费、长江经济带发展统计监测及考评工作经费等7个项目经费。这些项目绩效目标都是根据省委、省政府对统计系统的指示要求以及我局职能责任和年度统计任务设置的,每个子项目都有不同的统计目标和要求。

  如统计专项业务经费目标设置:一是狠抓统计数据质量,提供优质的统计产品;二是大力推进现代化服务型统计建设,为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设立依据是按照省委、省政府对统计工作要求以及湖北省经济社会发展对统计数据的需求,建立完善各项统计制度,构建服务型统计体系,为政府及社会提供优质统计产品,对湖北省经济社会发展进行监控、分析、预警,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绩效指标设有数量指标统计工作会议完成率、数据评审、监控完成率、调查样本(对象)充足度。质量指标设有:数据质量核查频次、省、市、县数据差率;社会效益指标设有统计产品种类丰富度,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设有政府部门及社会公众满意度等。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省统计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各市(州)调查监测分局、经济社会调查队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指省统计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各市(州)调查监测分局、经济社会调查队的在日常业务之外开展专项统计工作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指反映统计部门开展人口普查 、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省统计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各市(州)调查监测分局、经济社会调查队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离休人员的支出、退休人员统筹外的支出。

  (六)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省统计局用于机关在职干部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医疗方面的支出。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公用经费。


  第四部分   湖北省统计局2019年部门预算附表

  附表1:湖北省统计局2019年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湖北省统计局2019年收入预算总表

  附表3:湖北省统计局2019年支出预算总表

  附表4:湖北省统计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5:湖北省统计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附表6:湖北省统计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附表7:湖北省统计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附表8:湖北省统计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

  附表9:湖北省统计局2019年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附表10:湖北省统计局2019年专项转移支付分县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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