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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十三五”时期统计改革发展规划
栏目:湖北省统计局-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8-06-02 加入收藏
湖北省“十三五”时期统计改革发展规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更好地为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加优质、高效、可靠的统计保障,根据《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湖北省委、省政府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加强统计工作、服务改革发展的要求,结合湖北统计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全面实现湖北统计升级版目标

  (一)“十二五”统计工作取得的成绩。“十二五”时期,是湖北统计工作取得重大突破和实现升级发展的重要时期。全省统计系统以创新的理念科学布局、谋划统计升级版发展战略,以改革的魄力促进统计生产方式重大变革,以担当的精神不断化解统计工作难题,以务实的作风推进统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全省统计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

  1.创新理论,“升级版”战略扎实推进。在大量调查研究和实践探索的基础上,解放思想,创新理念,提出了以勇气和智慧强力打造湖北统计升级版的战略构想。树立了“三个三”的指导思想,谋划了“五更”统计发展目标,确立了“升级版”的发展道路,强化了“正本清源”的主业意识,突出了“两库”建设的工作重点,提出了“四个根本”的工作措施,构建了分类指导和分层推进的统计治理体系,强化了“三种意识、三种思维”的工作要求,总结出了“两个绝不、两个防范、三个狠抓”的统计廉政理念。

  2.健全体系,统计治理能力不断提升。在市级层面出台了加强市(州)统计工作的意见,加强对市州工作的指导。在县级层面继续开展县级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整体推进。在乡镇层面巩固提高“八有八化”水平。在村级层面推进“五有五化”。在企业层面开展统计诚信企业创建。在部门层面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部门统计工作的通知》,将部门统计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

  3.依法治统,数据质量整治效果明显。一是突出问题导向,确定依法统计重点。二是夯实法律基础,启动《湖北省统计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三是强化普法宣传,推进统计法律知识进党校。四是加强监督检查,严肃追责问责,坚持不懈地开展数据质量核查和统计执法。

  4.变革方式,“一套表”成果日益巩固。国家统计局全面推行在湖北综合试点成功的“一套表”改革做法和经验。经过几年的实践和运行,“一套表”运作日益成熟,成果日益巩固。同时,在大型普查中采用PDA等现代化手段,统计生产方式发生重大变革。

  5.强化服务,服务型统计建设成效显著。围绕“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开展统计调查监测,全面客观反映了湖北发展。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战略实施开展了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动力转换、精准扶贫、县域经济发展等统计分析研究。围绕省委重大工作推进开展统计考核评价,建立了反映转型升级的考核评价体系,开展了县域经济考核、市州领导班子考核、“三农”工作考核和市县科技创新考核等评价工作。围绕反映民生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感两度”等民意调查。

  6.以人为本,统计人才队伍建设硕果累累。一是坚持正确用人导向。遵循习近平总书记20字好干部标准,结合实际提出湖北统计升级版所需要的好干部标准。二是加强干部培训,提升能力素质。在高等院校脱产分类培训干部1000多人次;创办专家讲坛,培训干部2万多人次。三是实施传帮带。建立“导师制和传带制”,实施人才精准培养。四是强化实践提高。坚持每季度开展年轻干部“下基层、接地气”活动。五是厚植传统文化精髓,提升干部精神区位。开展了《论语》、《道德经》、《大学》、《中庸》、《周易》、《诗经》等传统经典学习。六是营造学研氛围。深化“中青年学习论坛”活动,组织英文版《经济学》和多个研究式学习小组,定期开展学术研讨,大批年轻干部迅速成长,成为统计发展的骨干力量和生力军。

  7.落实责任,全面从严治党保障有力。省统计局新一届党组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坚持“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始终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采取得力措施推进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层层压实。党建工作坚持突出“服务中心、建设队伍”,狠抓党员干部学思践悟、强化理论武装,狠抓支部建设、夯实基层基础,狠抓制度落实、促进工作规范,狠抓作风转变、做到简洁明快求真务实,狠抓创新服务、拓展统计职能,为打造湖北统计升级版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

  (二)“十三五”统计工作面临的形势。“十二五”时期,在强力打造湖北统计升级版的道路上,湖北统计人励精图治,硕果累累。但是我们也应当清醒地看到:统计部门特别是基层统计的压力依然很大,统计环境的改善仍需不懈努力;基层统计力量薄弱的矛盾依然突出,长期制约统计发展的短板仍需努力补上;统计违法案件依然时有发生,统计法治建设仍需不断强化;适应经济新常态的统计能力依然不足,科学反映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统计方法仍需积极探索。“十三五”时期,湖北仍然处于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统计覆盖更加全面准确、统计监测更加系统及时,为提高治理能力提供更加翔实的数据支持。经济发展已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速由高速转为中高速,由注重规模速度转向注重效益质量,湖北作为中部重要省份,国家层面战略机遇累积,宏观层面全局使命叠加,省域发展战略明确,发展目标清晰,发展环境优化,在全国发展格局中的战略地位更加突出,要求统计准确反映速度换挡情况,及时反映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和生产效率提升情况,为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提供可靠信息保障。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格局加速形成,要求统计部门充分认识、积极适应并及时监测,为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向更大范围和更广领域延展提供统计服务。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十三五”时期统计现代化建设部署,积极拥抱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时代,要求我们不断变革统计生产方式、提升统计效能。面对新的机遇和挑战,全省统计系统应当不断适应形势需求,锐意改革进取,创新理念思维,提升自身能力,在更高水平上推进全省统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十三五”统计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统计局工作总体部署,积极适应、反映、把握、服务新常态,在湖北统计升级版的总体框架布局下,围绕“三个提高”,坚持“三个导向”,用好“三种思维”,狠抓“四个根本”,突出质量、效率,进一步完善统计治理体系,不断提升统计治理能力,扎实推进依法统计,大力加强“两库”建设,积极构建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具有湖北特色的现代统计体系,全面准确高效地反映湖北“四个全面”发展进程,为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提供可靠的统计保障,不断开创湖北统计工作的新局面。

  (四)“十三五”统计改革发展主要目标。“十三五”时期,统计改革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形成依靠创新驱动、坚持依法治统、更加公开透明的统计工作格局,达到统计调查科学规范,统计管理严谨高效,统计服务普惠优质,统计运作效率、数据质量和服务水平明显提升的要求,建立适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的现代统计调查体系,保障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全面实现环境更好、数据更真、服务更优、基础更牢、作风更实的统计升级版目标。具体目标是:

  ——建立领域完整、指标健全、方法科学、标准完善的统计调查体系;

  ——建立满足国家、符合省情、健全规范、科学统一的经济核算体系;

  ——建立获取直接、手段先进、操作便捷、运行安全的统计数据采集与处理体系;

  ——建立内容完整、真实可靠、方式多样、获取便捷的统计服务体系;

  ——建立法规完备、普法深入、执法严格、惩戒有力的统计法治体系;

  ——建立体制完善、机制健全、分工合理、基础扎实的支持保障体系。

  (五)“十三五”统计改革发展基本思路。全面实现湖北统计升级版目标,必须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统计局中心工作,重点是破难题,补短板。

  1.破压力大难题,补行政环境短板。一是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遏制统计数字弄虚作假的重要批示精神,不断强化各级党委政府正确的政绩观。二是始终坚持依法统计根本抓手地位,加大统计执法、责任追究和结果运用力度,强化统计法律威慑。三是发挥统计监测监督考核的重要作用,坚持正确导向,反映突出问题,转变地方领导不切实际的高目标追求。四是强化部门统计工作考核,规范部门统计行为。五是强化统计人职业操守,提高统计人员抗干扰能力。

  2.破基层力量弱难题,补体制机制短板。深化统计体制改革,大力推广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增强基层统计力量;积极探索整合乡镇统计资源,形成合力解决人员不足与任务繁重的矛盾;加快推进县级普查机构和民调机构建设,补充县级统计力量。

  3.破核查动力不足难题,补被动执法短板。把主动执法作为推进依法统计的重点,深入查摆数据失真风险点,有针对性地杜绝漏洞隐患,切实将提高数据质量的理念、规范、手段、要求融入统计生产的全过程,层层负责,人人担当;坚持执法必严,对统计违法案件,坚持一查到底,严厉追责,保证统计调查工作风清气正。

  4.破人员素质不高难题,补能力不适短板。开展统计复合型人才培养,举办统计复合型人才培训班,力争用3年时间,为每个县市区培养3-5名精通主要专业业务,擅长经济分析研究,熟悉各项政策法规的统计业务骨干。

  5.破调查对象主动配合不够难题,补企业统计短板。以统计诚信企业创建为抓手,加强对企业的法治宣传,依法规范企业统计行为,加大对失信企业的公示力度;加强对企业的业务指导,保证国家制度方法得到真正执行;加强对企业的统计服务,用真情和服务去赢得调查对象的支持、理解和配合。

  二、夯实统计业务基础,规范统计业务流程

  健全统计名录、标准、指标,增强调查方法科学性,拓宽统计调查领域,规范统计调查过程,推进统计调查现代化。

  (一)建设科学规范统计名录体系。以“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为契机,构建以重大国情国力普查、部门行政登记资料和各项统计调查资料及时维护更新名录信息机制,强化对名录数据的统一采集和动态维护,加快建成统一完整、不重不漏、信息真实、更新及时、互惠共享的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

  (二)完善统计指标体系。优化统计结构填补统计指标缺口,合理控制统计指标数量,建立和完善统计指标调整制度。完善农村统计调查、工业提质增效统计、投资与房地产统计、贸易消费统计、电子商务统计等指标体系;改进能源统计监测、应对气候变化统计、循环经济综合评价、就业失业统计、社会统计、科技统计、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新型城镇化统计等方面指标体系,全面反映稳定增长、结构优化、产业升级、质量效益、创新驱动、资源环境、民生改善、经济安全等方面发展状况。

  (三)改进统计调查方法体系。进一步强化周期性普查的基础性地位,为各项统计调查提供抽样框和名录库。充分发挥经常性抽样调查的主体作用,做到能够运用抽样调查方式进行调查的,不再采用全面报表的统计方式。适时调整全面调查报送单位的起报标准,加大重点调查的应用力度。积极使用数字化的部门行政记录和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资料,逐步将大数据的开发利用作为统计基础资料的方式方法。    

  (四)拓展统计调查项目体系。满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适应推进统计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形势,不断拓展统计领域,优化统计调查项目,实现统计调查对“五位一体”总布局建设的全覆盖。调整经济统计调查项目,更加注重反映经济质量、结构、效益和资源配置、科技创新基本状况,系统揭示社会生产、流通、消费、分配情况,全面反映服务业生产运行情况。立足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需求,稳步拓展社情民意调查范围,系统揭示文化产业、文化生活实际。积极扩充社会统计领域,全面反映劳动就业、居民收入、社会保障、人民健康状况。加快构建反映经济转型升级的统计指标体系,组织实施转型升级综合统计制度和统计指标发布制度;完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和监测方案,研究制定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

  (五)强化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在《国家统计质量保证框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各专业、各领域统计调查项目数据质量工作规定,实施统计业务全流程的全面质量管理和控制。在统计需求确定环节,统筹考虑和评估用户需求和资源保障条件,明确调查内容、规范、方法、时间、经费预算等,定期对统计调查项目进行审查并作相应调整。在统计调查设计环节,统一统计调查制度和软件,规范统计调查指标,科学设计统计调查方法。在审批备案环节,强化对项目合法性、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审查。在数据采集环节,切实履行调查对象权利义务告知制度,强化数据审核和数据质量抽查。在数据评估环节,制定并严格实施科学、可操作性强的数据质量评估和核实制度。

  三、改进统计调查制度,全面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

  创新统计调查制度,突出对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的反映,实现对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全覆盖,不断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

  (一)做好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工作。改进三大普查制度,统筹普查内容,科学设置指标,规范普查区划,确保普查真实反映国情国力状况。创新普查手段,提高各类普查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行政记录和大数据的水平。认真组织实施好湖北省第三次农业普查、第四次经济普查和第七次人口普查。

  (二)改革工业、服务业统计。加强工业统计,丰富工业提质增效统计,健全产品库存统计,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监测,优化工业产能利用情况统计。加强服务业统计,健全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加强新型服务业领域统计监测,完善电子商务、旅游产业、体育产业、养老健康服务业以及教育、医疗等经营性产业统计。

  (三)改进投资、消费统计。更加注重反映经济质量、结构、效益和资源配置基本状况。推进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改革,全面反映固定资产投资规模、速度、结构、效益和变化情况。完善贸易消费统计,改进商品零售统计,研究建立服务消费统计,完善网上零售、商业综合体等新业态统计。  

  (四)完善人口、就业、社会、文化统计。完善人口统计,增加反映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的相关项目,健全农民工市民化进程动态监测调查,利用手持移动智能终端入户调查采集数据,做好人口预测分析研究。改革劳动力调查制度,扩大调查样本,正式发布调查失业率。改进工资统计,采用全面调查和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对法人单位的全覆盖。丰富社会统计,做好周期性时间利用统计调查、社会统计周期滚动调查、社会综合价值量指标统计,开展基本公共服务统计监测,完善妇女儿童发展两个规划统计监测。健全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研究建立文化产业发展综合评价制度,扩充数据发布指标。

  (五)强化科技创新和能源资源环境统计。加强科技创新统计,完善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调查制度,建立健全周期性企业创新调查制度,健全科技创新统计综合报表制度。完善能源统计制度和地区能源消费总量核算方法,适时推进能源统一核算改革。按照国家统计局统一部署,积极推进资源消费统计,开展分地区资源消费统计监测工作。建立健全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开展地区绿色发展评价监测工作。继续推进全省和市州能源消费总量基本衔接工作,加快实现全省能源供应端与消费端数据的基本衔接。

  (六)完善“三新”经济统计。深入研究新经济理论,积极探索创新“三新”统计方法,拓展“三新”统计内容,准确、及时反映“三新”经济发展全貌。深入推进现代化信息技术在“三新”统计工作中的运用。

  (七)强化社情民意调查。完善全省社情民意调查体系,建立调查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立统一规范的社情民意调查制度,拓展调查领域,增加服务民生、改善民生的调查项目。创新调查方式,促进电话调查的单一模式向微信调查、网络调查、面对面访问、深度访问、专题访问、跟踪访问等多种调查方式融合发展的复合调查模式转变。加强对全省民调体系业务培训,努力培养一批业务精、作风实、素质高的社情民意调查队伍。加大社情民意调查资料的开发利用力度,提高调查结果的及时性和影响力。  

  四、完善地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建立科学统一核算体系

  根据国家统计局统一部署,切实加强地区经济核算统一性、规范性和科学性,加快健全资产负债表编制和公布制度,全力推进自然资源资产负债核算,全面准确反映国民生产成果和财富积累情况。

  (一)加快推进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快建立国家统一的经济核算制度的改革决定。按照国家统计局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方案,制定科学统一的核算方法和质量评估办法,建立统一核算的技术规范和工作机制,规范统一核算的资料来源,夯实统一核算的数据基础,实现全省生产总值与市州生产总值数据的基本衔接,真实准确反映地区经济发展的规模、速度和结构。

  (二)积极编制地方资产负债表。积极开展国家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工作。夯实核算基础资料,探索研究数据质量评估方法,制定科学规范的湖北省资产负债表编制方案,编制和公布全省资产负债表。

  (三)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根据国家要求,结合湖北实际,制定统一的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制度,编制全省土地、林木和水等主要自然资源实物型资产账户,核算地方主要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数据,积极探索编制省级层面的价值型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

  五、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应用,深刻变革统计生产方式

  全面采用计算机、互联网和数据挖掘技术,全力推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技术和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等空间信息技术在统计工作中的应用,加快建设统计云,再造统计设计、数据搜集、加工处理、信息传播、分析研究等统计生产流程,大力提升统计直接调查能力和应用大数据能力。

  (一)打造统一完备的数据采集报送平台。按照“统一开发、满足需要、规范兼容、安全方便”的原则,加强数据采集报送中心平台建设,将面向同一调查对象的全部统计调查项目整合成统一的一套数字化统计报表,实现所有的普查和统计调查数据采集的数字化。加大利用行政记录软件开发力度,实现对数字化行政记录自动分析、审核和处理。提升利用企业生产经营记录和财务资料信息处理能力,实现统计调查与企业生产经营和会计制度的对接。提升直接搜集或通过第三方获取大数据的能力,提高对大数据的整理、筛选、清理和利用水平。

  (二)打造顺畅高效的数据传输交换处理平台。全面提升互联网应用的系统能力,实现所有统计调查由调查制度制定机构通过网络直接布置给调查对象;所有由调查对象填报的调查信息通过互联网直接报送国家和省级数据中心;所有现场调查全部由调查员手持移动智能终端现场采集数据并通过网络直接报送省级数据中心。实现对统计调查原始资料的直接管理和有效监控。

  (三)打造安全适用的数据存储管理平台。完善统计工作管理平台,强化统计调查流程和行为管理的自动化、智能化控制。推动基础数据的专业间共享,将各专业已有的各类基础数据、综合数据、名录资料等数据资源,以及交换取得的部门数据、互联网数据进行集约管理、共享使用、整理归档。建立标准统一、相互衔接的统计综合应用库群,包括基本单位名录库、元数据库、原始资料数据库、专业分析数据库、系统应用数据库等。

  (四)打造开放兼容的数据发布共享平台。按照“统一标准、规范动作、获取公平、畅通便捷”的原则,规范我省各级政府统计机构网站建设、系统管理和信息公布,实现所有政府统计调查数据全部在线网络发布。搭建统计大数据分析处理平台,提供大数据处理和分析环境,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进行深层次的数据调控和预测分析。加强统计数据的信息共享,加快建成各级统计机构统计信息共享数据库,实现统计数据跨部门共享共用和统计数据在省级政府数据统一开放平台上的共享。

  (五)打造严谨规范的统计行政工作平台。加强顶层设计,逐步建立与统计部门履职相适应的统计电子政务系统。完善各级统计机构办公自动化系统,实现公文的在线办理,推动行政工作的无纸化办公。构建统计部门网上审批平台,实现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市州县统计调查项目的网上审批备案。推进统计行政管理的自动化和智能化。推进统计信用网上平台建设,建立企业统计违法信息在线公示制度,完善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公示平台建设。

  六、提供优质高效统计产品,提升统计服务水平

  更新服务理念,强化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为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实施提供基础支撑和信息服务。

  (一)提升服务宏观调控和决策水平。认真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深度挖掘各项统计资料,为各级党委政府提供更加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统计信息。加强对经济形势的分析预判,为准确判断形势、科学制定政策提供针对性强、参考价值高的咨询建议。进一步强化宏观经济运行统计监测,为保持经济增速在合理区间运行,把握好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和宏观政策的黄金平衡点,提供更加扎实可靠的判断依据。紧紧围绕新常态新理念新发展,及时反映和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过程,及时反映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成果。紧紧围绕全省重大战略部署和重点任务,深入开展统计专题研究,不断揭示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和特征,创新统计科研课题研究机制,加强上下联动,横向合作,充分发挥部门、科研院校、市州县统计局整体功能。加快建立“两圈两带”、“一主两副”、“一元多层次”跨区域统计监测工作机制,及时提供发布相关信息。着力加强对重大发展改革建设的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可操作性强的改革调控建议。提高社情民意调查的质量和水平,打造统计服务重要一翼。加快培养一批复合型统计分析研究人才,不断增强统计部门把脉经济运行的实力和权威,构建“统计智库”。

  (二)全力推进统计数据公布传播。积极采用现代信息技术公布传播统计数据,在进一步畅通湖北统计公报、湖北统计月报、领导干部手册、湖北统计年鉴等政府统计数据公布及新闻发布会、统计开放日传播主渠道的同时,做强做优统计政务微博、微信和移动客户端。健全统计数据公布预告知机制,确保全社会公平公正获取统计数据。不断丰富数据公布内容,增加质量、效益、结构、收入、分配、能源、资源、环境和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等数据公布。便捷生动发布数据,加快构建文字、表格、图形、视频漫画等多样化统计产品体系,方便统计用户理解使用。不断优化统计数据库功能,及时更新充实统计数据库信息。

  (三)强化重点领域的统计评价考核。研究制定反映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的统计指标体系,充分反映五大发展理念在湖北的具体体现。加强“一元多层次”战略、长江经济带、湖北自贸区等战略监测,加强精准扶贫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展统计监测。积极推动完善包括省级目标考核、市州党政班子换届考核、县域经济考核等各项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将“四个全面”和“五大理念”的具体要求纳入考评。

  (四)更好服务统计调查对象。按时完成“五证合一”改革任务。整合优化专业指标和报表,简化调查项目,精简填报指标,剔除重复指标以及可以通过计算生成的指标,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建立工作机制,创新手段方式,更多更及时地向调查对象提供行业经济信息、宏观经济信息以及国际经济信息。

  七、全面推进依法统计,提升依法治统水平

  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法治湖北的战略部署,全面实现统计调查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努力为统计改革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一)加强统计法治监督。强化省统计局组织管理全省统计工作监督检查的职责,推动各地统计机构加大对统计违法案件查处力度。自觉接受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接受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切实落实上级政府及其监察机关对下级政府、本级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执行统计法情况进行监督的职责。健全统计弄虚作假举报制度,畅通社会各界统计监督渠道,及时受理核实处理各种统计违法违纪举报线索。严格统计行政审批,改进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备案制度,完善地方调查项目审批制度。

  (二)加强统计普法宣传。制定统计“七五”普法规划。紧密围绕统计中心工作和重大统计调研活动,创新普法方式,拓展普法渠道。在各级各类统计人员培训中增加统计法治教育比重,将统计法律知识掌握及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作为考核任用干部的重要内容。积极推进将《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处分规定》等纳入各级领导干部普法内容,会同有关部门举办地方、部门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干部培训班,举办统计法治讲座。探索调查对象知法守法的长效机制,既要做好日常统计普法,融普法宣传于国情国力普查、常规统计调查以及统计节日、统计法律法规颁布纪念日全过程,又要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做好日常和重要时点的统计法治宣传,不断提高普法效果。

  (三)完善统计惩戒机制。健全统计执法机构,增加统计执法力量,建好国家和省级统计执法骨干人才库,积极支持鼓励各地建立专职统计执法队伍。加大省级统计机构直查力度,强化统计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协调办案制度,健全任免机关、监察机关和统计机构案件移送制度,研究制定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制度。进一步完善约谈、通报、曝光制度,强化责任追究,对于重大统计违法案件特别是统计上严重弄虚作假的违法责任人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规范统计行政裁量,严格依法实施统计行政处罚。

  八、创新部门统计工作,完善部门统计调查

  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部门统计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15〕27号),加快建立方法科学、操作规范、信息化程度较高的部门统计调查体系,增强部门统计履职能力。

  (一)严格部门统计调查组织实施。认真实施部门统计调查制度,规范部门统计调查活动,健全部门统计调查行为准则。建立健全涵盖部门统计调查各环节、各岗位的质量标准、技术规范,明确工作责任,建立原始数据核实核查制度,构建覆盖全面、基础扎实、程序规范、责任明确的统计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实现部门统计调查全流程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

  (二)规范部门统计数据公布。加大部门统计数据公开力度,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原则上应按照统计调查制度规定公布。规范部门数据公布内容,同时公布数据来源、调查机构、调查范围、调查方法、样本量以及联系方式和所采用的指标涵义、计算方式、分类目录等统计标准。

  (三)推进部门间统计信息共享。建立统计信息共享机制,将部门信息共享纳入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或备案内容。加快构建部门统计信息共享数据库,共享各部门已对外公布数据和可以在多部门间共享的其他数据。进一步建立健全统计信息共享数据库建设的技术标准,为构建部门间统计信息共享数据库提供可靠技术保障。

  九、加强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夯实统计基层基础

  按照打造湖北统计升级版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强统计工作的文件要求,深入推进市州、县级、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健全工作规范,强化考核验收,促进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全面升级。

  (一)大力推进统计诚信企业创建活动。将统计诚信企业创建工作作为政府行为摆在突出位置。督促企业设置统计工作岗位,配备联网报送必备的硬件和网络设施,能按要求独立报送各种统计报表。下力气规范企业统计原始记录和台账,确保各种报表数据准确、完整、及时。积极探索防范企业因多方面因素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措施和办法,督促企业自觉抵制各种干扰。将统计诚信创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统计失信行为通报和公开曝光制度,将统计失信企业名单及其违法违规信息纳入政府信用信息系统,切实强化对统计失信行为的惩戒和制约。不断强化工作指导,及时化解企业创建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困难。实施创建工作动态管理,定期对辖区企业创建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十三五”末全省“四上”企业统计诚信创建合格率达到90%以上。

  (二)巩固乡镇(街道)统计“八有八化”和村级统计“五有五化”成果。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统计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构建全覆盖、无盲区的统计网络。实行乡镇(街道)统计报表联网直报制度,积极探索村级协统员(协管员)配置、统计服务购买、统计网格化管理和统计报表联网直报方式方法。建立基础薄弱的乡镇(街道)统计规范化建设跟踪制度。实施乡镇(街道)统计机构负责人轮训计划,提升统计工作管理能力。组织开展乡镇(街道)统计规范化建设“回头看”活动。

  (三)强化县级统计机构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县级统计基础工作规范管理制度,细化工作要求,努力提升县级统计组织领导、统计设计、统计调查、统计服务、统计信息化建设、统计法制建设等方面的能力。完善县级统计能力评价考核工作,发挥关键作用。继续抓好县级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整体推进,确保“十三五”末全部验收达标。

  (四)进一步改革完善统计调查监测体系。不断适应形势变化,创新机制、提升能力、突出主业,充分发挥调查监测机构在服务湖北发展大局、统计发展大局中的重要作用,努力把调查监测系统建设成促进湖北统计升级的重要平台。

  十、健全统计保障体系,提升统计工作能力

  强化统计环境改善,培养高素质的统计人才队伍,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统计经费支持机制,为统计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强力支撑。

  (一)推进统计工作集中统一。增强省统计局组织领导和协调全省统计工作的能力,提高统一规划全省统计工作、建设全省统计业务基础、管理指导部门和地方统计工作、组织实施全省统计调查和国民经济核算的水平。建立健全督查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对国家和省统计局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和执行情况的监督。进一步加强上级统计机构对下级统计机构业务领导,强化政府综合统计机构对部门统计业务指导。

  (二)强化人才队伍建设。突出创新第一动力,强化人才第一支撑,德才双育,知行并重,以用为本,以才兴统,为全面实现湖北统计升级版目标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坚持党管人才,坚持正确导向,按照讲政治、懂业务、善管理的要求,用统计好干部的标准选人用人。注重精准培养,注重复合成长,站在统计事业长远发展的高度,科学制订和有效实施统计人才培养计划。加强搭建平台,加强改善环境,着力培育统计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优良土壤。加强“关键少数”的教育培训力度,提高统计系统主要负责人领导统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三)完善统计经费保障机制。明确各级政府统计调查经费分担原则和标准,确保统计调查必需经费列入各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并按时足额拨付,提高普查、经常性统计调查和专项调查经费供给水平,科学确定统计调查项目支出标准。围绕科学化、精细化目标,优化项目结构,细化预算编制,严格预算执行,不断提高预算绩效。推动建立各级财政根据统计工作任务和成本的增加相应提高统计经费的保障机制。

  十一、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切实履行“两个责任”,增强“四个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加强督办指导,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在统计系统和统计工作中得到贯彻落实。

  (一)全面加强统计系统党的建设。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坚持党在统计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积极推进党领导统计工作的制度化建设,不断改进党建工作的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进一步强化党组织在部署重大统计工作和推动重要统计改革中的决策和监督作用。不断提高统计系统各级党组织用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从党和国家全局高度谋划统计改革发展。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奋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统计干部队伍,为统计改革发展保驾护航。

  (二)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围绕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不断强化统计系统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围绕切实履行“两个责任”,不断强化统计系统履职尽责和防范“两个”风险的意识。围绕认真贯彻《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问责条例》,不断强化统计系统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要求,巩固反“四风”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继续倡导简洁明快、求真务实的统计作风。进一步加强重大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办,进一步加大对地方业务工作的考核,进一步推进暗访式调研检查,保证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本规划纲要明确了未来五年湖北统计改革发展的方向、目标和主要任务。省统计局成立规划实施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各地区、各部门、各专业要高度重视,按照规划的总体要求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确保规划贯彻实施。

  附:关于《湖北省“十三五”时期统计改革发展规划》中统计升级版、新经济、乡镇统计“八有八化”和村级统计“五有五化”等问题的说明

  1.湖北统计升级版理论体系。湖北统计升级版理论体系概括为,实现一个总目标(打造湖北统计升级版),抓好“两库”(数库和智库)建设,坚持“三个三”(三个提高:提高统计能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三个面向:面向统计用户、面向统计基层、面向调查对象;三个导向:目标导向、问题导向、需求导向),落实“四个根本”(适应一个根本变化,即统计工作要适应国家政治经济发展形势的新变化;确立一个根本思想,即质量可靠,全局主动;明确一个根本抓手,即依法治统;狠抓一个根本保障,即抓好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着眼“五更”(环境更好、数据更真、服务更优、基础更牢、作风更实)目标,以勇气和智慧强力打造湖北统计升级版。

  2.实现湖北统计升级版所需的“三种意识、三种思维”。实现湖北统计升级版战略目标,必须增强进取意识、机遇意识和责任意识,用好整体思维、创新思维和底线思维。

  3.湖北统计廉政理念。湖北统计廉政理念概括为“两个绝不、两个防范、三个狠抓”,即绝不能认为统计部门是清水衙门,与腐败绝缘;绝不能认为统计部门没有权力,缺乏腐败的土壤;防范数据质量风险,防范廉政风险;狠抓遵规守纪,狠抓数据质量,狠抓作风转变。

  4.关于新经济。新经济是指在新常态下,以科技创新和信息技术革命为先导,以新技术为支撑,以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为核心内容,推动我国经济持续发展的经济活动。新产业是指以新技术、新产品、新成果、新服务为基础,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新型经济活动。新业态是指依托技术创新和应用,以新的产业组织形式或运作形态出现,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新型经济活动。新商业模式是指为实现用户价值和企业持续盈利目标,依靠新技术手段和新经营理念,对企业经营的各种内外要素进行组合和重组,形成高效率并具有独特竞争力的商业运行模式。

  5.关于乡镇统计基础工作“八有八化”和村级统计基础工作“五有五化”。乡镇统计基础工作“八有”是指“有岗位、有人员、有职责、有台帐、有经费、有场地、有设备、有网页”,“八化”是指“统计管理制度化、统计人员专业化、统计报表标准化、统计资料档案化、统计手段现代化、统计工作法制化、统计宣传经常化、统计服务优质化”。村级统计基础工作“五有”是指“有人员、有职责、有制度、有场地、有台帐”,“五化”是指“统计人员专业化、统计报表标准化、统计资料档案化、统计手段现代化、统计工作法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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