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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统计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栏目:湖北省统计局-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8-03-12 加入收藏
湖北省统计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布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的通知》的要求,我局编制了《湖北省统计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工作开展情况、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及咨询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2017年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湖北省统计局党组把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我局的年度主要工作,形成了以分管领导主抓,各相关处室分工负责,积极配合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根据《条例》要求和年初规划,2017年我局结合实际,以湖北省统计局外网门户为信息公开主渠道,同时利用政务微信微博、统计新闻发布会、《湖北统计年鉴》、新闻媒体、电子屏幕、网上公众诉求等形式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2017年省统计局启动了“湖北统计数据资源中心”项目,构建统计基础数据库及“数据湖北”等系统平台。其中的“数据湖北”系统依托数据资源中心,可以定制最新统计数据解读、各类统计数据专题、统计分析、按统计报表查询、按时间或地域系列查询、统计数据地图等功能,并发布到“数据湖北”网站中,服务于统计专业人员、党政领导和社会公众。

  “湖北统计微讯”微信公众订阅号是省统计局结合统计服务与“互联网+”融合的需要,适应广大群众对于政府统计信息的需求,推出的新媒体统计信息服务窗口,主要向社会公开发布全省统计数据与解读,传递全国、全省统计改革信息以及国家、省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等内容。2017年,“湖北统计微讯”共对外推送图文信息485次,图文阅读量23.33万人次。

  省统计局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同时,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的要求,正确处理好信息公开与保密的关系,落实责任,严格公开信息的审批程序。

  2017年,省统计局针对“湖北省第三次农业普查”这一关系湖北农业民生的重大工作,对已在门户网站上开设的“湖北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专栏进行了完善,对涉及“三农普”的调查方案、领导指示、工作计划、重点宣传、经验介绍等进行了广泛而细致的宣传;同时结合省电子政务应用系统建设工作,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高度关注的重要统计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等信息,在做好保密审查的基础上,广泛征求意见,并适时公开。目前,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公开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

  2017年,省统计局投入资金约25多万元,主要用于内外网站建设及网速提升,加强了统计数据信息公开渠道,节省了公众获取信息的时间成本。

  二、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7年,省统计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信息公开目录服务、监督机制、机构职能、机关建设、计划规划、规范文件、统计法规、统计制度、统计标准、财政资金等类型,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近2042件(次、种)。其中:

  1.通过“湖北省统计局互联网门户” 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845件。内容涉及规范性文件、统计月报、统计年鉴、统计公报、统计数据和分析、年度工作要点和总结、部门动态、行业动态、咨询与回复、人事招录、招标采购等相关内容。

  2.全年组织召开统计新闻发布会4次,按照季度向社会公布全省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情况,解读政府统计数据。

  3. 湖北省统计局与调查总队在鄂州联合举办第八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为配合“统计开放日”活动这一统计科普的重要契机,省统计局组织现场宣传统计、调查工作知识,播放《国调情》宣传视频;设置展台进行无人机展示;发放“三新”统计宣传彩页,与广大市民进行现场宣传互动;举办“三新”经济成果展览;同时借助平面媒体、电视媒体、网络媒体等各种渠道宣传统计形象,并在网站微博、微信上发布信息,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4.全局各内设专业处室通过新闻媒体发布专业统计信息1700余条。

  5.根据社会公众的需求,及时规范统计月报,每月中旬公布上月统计月报信息,定期选取优秀统计分析予以公开,并及时公开统计年鉴。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及咨询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2017年,省统计局共受理网站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35件,要求公开的内容主要是国民经济统计数据信息,均按照申请人要求的答复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给予了回复。对于省统计局并不存在的信息,也在回复中向申请人做出了解释。

  (二)接受咨询情况。

  2017年,省统计局接待公众热线电话173人次。咨询的主要有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公司、银行、媒体、市州和外省人员。查询的资料,除和人民生活相关的统计指标外,工业产品和农产品产量、能源数据、保险理赔赔付标准等都是查询的热点,咨询人员对省局的答复比较满意。

  此外,省统计局还接受社会公众电话咨询以及网上“在线沟通”咨询达1200多人次。其内容主要是请求提供统计数据资料、人口数据、统计资格认证等咨询服务。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省统计局没有任何政府信息公开收费项目,因此没有收取任何费用,也不存在减免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申诉情况

  2017年,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在政策解读的力度需进一步加强,依申请公开的答复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平台建设需进一步完善等方面的问题,我局将采取措施努力改进。

  (一) 进一步强化监督问责。

  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标考核管理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评议、工作责任追究和奖惩制度建设,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 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

  要把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利益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将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最大限度地向社会公开,拓宽信息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方便社会各界及时了解本部门信息。

  (三) 进一步提高公开时效。

  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平台的作用,及时发布信息,所有通过其他平台公开的信息,都要本着“应上网尽上网”的要求,在门户网站留存、备查,对动态信息做到及时全面更新。

  (四) 进一步提升工作能力。

  通过组织有关人员对《条例》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有效提升信息公开质量。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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