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省《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贯彻落实进展情况
栏目:湖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10
湖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省《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贯彻落实进展情况

我办对照省《政府工作报告》涉及人防部门的16项主要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全力抓好落实,取得阶段性进展。现将有关推进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第17条任务,谋划实施一批具有战略意义的重大项目。拟在“十四五”期间,一是推动国家人防重点城市各建设1个医疗救护工程、1个大型人防专业队工程,补齐短板弱项,更好地服务保障战时应战和应急支援;二是建设一个省本级核心疏散基地,实现人防疏散基地、应急避灾疏散场所和社会效益最大化。

(二)落实第49、51、52条任务,依靠改革开放优化营商环境。一是配合省住建厅编制出台《湖北省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等3份文件,举办2期联合图审培训,实现住建、公安、消防、人防等相关部门的“多审合一”和事中事后监管。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湖北省建设工程联合竣工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实施“统一时间、集中组织、一次验收”验收模式。二是制定并下发《省人防办公室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截至8月,需要落实的9项工作任务已完成6项。开展行政审批项目颗粒化工作,对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修订并下发《市、县两级人防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将使用登记审批事项办结时限减少为5天,并减少申请材料。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将人民防空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下资质认定、人民防空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下资质认定纳入“证照分离”改革范围。

(三)落实第140条任务,全面加强普法宣传。发挥人防杂志、网站宣传主阵地作用,滚动介绍新政策、新法规;编印《湖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规定》单行本,制作宣传展板,推动政府规章落实落地;邀请《民法典》普法讲师团成员进行专题辅导,增强干部职工法律意识。

(四)落实第142条任务,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人防工程安全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明确做好人防工程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防范的工作部署,全面强化安全管理责任的落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等活动,对人防工程安全生产及防汛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五)落实第146条任务,支持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及时发放《初级中学人民防空知识教育辅导资料》,制定《人民防空教育训练基地、场馆建设管理指导意见》。疫情转入常态化防控阶段后,第一时间下发《关于恢复全省人防常态化训练的通知》,组织抢险抢修专业队、消防专业队分别开展防汛应急救援和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六)落实第147条任务,坚持党的领导。落实“思想引领、学习在先”机制,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在主题教育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把坚持党的领导落实到工作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

(七)落实第148、149、150、151、152、153条任务,依法全面履职。一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对22件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决定继续有效6件,废止9件,修改7件。制定下发《湖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进一步规范政策措施出台和规范性文件制订的流程。及时修订并公示《湖北省人防部门权责清单》,明确事项类型、设立依据、责任事项、责任事项依据、实施机构。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平台建设管理,及时办理网上行政审批申请和信访案件,主动公开信访办理情况和人防资质审批情况,及时回应群众政策咨询和诉求5件。加强政务公开信息审查,坚持开展门户网站、新媒体平台每日巡查。发布各类政务信息和人防动态600余条,完成《湖北人防》杂志2020年第1、2期发行。三是自觉接受监督。严格执行《湖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和《湖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法律顾问制度》,针对重点工程建设、规范性文件引发开展风险评估、廉洁性评估和合法性审查,就重点项目合同审查、重点信访事项办理等积极征求律师和有关专家意见。四是启动“十四五”规划编制。成立“十四五”规划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加强规划编制的组织领导、分工协作、沟通协调采取实地调研、视频会议、电话交流等形式进行座谈研讨,为规划编制奠定了理论基础。五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下发《省人民防空办公室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对清单中所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向社会公布检查结果。六是以政务诚信带动社会信用建设。持续推进人防行业集中整治,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全省17家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开展年度检查和2013至2018年竣工项目产品质量复查。加强人防工程质量事中事后监管,完成年度人防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变更、延续工作和人防工程监理乙级以下资质年检工作;对接信息共享平台,明确“人防工程建设监理资质证书”、“人防工程建设设计资质证书”、“黑名单”、“红名单”四类共享信息及对应数据项。

(八)落实第154条任务,强化担当作为。制定《湖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公务员平时考核量化积分实施办法》,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组织“楚盾讲坛”、支部党课、学习体会等活动,为干部设置提供学习交流平台。督促机关各处室、各二级单位对巩固“三减”、“三查”、“三改”成果开展自查自纠,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九)落实第155条任务,保持清正廉洁。制定《中共湖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方案》,不断压紧压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围绕春节、五一等关键节点,利用党建微信群、电子显示屏向党员干部发出廉洁提醒,做到常提醒、常督促完成纪检组交办的督办函18件。对机关拟提拔、晋级、表彰等人员提出廉政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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