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退出
省司法厅厅长谭先振一行到省人防办开展立法调研
栏目:湖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9-10-31 加入收藏
省司法厅厅长谭先振一行到省人防办开展立法调研

10月29日,省司法厅厅长谭先振带队一行6人到我办开展修订《湖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规定》立法调研,调研主要采取座谈会现场调研、座谈交流的形式进行,办党组书记、主任许晓金及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调研。


座谈会上,谭先振一行观看了湖北人防“十三五”建设成果专题片,观摩了省级人防指挥所工程,并听取人防法治工作现状介绍,就《湖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规定》修订进行了讨论交流。


谭先振厅长表示,通过调研,对人防工程建设的重要性有了更直观具体的感受,对修订规定的必要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对省人防办职责和工作的艰巨性也有了更全面的了解。


谭先振厅长指出,全省人防系统高度重视人防法治工作,积极推动人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建设,特别是注重从顶层设计上加强和完善人防制度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认真推进和落实各项法治建设工作要求,主要领导亲自参与立法工作,思想高度统一,行动高度一致,多次开展立法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形成了比较成熟的送审稿,展示了全系统良好的工作作风和精神面貌。全省人防系统始终坚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改革创新,拼搏进取,各项工作成效明显,法治政府建设顺利推进,值得我们学习借鉴。工作成效明显,值得我们借鉴。


谭先振厅长强调,一是规章的修订要与贯彻执行上位法的要求和国家的政策方针相适应。立法的指导思想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规定的内容和立法宗旨和精神,不能与上位法的规定相冲突,不能超越法定权限。二是规章的修订要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相适应。人防工程的建设和管理要符合省委决策部署,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要充分发挥人防工程平战结合的特点,发挥人防工程平时丰富和发展人民生活,战时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作用,体现人防工程的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人防工程建设管理的要求应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三是规章的修订要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机构改革任务要求相适应。尽可能减少审批事项,放宽市场准入,在人防工程的建设和平时开发利用上,要结合国务院的简政放权要求,最大限度地拓展人防工程建设的积极性;坚持放管结合,转变政府管理理念,牢固树立职权法定、“法定职责必须为”的思想,加强对人防工程管理和维护的事中、事后监管,提高人防工程监管效能;优化政府职能,在人防工程建设的规划、许可、验收等环节整合政府资源、共享信息数据,大力推进服务性政府建设;与机构改革相适应,确保规章的修订后,各部门的名称与机构改革后相适应,各部门的职责与机构改革后相符合,各级政府的管理职能任务与实际情况相匹配,确保各级政府和部门为人防工程建设提供良好的保障,履行好职责;正确处理好建与管的关系,在人防工程建设方面要做到应建必建,明确标准和要求,在管理和维护上,要明确管理维护的单位和责任主体,明确经费来源,政府和部门也要积极担当作为,做好监督和管理工作。


许晓金主任最后表示,下一步将按照省司法厅意见指导开展修订工作,相关处室负责人要抓紧推进,进一步组织研究,加强沟通,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修订工作。


相关附件:

http://www.zcbk.cn/uploads/allimg/20210508/1-21050Q11431415.jpg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